“嗯,赶紧滚吧,别在这里碍眼,还有明天记得给那头老蛟送食物。”拿到酒后,老道立马变脸,很是嫌弃的对我挥挥手,恨不能我立即离开,不要打扰他才好。
对于老道的变脸,我心里即便早有预料,也嘴角一阵抽搐。
进道观换了一身衣服,此时喜儿正盘膝在床上陷入冥想当中,看着她那认真的小脸,我不由的露出一丝欣慰。
等我回到家后,还没进门口,就闻到了一股肉香,帮忙的走的差不多了,只有强子留了下来,想来旁人都自觉跟袁超等人不熟,插不上话,而且今天既收了钱,又有野猪肉,还不如回家陪老婆孩子一起高兴高兴。
“你回来了?”我刚刚走进院子,袁樱就迫不及待的站了起来,之前别人在忙活,就连沈心怡也帮着炒菜,只有她一个人闲的无聊,连摘菜都不会。
“嗯,对了,今晚你们有什么打算吗?”我这时候才想起来从这里到县城也有一段要走,而且晚上不好走,更别说今晚还要喝酒。
“今晚啊,我也不知道啊,看我哥他们吧。”袁樱摇摇头,表示什么都不知道。
“那这样吧,我家还有两间闲着我房间,你们要是不嫌弃,待会收拾一下,今晚就住在这里吧。”我想了想说道。
“好啊,好啊!”袁樱立马叫了起来,然后快速去找沈心怡,估计是想先把房间收拾出来,不然晚上吃饱饭了,也就不想动弹了。
接着我走到袁超旁边,将刚刚的话又说了一遍,这个队伍里真正能拿主意的还是这个公子哥,如果他不乐意,我也不会勉强。
做这一切也只是觉得这几人可交而已。
到了我这种境界,有时候凭的就是感觉,感觉能合得来,那就不会有错。
“太好了。”袁超也不推辞,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丝毫没有嫌弃这里环境不好,“原本我还打算今晚就在捎来的帐篷里将就一下,谢谢刘哥了。”
“不用客气,既然大家认识了,就是朋友。”我摆摆手,然后领着袁超还有已经准备好的沈心怡,袁樱来到另外两间空置的房间。
这里平时也就只有大姑,小姑回来的时候会住一下,除了这两间,还有两间卧室,一间爷爷住,一间是给我留的。
虽然平时没人住,不过房间里还是打扫的很干净,没有任何的异味。
对于这里,几人都很满意,等袁樱先选好房间后,剩下的一间就给袁超还有宗山他们三个了。
在几人去车里搬东西的时候,我来到院子的墙角,从地里挖了两株即便在深秋,依旧常绿的小草,然后移栽到小花盆里。
“咦,这是什么?怎么有种奇怪的味道。”我端着花盆进屋,几人正好也背着大包小包走了进来,看到我手里的花盆,袁樱首先凑上前来,不过下一刻就忍不住退后一步,有些奇怪的皱眉。
“这叫常青草,也叫驱虫草,这种味道可以驱虫,而且对人的身体也有一定的好处,这两间屋子挺长时间没住人了,乡下地方难免有个虫虫之类的,所以晚上还是把这盆草放在窗台上吧。”我一边解释着,一边将另一盆递给袁超。
“啊,真的这么管用?是不是夏天只要带着这株小草,就不用担心有蚊子啊之类的?”袁樱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夏天的蚊子对于爱美的女孩来说绝对是天敌,尤其是皮肤敏感的就更不可饶恕了。
很显然,袁樱就属于这种类型,所以在听到常青草的功效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是的,这种常青草也可以制作成香囊,配上一些香料,不仅比较好闻,而且带在身上不会有任何蚊虫叮咬。”我刚说完就看到袁樱跟沈心怡的眼睛同时亮了,这种好东西,没有一个女孩子不喜欢。
“如果你们喜欢,等明天你们离开的时候我帮你们做几个。”这个时候虽然没什么蚊虫,不过看两人的样子,显然已经迫不及待了,根本就等不到明年夏天。
“好啊,好啊!”袁樱立马点头答应。
“那就麻烦刘大哥了。”沈心怡倒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也费不了多少时间,你们喜欢就好。”我随口说完就将花盆放到窗台,然后走了出去,给两人留下整理东西的空间。
至于被子在大厨里,全都是干净的那种,平时爷爷会拿出去晒一下,所以不用担心返潮的问题。
强子哥负责炖的大锅猪肉,里面加了一些山里采来的野蘑菇,把香味勾兑的更加浓郁起来,之前沈心怡炒了几样小菜,不说味道怎么样,光看卖相还是能打七十分的,真难为她一个大小姐还能下的厨房。
吃饭的时候天还没暗下来,不过也没人在意这个了,一开始傍晚还有点凉,不过当几口酒下肚,抓着滚烫的野猪肉时,所有的寒意都被驱逐一空。
爷爷的饭量浅,简单的吃了点,袁超几人敬了一杯酒后,就回屋开始歇息起来,不过我知道他那是为了给我们这帮年轻人留出更多地时间来。
在爷爷离席之后,气氛也逐渐热烈起来,袁超别看白白净净,喝起酒来却一点都不含糊,宗山跟李正风更不在话下,至于我,以我的体质,不说千杯不醉,在这群人里酒量绝对算拔尖的,数来数去,也就强子哥酒量差点,大半斤白酒下肚,脸就变得通红,整个人也开始唠叨起来。
沈心怡在一旁显得很文静,至于她跟袁超是什么关系到现在我都没有看明白,一开始我以为两人是男女朋友,不过看两人的对话又不太像。
而袁超也没有普通男人那样一直围着沈心怡献殷勤,两人的关系似乎是普通朋友稍近一点,男女朋友稍远点,让人不免觉得奇怪。
袁樱只是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小手托着下巴,看着场中几个大男人拼酒,感觉到她的目光几乎全在我身上徘徊,我就有种不敢回头的感觉,而且对于她的心思我多少能够猜到一些。
这年头英雄救美虽然是烂大街的桥段,但不能否认,一个人,尤其是女孩子,在某些绝境下,心里都会本能的希望有个强大的男人从天而降,保护自己,我的出场无疑弥补了她心中的那个形象。
加上我年龄也不算大,长得还可以,重要的是因为修炼,感悟大自然,身上带着一种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的气息,对于袁樱这种女孩子来说就如同催化剂,一发不可收拾。
只不过我现在身上已经背了太多的情债,根本就辜负不起别人对我的感情,所以能装傻的时候,我只能去装傻,对于旁边火辣辣的目光视而不见。
不到两箱的茅台全部下肚,又从爷爷的存货中翻出几瓶还算不错的酒,最后才堪堪打住。
看着已经坐不住的袁超,还有强撑着的宗山两人,我不得不宣布酒席结束,至于强子哥早已经是不省人事了。
“麻烦你扶他们去休息,我先把强子哥送回去。”我对着沈心怡说了一句,就上前搀起强子哥,打算先把他送回家,不过我刚刚起身,旁边的袁樱就迅速蹦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见我跟沈心怡的目光几乎同时望过去,袁樱脸上又红了起来,不过好在天色的缘故,即便院子里挂着灯,也看不太真切,只见袁樱呐呐了一会,才稍微有点底气的道:“我帮刘哥拿手电筒,不然外面这么黑。”
袁樱总算给自己找了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黑暗对于我来说跟白天没什么两样,原本想要直接拒绝的,不过看着袁樱的表情忍不住犹豫了一下,毕竟白天已经拒绝了一次,这次如果再拒绝的话,很容易伤到小女孩的心,白天我或许可以用危险来推辞,可现在如果我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总不能跟两人解释我已经开了天眼,即便天再黑也能够看到路吧?
因此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只见袁樱雀跃的高呼一声,立即回到自己房间从书包里翻出手电筒,对于喜欢野外的人来说,手电筒这种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我搀扶着强子哥,甚至可以说是夹着他走,袁樱跟在另一侧,手电筒不时调皮的跑来跑去,整个人也显得很兴奋,对于她这种从小生活在城里的女孩子来说,乡下总是充满了好奇。
强子嫂长得不是很漂亮,是那种很普通的农村女人,不过却很贤惠,见我送强子哥回来,连忙就接了过去,脸上也没有丁点厌恶的神情,只是看着我露出一个歉然的神情,“你是老村长家的刘阳吧?以前总听强子提起你。”
下午的时候,强子哥就已经让同村的人给强子嫂捎信不回来吃了,所以哪怕是第一次见面,她也能猜到我的身份。
“晚上喝酒的时候都听强子哥夸了一晚上嫂子,说他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就是娶了嫂子这样的女人。”我随口编了两句,这个时候当然要说好听的,不过我还是忽略了强子嫂对强子哥的了解,人家都这么久的夫妻了,自己老公什么德行还不知道吗?
只不过强子嫂并没有揭穿我的谎言,反而还露出很高兴的神情,“喝点酒就知道胡说八道,这是你女朋友吧?长得真漂亮。”随即,她就将目光望向一旁的袁樱,虽然袁樱年纪稍小点,但在农村,这个年龄已经能够嫁人了。
“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到这里来玩呢。”我解释了一句。
“你们进来坐会吧。”强子嫂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只是一个劲的招呼我跟袁樱进去坐。
如果强子哥还清醒,我不介意进去坐坐,只不过一来强子哥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再一个时间不早了,容易打扰人家小孩,因此我拒绝之后就跟袁樱原路返回。
“你刚刚为什么说不是?”路上,袁樱突然出声问道。
“什么?”我有些不解的看着袁樱,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我说你刚刚为什么不承认我是你女朋友?”袁樱说着的时候,仰着小脸,神情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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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