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是在早上9点左右停了。
华纳的一间会客室里。
莱曼客套的坐在位置上,面前摆了一个桌案,桌案之上是两杯咖啡。
昨天打过招呼后,华纳发行部门临时开了场小会,一致同意了明年暑期发行的安排。
像华纳这种大型制片厂,如何划分档期资源是需要诸多考量的,主要是业务计划太多,更要顾虑己方的投入值不值得。
换句话说,就算萤火虫愿意提供项目,也得看华纳愿不愿意空出档期,尤其是暑期档,每年纷争最激烈,也是市场大盘最深厚的时候。
其实合作就是这样。
相互试探、相互妥协,当利益与投入到了不足以打动合作方的尴尬境地,不是谈不下去,就是撕破脸皮。
因为双方需求的不一致,你觉得好的别人不一定觉得合适。
萤火虫和华纳的利益并没有冲突到不可调和,充其量只是一些看法认知还不清晰,况且从之前的表现来看,尤其是《黑暗骑士》的巨大成功,华纳高层还真不以为是己方功劳更大。
君不见,4200家影院发行的《超人》全球总票房还没有《黑暗骑士》3周的表现好,更别提两者的制作预算还不在一个档次。
又有哪家制片厂不想以更少的花费赚取更大的利润呢?
这也是为什么诺兰、斯皮尔伯格、莱曼等经济型导演这么受欢迎的原因,反倒是成就更大、成绩更好看的卡梅隆,投他的项目一定是慎之又慎。
因为这货大概率超支,项目在没拍之前的承诺都是放屁,一旦进入制作阶段,那就不可控了,谁也不知道这个无赖是以怎样的原因耽搁进度......
座位上。
乔森-坎贝尔饶有兴趣的看着有关《钢铁侠》的合作条款,越看兴致越高,时不时问一句拍摄计划和制作思路,以及目标受众。
莱曼有心的应付着,并不觉得华纳会放弃到手的蛋糕,如果华纳不行,备选里还有环球、哥伦比亚乃至福克斯——双方暂时因为英雄回归事宜起了点小矛盾。另一个原因也是不能让福克斯觉得萤火虫缺它不可。
乔森的这副姿态,让谈话的氛围维持的不错。
毕竟像《钢铁侠》这样预算很高的片源,也能有效降低发行渠道的运营成本,就算赔了,华纳充其量不过是浪费了时间、精力以及档期成本,资金方面可不会亏。
发行业务少有亏损的可能,只能说回报率对不对得起工作量。
“看起来萤火虫对这个项目信心很足?”乔森呵呵笑着。
因为这上面规定了华纳如果要揽下《钢铁侠》的发行工作,宣发投入不能低于制作投入的3分之1,也就是整个的宣传费用不能低于6000万美金,院线不能低于4000家、6000块银幕。
当然,前提是项目对得起这份投入,如果上映票房太低,或者试映阶段评价太拉跨,华纳自然有权利终止合作。
“每个项目在制作之前都是有信心的,不然就不会拍出来了。”莱曼笑着回道。
乔森略略顿了一下,因为他说得意思与莱曼回答的好像是两个问题。
项目有亏有赚很正常,但想想萤火虫的战绩,好像还真是如此,至少目前华纳对他们的评价,萤火虫的制作业务总体是两个大类,一是正常的院线项目以中等预算为主,二是奥斯卡、戛纳之类的电影节参奖电影。
但无论哪一类,萤火虫都做出了成绩。
这就是业界口碑。
不过每一次谈判,都是一次利益的交换。
华纳就合作事宜,初步肯定之后,还是需要谈判桌上走一遭。
而莱曼,也是逐渐熟悉这个过程。
你来我往之间,都有套路可循。
“如果不腾出暑期档期以及足够的院线银幕,何必要交给华纳发行呢?”——这是设定底牌贬低对手。
“《钢铁侠》票房好一些,华纳也能多赚点吗,贵公司的发行能力,我是相当认可的。”——这是肯定对方缓和情绪。
“哈哈,其实这个项目成功了,续作计划方面,这次华纳多帮扶一些,下次还能继续合作,萤火虫又没有海外渠道,不是吗?”——这是预支未来收益,开空头支票引诱。
“贵公司没有诚意啊,我还跟环球总裁约了见面......除非渠道抽取费用降低一些。”——这是抬出竞争对手给予压力。
......
其实,莱曼要得不多,并不是华纳接受不了的条件。
一,明年的暑期档腾出空间发行《钢铁侠》,最少保证4000家院线,银幕能更多利益最大化,大家都有好处;
二,除去版权,全渠道收益让出百分之15当作华纳提供发行渠道的付出红利;
三,制作预算萤火虫一力承担,宣传费用在最低限度的6000万之后,以市场表现进行调节,有必要,萤火虫可以共同承担宣传支出,另外,北美的线下发行与线下市场蓝蝶影业要承包一部分;
四,版权归属萤火虫,华纳拥有三年的经营权,主要用于海外市场。
而早在来华纳谈判发行业务之前,漫威娱乐的管理层就跟孩之宝签署了版权形象的使用委托,主要是孩之宝跟全球各地的玩具厂商都有业务往来。
《变形金刚》的ip初步打响后,孩之宝的整体实力再度上升,已经占据了北美7成的衍生品市场,是真正的一家独大。
漫威自身经营不善的玩具厂和门店显然不足以完成整个的周边下沉,只能与孩之宝合作。
即使如此,对版权市场根本没啥影响力的曼恩传媒来说,也是进步很大,而且只要《钢铁侠》打响知名度,漫威的自主业务包括漫画出版都能激活一部分,增加销量,所牵扯的利益链相当之广。
这也是为什么一次搏命成功,漫威市值大爆,因为漫威差的就是证明自己有能力开发漫画改编项目,完成业务整合。
经过几次接触,华纳大致同意了上述萤火虫一方的条件要求,但也提出《钢铁侠》项目的续作必须由华纳接手。
这其实也是业内比较普遍的补充协议,就像《魔戒》系列明明新线偷瞒利润,但几方互相膈应却依旧合作了三部片约才分道扬镳。
因为一个项目做大之后,不可能让制作方再去利用成功后的成绩作为筹码,与其他发行公司合作,那不是慈善吗。
所以最终确定的合约规定,不仅仅是根据市场反应,华纳有权利终止宣发投入,如果钢铁侠这一形象还要拍摄独立作品,华纳就有发行上的优先权。
当然,经过莱曼据理力争,这个片约限制是三部,而且是版权独立作品,不计较形象使用权,并且还写明了无论情况如何,华纳都必须按照既定条件提供宣发资源,除非萤火虫主动提出撤档。
这样一份协议的确定,保障的是双方的利益。
就像莱曼以一点超前眼光拿下蝙蝠侠三部曲的参与权益一样,华纳在不爽,也得给。
好莱坞是个比较讲究契约精神的地方,口头约定不如落于实处,受到电影法案、版权法案保护。
哪怕因为利益不和,也能做到有理可争。
到了这一步,华纳跟萤火虫又以钢铁侠项目成了达成共识的短暂盟友关系,双方各自带着期待。
8月的第一周,《黑暗骑士》北美票房累计了4.2亿,全球8.63亿。
而经过大半个月的筹备,《钢铁侠》项目的服装道具基本就位,与演员工会,caa达成的打包服务也正式确定,付出3600万美金......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