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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矮人王国

作者:陈施豪 下载:新守林人TXT下载
    利格鲁德没有食言,正午前就将行囊准备妥当。

    前往矮人王国的人员选拔也毫无大意地进行。

    以他的儿子利格鲁为首,共有五组成员。再来就是我跟兰加。

    话说回来,不让利格鲁当队长没关系吗?

    我有点担心,但他们似乎都能接受。

    利格鲁德好像也跟著返老还童,整个人干劲十足,看样子是我多虑了。

    接过行李后,兰加喜孜孜地让我骑到背上。

    弹~~!我的身体陷到兰加的毛皮堆里。比想像中更毛绒绒,骑起来好舒服。

    为了不让自己摔下去,我用周围的毛固定身体。这时就要请出“黏丝”。当骑士没手脚真的很不方便,只好用能力解决。有机会就该善加利用。

    我一直暗中练习操纵蜘蛛丝的技巧。

    用丝砍断敌人!这也是一种浪漫吧?虽然不知道学成的机率有多少,但我有的是时间,慢慢练习吧。

    行李装了钱跟食物。

    食物可以吃三天。如果花的天数更多,就自给自足搞定。

    其实可以多带些不会变质的东西啦,但我们想让行囊尽量轻简。

    是说只要吃进肚子里,想带多少就带多少……不过,人总是需要一点磨练。

    因为我不用吃饭,才能这么理智吧。

    财产有银币七枚、铜钱二十四枚。

    这金额实在不多。

    我一开始就不抱期待,钱少也没什么大不了。之后的事过去再想吧。

    *

    据说以哥布林的速度步行去矮人王国,要两个月才能到。

    森杯里有条大河叫艾梅多河。

    到达这里后,就准备进入山区。

    山脉之中有我们要去的矮人王国。

    东方有个帝国,朱拉大森林周边亦有好几个国家坐落。

    柯奈特大山脉横贯将它们阻隔开来。

    因此,贸易路线分成三条。

    其一贯穿朱拉大森林。

    另一条是穿越大山脉的险恶山道。

    最后是海路。

    一般而言,贯穿朱拉大森林的贸易路线最短、最安全,却鲜少有人使用,原因不明。大家几乎都选择横越大山脉的险恶山道走。

    海路则有成本问题,再加上海中栖息了巨大魔物,所以成了最乏人问津的路线。

    除了这三条路线,也可以选择通过矮人王国,但必须缴交过路费。此外,若是运送商品,到时候还得付关税,还得接受货物盘查。为了防止危险物品通关,这个动作不能少。对小规模团体来说没什么大碍,商队通关时则会花上大把时间和金钱,因此他们都对这条路敬谢不敏。

    走这条路肯定安全,但要走可得先算算损益比。

    这次我们并没有要去东方帝国。

    帝国就在东面森林外,但我们要北上,直指柯奈特大山脉。

    没必要登顶。矮人王国在艾梅特河上游,坐落于柯奈特山麓。

    那个都市非常美丽,直接运用山脉的大自然洞窟造景。

    这就是矮人王国。

    我们按预定计画沿艾梅特河走,一路北上。

    大伙儿沿著河川移动,不至于迷失方向。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在脑里展开地图。

    向导是曾经去矮人王国出使的家伙,名字叫哥布达,由他包办。

    他带头走在我前面。

    话说,进化成黑狼(=岚牙狼族)的牙狼们脚程好快!而且看上去一点都不累。

    我们持续前进三小时,途中不曾停下来休息。这就算了,他们还用接近时速八十公里的速度狂奔。

    路上过过凹凹凸凸的岩原,牙狼不当一回事。还注意跑法,避免将乘客震得晕头转向!

    该恁么说,总之搭起来很轻松就对了。

    照这个步调行进,或许一星期内就能到达。

    其实不赶路也没差。

    我是想尽快搞定衣服跟住处啦,不过急也没用。

    “各位~不要太勉强喔!”

    我开口建议。

    奇怪的是,速度居然不减反增。

    这三小时来,我享受著比机车还快的速度感,不忘欣赏晃眼即逝的沿途风景,可是现在开始觉得无聊了。

    正常情况下,高速奔跑时很难对话,但我吃过牙狼首领,学会“思念网”。跟大家畅快聊天,为旅行增添乐趣或许是件好事。

    打定主意后,我立刻用“思念网”串联队友。

    好啦,该从哪儿开始聊起……

    “利格鲁。有件事想请教一下,是谁帮你哥取名的?”

    “是!您用不著对我拘礼!哥哥的名字啊,听说来自路过的魔族男。”

    “哦。魔族有来哥布林村啊?”

    “是,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年纪还小时,他曾经在村里住过几天,认为哥哥天资过人,就替他取名。”

    “是喔。听起来你哥满棒的嘛。”

    “是!他是我引以为豪的哥哥。那个魔族叫喀尔谬德大人,他也希望有朝一日能将哥哥纳为己用!这是他亲口说的。”

    “你哥哥当时没被带走吗?”

    “是。那时哥哥还很年轻,魔族说过几年后哥哥会变得更强,之后会再来,便离开了。”

    “原来是这样。等他下次过来,看到你的模样焕然一新肯定会吓到!”

    “是啊。不过,我现在已经追随利姆路大人了。就算加入魔王军是种光荣,我也不会跟喀尔谬德大人走————”

    “魔王军?还真的有啊。是说又不确定他会邀你,你很有自信呢。”

    “是。不是我有自信,而是我确定他会邀我。哥哥当上命名魔物时也曾经进化过,但他的进化没我们这次强。进化的层次明显不同。我还以为这辈子没机会听到『世界之声』,真的好感动!”

    一旁的滚刀哥布林们听到这句话,纷纷不约而同点头,就像在说:“没错没错!”

    是这样喔?

    取名就会进化。难道说,进化程度取决于取名者吗……

    下次若有机会比较,再来做个实验吧。

    还有魔王军。居然如我所料,这个世界真的有耶!

    魔王会攻过来吗?到时该帮哪边?

    算了,等攻过来再想。

    幸好似乎也有“勇者”存在,魔王的对手一定是勇者,这是常识。

    虽说历经三百年,勇者不一定还活著……但就算死了八成也会跑去投胎什么的,正神采奕奕地在练等吧。

    总之呢,这件事姑且先记著。

    接下来是下个话题。

    “兰加啊,我不是你的杀父仇人吗?你难道不介意?”

    我朝很黏我的黑狼提出疑问。

    “老实说,我想过这件事。可是,魔物相争本来就有输有赢。不管战事如何,赢的人就是老大,输了将一无所有。再说……头目还赦免我们,甚至赐予真名!感谢都来不及了,怎么会恨您呢!”

    “唔嗯……假如你之后想报仇,我随时奉陪。”

    “呵呵呵。进化后,我看得更透彻了。之前作战时,若您拿出真本事,我们早就死于非命。这样一来,根本没机会经历梦寐以求的进化,将会直接惨死沙场。我族将为头目您一人尽忠!”

    说这什么话……

    的确,若我拟态成黑蛇,或许能杀光他们,但我并不打算做这么危险的赌注。这家伙太抬举我了。

    也罢,他的误会对我来说只有好处没坏处……

    “居然看出这点?你确实成长不少呢!”

    “哈哈!谢头目拾爱!”

    我随便找些话搪塞,算是肯定他的说词。

    毕竟他的父亲死在我手里,说不恨是骗人的吧。

    若兰加有朝一日来找我报仇,我也要爽快应战。

    我也不能大意。在那天到来前,看来必须让自己变得更强。

    毕竟现在的他看起来已经跟黑蛇同等……

    就这样,我们边聊边跑。

    旅途顺利得远远超乎预期。

    “这样赶会不会太急啊?”

    “没问题!或许是进化的关系,我们没那么容易累了!”

    “请您别担心我们。虽然不像头目那样不睡也没问题,但现在只要小睡片刻就行了!也不用吃那么多餐,几天不吃不喝都行!”

    利格鲁说完,兰加也跟著附和。

    看看其他几人,大家全都精神抖擞,干劲十足。

    这样看来,我什么都没做,看起来却是最懒洋洋的一个。

    我们有大半天都在奔跑……这些家伙真的变强了。

    第二天晚上,大家在睡前用餐之时。

    我找哥布达谘询现在要去的矮人国。

    “是、是的————!那、那个,他们的正式名称是军事大国德瓦岗。人称现任矮人王为英雄王————”

    被我一问,哥布达显得紧张,一方面又欣喜不已的样子。

    那慌张应答的模样甚至让人怀疑“这样不会咬到舌头吗?”。

    根据哥布达所说,现任国王盖札,德瓦岗是初代数来第三代。跟他年轻时的祖父一样威严慑人,是个伟大的英雄,以公平公正的手法治理国家,贤王之名因而远播。

    简直就是活生生出现在现代的英雄。

    自矮人王国的初代英雄王格兰·德瓦岗建国后,这个国家已屹立千年,现任国王继承格兰的遗志,保留历史与文化、技术,引领其发展。

    这位贤王所治理的士地就是军事大国德瓦岗。哎呀,由长寿的英雄王统治,肯定是很棒的国家吧。

    我开始期待了,进一步追问到那国家还需多少时间。

    “再问一个问题,哥布达。大概还要花多少时间才到得了啊?”

    “我想应该明天就到了!山已经离我们很近!”

    原来如此,经他这么一说,山确实就在不远处。

    昨天连个影子都看不到,移动速度好惊人。

    “话说,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你之前去矮人王国干嘛?商人每隔一阵子就会到村子里来吧?”

    之前我跟利格鲁德聊哥布林王国时,他曾提到旅行商人狗头人族的事。

    有商人还特地花两个月去矮人王国挺奇怪的。

    “是!因为我们有魔法兵器跟防具,矮人族愿意高价收购。虽这么说,但他们是用道具支付……后来有替我们找行商代运,算帮了大忙!另外就是,我们那区的魔物都不会使用魔法装备,所以……”

    原来是这样。

    也就是说,他们有时会将冒险者的装备拿去卖掉吗?怪不得自用装备都破破烂烂。

    狗头人族分不清物品的好坏,所以他们才特地跑去识货的矮人王国兜售吧。照理说哥布林们只有办法对付在森林里迷路的初生之犊。真没想到他们会有那种好东西……

    “理由不只这些。矮人族的作品从装备起算,样样都是上等货。东西好到连人类都点头称是。大家去矮人王国都是为了这些,人类、亚人、有智慧的魔物齐聚一堂,不论身分高低。这是矮人王国的传统,该地还以王的名义禁止大家在国内纷争。”

    哥布达讲得支支吾吾,利格鲁顺著他的话补充。

    也就是说卖装备是其次,补充必需品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矮人王国保持中立,就算是魔物也不会受到歧视、能顺利买到东西,这点满吸引人的。

    “能实现这些,全拜军事大国德瓦岗的强大军力所赐。听狗头人族的商人说,这一千年来,矮人军从没吃过败仗……”

    矮人王国有重装步兵当铜墙铁壁,后方是火力强大的魔法兵团。对手还来不及突破步兵防卫墙就先被魔法攻击打趴。

    之所以会有这么强大的实力……全都归功于高端技术催生的装备。

    那些武具以最先进的技术制作,人类的作品根本比不上。肯定没人想惹这种军事强国。

    理所当然地,人们不跟矮人族作对,而是选择缔结友好关系。因此,就算在他们的国土上遇到魔物,多数人也不至于笨到当场引发争端。

    就算对方是魔物,他们也一视同仁地售予道具,或许矮人族意外亲切也说不定。相处得当可能有机会当朋友。

    不对,应该说一定要好好相处,非跟他们变成朋友不可。

    那里是人类与魔物共存的都市。

    矮人王国在这个世界上应该算特例吧。

    战争用品满街卖,同时享有和平.军火商的据点居然是世外桃源,从某个角度来看……或许满讽刺的。

    这就是我在旅程中听说的军事大国德瓦岗全貌。

    时光飞逝,我们已经出来旅行三天。

    延伸于柯奈特大山脉山麓的一大片牧草地。

    由山脉巨窟改建而来的美丽都市。

    这是大自然创造的天然要塞。

    军事大国德瓦岗。

    我们终于来到矮人王国。

    *

    门前有一排队伍。

    大门嵌在天然的巨型洞窟上。

    这道门只有在军队出入时敞开,听说每个月只开一次。

    很可惜,今天没开。

    大门下方设有小小的进出专用口,平常只开这里。

    大门左右两侧都有小门,但右侧没人排。有可能是达官贵人专用道,所以才空荡荡的。左边倒是排了一条人龙,有些人无条件通关,有些则被带到别的地方接受盘查,状况不尽相同。

    至于这个左侧小门,戒备森严度之高不辱军事大国之名。

    是在昭告世人“我们军事大国并非浪得虚名”吧。

    进到里头应该就能自由些……是说队伍排好长啊。

    旅行三天是小事,在这里等通关反而有种更花时间的感觉。

    “不愧是矮人王的势力范围,门好气派啊。”

    “快看,看那个士兵身上穿的防具。我们工作十年也买不起……”

    “这当然啊。连东方帝国都避免跟他们正面对立。看那个装备就知道为什么。”

    “这还用说。敢跟矮人为敌,包准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每个国家都不希望遭受可怕报复,被人灭国啊!”

    我排在左门人龙里,观察四周动静,这串对话跟著传进耳里。

    难道这个世界的矮人跟想像中不一样,不是性格温和的民族?听起来意外火爆。

    这个国家是自由贸易都市,还是各族的交易中枢。因此,他们才会变成绝对中立都市。矮人英雄王不容许这个都市发生械斗,在冒险者间似乎是众所皆知的资讯。

    武力是维护和平不可或缺的要素,原来这概念拿到异世界也通用。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喂喂喂!有魔物出现在这儿耶!还没进到里面,在这里杀没关系吧?”

    “欸,排什么队啊。你们几个很嚣张喔。不想死就让位!还有,把家当留下。乖乖照做的话,这次就放你们一马!”

    诸如此类,某几人开始说些莫名其炒的话……更正,听起来摆明在威胁我们。

    现在排队的只有我跟哥布达两只。这是因为,带著一群只绕腰布的家伙在不好的方面上太显眼了。所以我就说“我跟带路的哥布达去就行了!”,事情拍板定案。

    利格鲁也想跟来,但我拒绝了他。

    他们正在森林入口野营,静待我们归来。

    所以现在只剩我们两个,看在人们眼里似乎很好欺负?

    我们被懒得排队的冒险双人组盯上。

    “喂喂喂,哥布达,你听到没?”

    “是,都听到了……”

    “之前来这儿办事的时候你也被纠缠过?”

    “当然!我在这里被人欺负,幸亏狗头人族商人救我!若是他们没救我,我搞不好都没命了!”

    “……原来被纠缠过啊,所以你任他们宰割?”

    “弱小的魔物只能认命……”

    哥布达似乎被找过麻烦。不仅如此,他还很认命。

    希望他早说呢。

    哥布达那双眼似乎看穿我的心思,头垂得低低的。

    他好不容易才学会用平常心跟我对谈,这突如其来的插曲又把他逼回原点了?

    我有点担心。

    “喂!不过是群垃圾魔物,居然不把本大爷看在眼里!”

    “我说,会讲话的史莱姆好像很少见喔?要不要抓去当展览品?”

    双人组你一言我一语,继续讲些烦人话。

    印象中我好像被人称过菩萨心肠啦,又好像没有,总之现在的我怒了。

    “哥布达……你还记得我之前提过哪些规矩吧?”

    “是!当然!”

    “是吗?那你先把眼睛闭上,耳朵也捣住!绝对不能看这边!”

    “嗯?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我会照办!”

    准备就绪。

    订规矩的我带头违反规矩……要是被发现,就不能以身作则了吧。可能会坏我好事的哥布达已经闭眼了,接下来要清理垃圾!

    这时,右边那个男的视线一动。

    我顺著他的视线看过去,有三个人一边贼笑,一边望著这里瞧。

    眼前这两人是剑士跟轻装男,八成是盗贼之类的。

    另外那三人则是披著斗篷、看起来像魔法师或僧侣的家伙两名,外加一个高大的战士。

    以下是我的推测————这五人一伙,其中两人负责把我们赶跑,藉机插队。然后,那三人再暗中做掉我们,装没事跟另外两人会合————剧情大概是这样。

    那几个家伙碰到弱小魔物或许都用这种方法杀害,再抢夺财物吧。

    超好猜的。

    不过……这次是他们先过来找麻烦!

    “喂喂!不准插队!我宽宏大量,现在乖乖排队就饶你们小命。给我滚去后面排队!”

    我开始挑拨他们。

    冒险者二人组错愕了一下,接著就瞬间涨红脸。

    一下就被激怒了。

    “不过是只垃圾魔物,少瞧不起人!”

    “暇喂,你找死喔!老实丢下家当走人,我们还不会杀你……但现在你激怒我们,休想安然无恙。”

    他们开始讲废渣爱用台词。

    呵!在建设公司里上班,没办法对长相凶神恶煞的大叔颐指气使就别想混下去。放眼某些外包公司的职员,甚至还有身上有著涂鸦的淘气老爹坐镇呢。

    区区几个年轻人开口威胁根本连屁都不如。

    “垃圾魔物?是在说我吗?”

    “不然是谁!史莱姆是垃圾中的垃圾!”

    “快给我滚过来。看你会说话,我就不杀你,让你当魔物奴隶!”

    魔物奴隶?有那种东西?

    这先摆一边。

    旁边的商人跟冒险者们开始注意这阵骚动了。

    要先想办法让我们成为注目焦点。

    不晓得这个世界有没有正当防卫概念……若他们之后肯帮忙作证就再好不过。

    不过,是说都没好心人愿意伸出援手?

    假如我是美少女,或许会有啦,但史莱姆就别想了。

    “左一句垃圾右一句垃圾,根本狗眼看人低啊!还骂我史莱姆……?”

    “你怎么看都是史莱姆啊!”

    “可恶,开什么玩笑……!你这种小角色也敢小看我们,不可原谅!我要宰了你!现在求我们饶命也太迟啦!”

    双人组陆续抄起武器。

    啊!他们总算抄家伙了。

    烦耶。第一次遇到的人类交谈对象居然这么鸟,运气真背。魔物还比较亲切。

    周遭群众似乎想跟我们保持距离,开始后退。不想扫到台风尾吧。

    守门人也发现这边吵吵闹闹,赶紧采取行动。

    我才不管他们,慢条斯理地踏出一步。接著————

    “咯咯咯。说我是小角色?史莱姆?你们是看错多久了啊?”

    我故意说得内有隐情。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我都是史莱姆没错。所以他们一定打一开始就认为我是史莱姆。

    这是演出效果……大概。

    “你说什么?少在那里虚张声势!”

    “哼!你说自己不是史莱姆,就让我们看看真身啊!不然死无对证!”

    他们似乎在等我变身。

    如我所料!

    维持史莱姆的样子作战应该也赢得了。

    可是,那样我很难手下留情,会不小心把他们砍成两半。

    要调整威力,只让他们昏倒可不太容易。

    “好啊。就让你们看看本大爷的真实样貌!”

    我意有所指地大喊,开始释放一直以来压抑的妖气。

    当然,只放一点点。

    接著转头看向四周,看看有没有人发现这薄薄的妖气.只有几名围观群众发现了,而眼前这两个白痴跟同伙似乎没发现。

    看样子这群人是三脚猫。

    用不著观察了。我想想,该变什么好……

    黑雾从我的身体喷出。

    接著,我全身都包在雾团里……当雾散去,一只魔物出现了。

    是黑色的狼。

    咦?之前吃掉牙狼首领进行拟态时,外观上好像还是牙狼……现在则变成黑狼,就跟进化后的兰加他们一样。还有,我的身体比兰加更大。

    头上有两只角。

    拟态:黑岚星狼。

    ……也就是说,吃掉的魔物族类若有进化,我的拟态也会跟著改变。不仅如此,我的进化姿态比兰加更猛。兰加只有一只角,这应该表示我比他更强。感受得到压倒性的强大力量。那两个笨蛋看到这副模样肯定会逃之夭夭。我原本是这么想的……

    “哈!假装高阶魔物又怎样,你还是一只史莱姆啦!”

    “喂喂喂,该不会以为这样就能把我们吓跑吧!是不是!”

    他们根本没发现!

    搞什么,一般都会发现才对……我的样子一看就很杀啊!

    说起来,不管是幻觉或其他招数,看到史莱姆变身都该小心吧。

    不过,这两个家伙却毫不在意。

    或许是认为还有暗中伙同的三名同伴在才不怕……

    能用的技能变多了。

    “超嗅觉”、“思念网”、“威压”、“影瞬”、“黑色闪电”————变成五种啊。

    “影瞬”是兰加他们正在练习的技能。

    潜伏在搭档的影子里,因应呼唤现身!他们正朝这个目标努力。

    现在还处在钻入影子的练习阶段,往后还有得练。

    再来是“黑色闪电”……不试也能猜出个大概。假如我拿他们试刀,眼前那几个可悲的男人肯定会变成焦炭。

    我的预测通常不够狠,他们搞不好会变得更惨。这样算下来,根本没技能好用。

    希望“威压”对笨蛋有效!但从某个角度来说,笨蛋天不怕地不怕?

    是说在旁边观望的人群已经吓到腿软了。

    “受不了……随便啦。太麻烦了,直接攻过来吧!”

    我让他们先攻。在拟态下遭受攻击会有什么下场呢?

    事实上,我已经用实验证实过了。我曾经变身成蜥蜴,持续接受攻击,看会发生什么事。

    当时找发现一件事,攻击超过特定量后,拟态会解除。拟态时遭受的攻击并不会转嫁到史莱姆本体上。八成是消耗魔素包覆本体,再形成拟态,本体才会毫发无伤。

    缺点是三分钟后才能再次进行拟态,以及每一种魔物的拟态都需消耗对应魔素。

    那些消耗量对我来说微不足道,没什么大不了。时间限制也不是问题。

    换句话说,随敌人攻击到爽为止。

    若对手太强,我只要在变回史莱姆的瞬间逃跑就行了。

    “看招,去死吧!”

    一旁剑士被我的话激到,立刻恶狠狠地出招。

    “唔喔喔喔!风破斩!”

    那是剑士的技能吗?他手上的剑在发绿光。

    可惜的是,这招对我没用。好可怜……他引以为豪的剑断了。

    与剑士的攻击同步,另一名轻装战士朝我投掷匕首。

    然而————

    同时丢三把匕首挺厉害的,但威力不足以贯穿黑岚星狼的硬毛。

    “刚才好像有什么东西丢我?”

    我学反派常摆的嘴脸,用看扁人的态度发问。是说他真的有用东西丢我?刚才的匕首攻击弱到让人不禁如此怀疑。

    那招中看不中用吗?

    “居、居然有这种事!好硬的毛……”

    “怎么会……不、不可能……怎么会这样!我的剑是白银刀身耶!拿来攻击魔物还有加成作用!”

    ……不是吧,银很脆弱耶。这家伙在说什么傻话……

    “喂,你们快过来帮忙!”

    剑士似乎没闲功夫顾及尊严,他开始呼朋引伴。果然没错,那三人是同伙。

    “嘿!这下你没戏唱了!”

    “真是的……没想到还要我们出马!”

    “史莱姆会变身魔法?有趣喔。死掉再拿尸体解剖看看。”

    “那家伙从刚才起就一直待在原地。动了会解除魔法吧。是不是?被我说中了?”

    同伙应邀帮忙,他们也跟著乱叫些有的没的。

    五人围著我散开,同时朝我发动攻击。

    轻装战士挥短剑砍来。

    剑士开口咏唱魔法,发动带有镰风的斩击。

    重战士口里叫著“重破斩!”,挥动大斧攻击。

    魔法师高喊“火焰球!”,用魔法进行攻击。

    僧侣则提防我的攻击,构筑魔法防御。

    以组队来说,这队平衡性很好。对他们来说美中不足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所有攻击都对我无效……

    我朝他们瞥去一眼。只见他们惊吓过度,哑然失声。

    现在用“威压”或许有效。

    我发出咆哮,就此施展“威压”。然而,我搞砸了……在一旁围观的人跟著昏倒,甚至裤裆流出各种东西……总之,现场变得惨不忍睹。

    糟糕,该怎么办?我陷入苦恼。

    咦?大家想知道五人组有什么下场?

    他们近距离受“威压”攻击。结果可想而知。

    我的“魔力感知”感应到一群矮人警备队正朝这跑来。

    当下就只有一句话————

    “完蛋……了。”

    我喃喃自语。看样子没戏唱了。

    接著我看向跨下流出各种物体的人们,心想“善后工作一定很麻烦吧?”,开始用事不关己的态度逃避现实。

    *

    “真的很抱歉————!”

    我深深一鞠躬(自认)。

    我们被带到警备队驻扎处。

    事发过后,引起莫大骚动的我无罪赦免!外加就地释放————这种事当然不可能发生。我们被跑来的矮人警备队团团围住。

    是说对手那五人全都昏倒了,所以就剩我被围堵。

    对了!偷偷变回史莱姆逃走吧。

    打定主意后,我变回史莱姆试著开溜,不过……

    警备队眼明手快地抓住我的身体,接著飘浮感袭来。

    眨眼间落网。

    该名士兵露出笑容,脸上写著“我不会让你逃走哟!”。

    笑归笑,他额冒青筋,目前心情表露无遗。

    “等等,我们是无辜的!我们是被害者啊!”

    我试著模仿哥布达随口说道,不过————

    “嗯。是啊。可是,详细情形还是到驻扎点再说吧。我们不会让你逃跑喔!”

    士兵放话时笑得好灿烂。看样子到此为止了……

    哥布达在做什么?我疑惑地看去,他还在闭眼捣耳。

    ……耶个笨蛋!在想什么啊?

    不,他肯定什么都没想。因为他是笨蛋。唉,也可以说他老实啦。

    我傻眼之余,不忘把哥布达叫来。就这样,我们被带到警备队的驻扎点去。

    这次一共发生三件事!

    一、有人找麻烦!

    二、我变身成狼!

    三、吼得有点大声。

    怎样?错不在我吧?我自认没错,偷偷抬眼看士兵。

    他还是笑得和讹可亲。

    胡子这种东西啊,跟他亲切的豪爽面容好搭。

    可惜。要是额头上没青筋就好了。

    “那个……为什么连我也被带来了?”

    “白痴喔!说仟么屁话?还不都是你被人找碴,我们才惹毛矮人啊?”

    “咦!原来是这样?对不起……我又搞砸了……”

    “没差啦,这次也是逼不得已,之后要小心点。”

    呼!看样子蒙混过关了。这就是必杀技————“都你的错!”。

    经历长年的社会洗礼后,我总算学会这高难度技巧。重点在于不让对方起疑心。

    做起来很难的!

    其实呢,供词乍听之下很像在说笑啦,但那三件事已经点得八九不离十。矮人士兵盘问过目击证人,他们似乎也持相同说法。

    所以矮人们对我俩的态度好像变得缓和些。

    “所以呢?那个狼型魔物是怎样?”

    眼前这位负责调查的士兵开口问道。

    问我怎样,他指的是什么意思?种族名吗?

    “我想想,那种狼的种族名好像叫……”

    “不是这个。名字不重要。为什么那种魔物会出现在列队处?是说它打哪儿来,又跑哪儿去?把你知道的全说出来!”

    唔?都说是变身啦,他不相信吗?

    英雄通常会隐瞒变身的事,但我不是英雄。

    所以我才会一五一十全盘托出嘛。

    “不,就跟你说……那是我变身的样子嘛!”

    “啊?真是的,会说话的史莱姆的确很稀有,但史莱姆不会变身吧?”

    “不不不,既然你不相信,乾脆在这里变给你看?”

    “哼。算了。就假设那只狼真的是你变身的好了,你怎么能变身?你不是史莱姆吗?”

    咦?对于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回答?

    这是独有技啊!老实回答似乎不太妥当。若我如此正直,不就跟哥布达同等级了。

    快想。立刻想个有说服力的理由……!

    “老实说……我被魔法师诅咒了。他大概嫉妒我的才能吧……我是个幻觉魔法师。”

    “哦————被魔法师诅咒是吧。然后?”

    “呃……是的。我学会几种幻觉魔法,当时还在精进,却被邪恶的魔法师变成史莱姆……为了找寻解开诅咒的方法,我一直在外旅行,就是这么一回事!”

    “你跟邪恶魔法师怎么搭上线的?为什么他不杀你,只对你下咒?”

    咕唔……你干嘛不照单全收呵。疑心病真重。

    不过,也是啦。我随便说你随便信,不就比哥布林弱智了!以上是我内心独白。

    时间往后拉长两小时。

    士兵一直在跟我进行问答攻防战。

    ………………

    …………

    ……

    两人论得口沫横飞,最后生出一个故事。

    那就是一名美少女被邪恶魔法师诅咒,变成史莱姆。

    也不至于到舌战啦,只是被士兵指出各种盲点后,脑子就不小心编出一个奇怪的故事。

    有个男孩子气的天才少女,她很擅长变身类的幻觉魔法。她被魔女诅咒,为了解开诅咒而踏上旅途。

    怎么会变成这样?而且为什么要用魔法少女设定!

    每当我掰出奇怪的故事,士兵就以提问的名义进行修正。

    修正到最后,故事“总算有说服力了!”……我跟士兵沉浸在“终于说得通了!”氛围里,用热切的眼神对看彼此。虽然我没有眼睛啦!

    不需要言语,我俩已心灵相通。

    “好!笔录完成。感谢协助!不过,你们还不能————”

    砰————————!

    士兵大哥才说到一半就被打断,门大力敞开。接著,一名士兵冲进来。

    “不、不好了!矿山有铠龙出没。正在采矿的矿工出现数名伤患————”

    “什么!铠龙有没有收拾掉?”

    “没问题!讨伐队已经过去处理了。不过,有些人伤得不轻。可能某些国家在备战,卖药的都没货了,城里的库存又无法供应……”

    “治愈师呢?”

    “他们……跑去采『魔矿石』,现在前往矿山深处了吧?驻扎处配驻的治愈师全都跟去,目前只剩学徒!”

    “居然有这种事!”

    好像出大事了。

    没人理我。

    城里有库存就调库存用啊!我是这么想啦……

    回复药是吧。我有啊,该怎么办?

    可以的话,我是希望因此让他们留下好印象,获得无罪开释————我绝对没有在想这类事。

    救人不需要理由。说是这么说,我个人对这句话半信半疑啦……

    俗话说“好心有好报”。或许帮他们会有好事发生也说不定。

    “喂,这位大人,大人!”

    “什么事?现在没空。调查已经结束了,但还不能放你走。等状况有个眉目再说,你暂时先在这房间里等!”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是关于这个啦!”

    我从怀里取出回复药(虽然看起来很像“呸!”地吐出来)。

    “……?啥,这是什么?”

    “回复药啊。可以喝!可以擦!好东西哟!”

    “啊?你这只史莱姆怎么会有回复药?”

    喂喂喂.男孩子气美少女设定去哪儿了?

    你根本把我当史莱姆吧!果然,这家伙只是一时兴起帮忙编故事。

    算了。我跟他半斤八两,没资格抱怨。

    “那些不重要啦!用用看吧。要几个?”

    “听说伤者有六个……这药没问题吗?”

    过来禀报的年轻士兵目光狐疑地看我。

    魔物赠药————换我当士兵可不会收。

    “啧!待这儿不准跑!喂,我们走!”

    “咦?可是,队长……这家伙是魔物耶!”

    “吵死了!我们走,快点带路。”

    说著,他一把抓住我吐的六个回复药,这名被叫队长的胡子士兵大哥就此冲出房间。尽管他嘴巴上虚应了事,似乎还是对我有某种程度的信任。

    我没看错,他是个好人。没想到他是队长。

    “结束了吗?”

    从头到尾不发一语,只顾著点头附和我说词的哥布达开口询问。

    “还没结束,总之先等等,看情况再说。”

    “了解!”

    我们两个一~~直在发呆。

    士兵们时不时进出驻扎处,纷纷用狐疑的眼神看我们,一脸纳闷……

    我们等了一小时。为了打发时间,我都在练习操纵蜘蛛丝,这时感知到队长归来的脚步声。

    我收起蜘蛛丝,静待他进屋。

    哥布达已经睡著了。这家伙……或许意外是个人才!

    “多谢相救!”

    一进到屋子里,队长就说出这句话,还跟我鞠躬。

    矿工们跟在他后头进屋。

    “你就是赠药人吧!谢谢你!”

    “说真的,我的手烂成一团,本来就算活下来也无法继续工作……多亏有你!”

    “…………”

    矿工们纷纷道谢。

    最后那个无言的家伙,你好歹也说句话吧。也罢,我知道他心里很感谢啦。

    接著矿工们又频频道谢,谢完才回去。回复药能帮上他们真是太好了。

    折腾老半天,太阳已经西下,天色完全暗下来了。

    之后我跟队长小聊了一下。

    这次是正经地聊。

    跟我起争执的五人组隶属矮人国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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