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网上查了一下这家公司,果然找到了相关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在小赵家乡的确有这么一家公司,然后,果不其然地,这家公司的股东信息上赫然“周松青”三个字,呵呵,这不就是之前给小赵半遮半掩发推介短信的人吗,只是时值几个月后,电话号码换了最后四个尾数呢,就是唯一的半括号的用法没有变呢,并且挑在金主原来的门徒在网络上发布相关南下消息的节点,对方十分适时地又往小赵手机上用特定的格式在特定的时间点同步地发送切合的暗示信息,真是好恶心啊,敢情这个陌生人一直在背后盯着小赵和相关人员的网络动态呢,当然,最恶心的莫过于背后的窥视发展到对当事人现实生活的骚扰,对方是怎么得到小赵的电话号码的,大概是小赵疏忽大意在网络上公布过,但那时那是对特定的人,是在小赵以为自己不受陌生人关注的前提下,小赵隐隐觉得不妥最后还是删了的,不敢相信,就是在那个时候,会有不相关的别人抄了去,真是阴暗又无聊,没付钱就得到了潜在客户的个人信息,那些卑鄙的商人应该庆幸吧。
没有通过买卖个人信息的中介,他们就得到了别人的通讯信息,做生意就做生意吧,重复使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半括号是几个意思,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网络上的跟踪偷窥者吗,在相关节点发过来又是几个意思,是在恬不知耻对小赵进行社交吗,不止偷窥,还偷电话,然后事实上对小赵的现实意识进行侵犯骚扰,是什么样的认知让他们以为这一切都是合理的,还博士呢,是知道不对还这么做,还是不知道不对然后这么做了?是什么样的自信,让对方敢跨出这一步,这么狂,骚扰到别人现实的?有钱?有学历?其实,就是一变态吧。这种变态,要怎么才能阻止对方继续骚扰小赵,早知道小赵就应该留存之前的消息作为证据,有朝一日可以让警察去开解对方,解开对方的变态心结。
……只是,这样一佐证,也就降低了这条讯息是投资职工人所为的可能,之前的深度怀疑,似乎也就多余了。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