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王十年,壬戌,公元前359年
卫鞅想要对国家法令制度等作重大改革,秦国人不高兴。卫鞅对秦孝公说:“可以和百姓共享成果,不能和他们商议创业。终极品德的人是不会与平常的俗人合流的,能成就极大功业的人是不会和众人谋划的。圣人治国,只要能使国家强盛,就不沿用旧的法度;只要有利于人民,就不遵守旧的礼制。”甘龙说:“不是这样。遵守国家法度,官员熟悉礼法人民生活安定。”卫鞅说:“普通的人安于旧有的习俗,学者则沉溺于旧闻之中。因此这两种人,担任官职与奉公守法的百姓是可以的,不能和他们议论法律之外的。聪明的人制作法律,愚笨的人只能受法度的抑制,有才德的人更改礼法,不成材的人受礼法限制。秦孝公说:“对。”任用卫鞅为左庶长,这就是早期丞相,终于制定了变更秦国的法令。
下令把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检举告发,一人犯法,其家属亲友邻里等连带受处罚。不告发犯法作乱的人处以拦腰斩断的刑罚,告发犯法作乱的人与斩掉敌军首级的同样受赏,隐藏奸恶的人与投降敌人同样的惩罚。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有军功的人,各按标准升爵受赏;为私事斗殴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大小不同的刑罚。尽力于农业生产,让粮食丰收、布帛增产的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赋税。因从事工商业及懒惰而贫穷的,把他们的妻子全都没收为官奴婢。君主宗族中没有军功的,不能列入家族的族谱中。明确尊卑爵禄等级,各以分别等级次序,占有土地房屋、臣妾、衣服。按各家爵位等级决定。有军功的显达荣华,没有军功的即使很富有也不能荣耀显达。
新法已经完备没有颁布,恐怕百姓不相信,于是在首都街市南门树立一根三丈木头,招募百姓有能把木头移放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觉得奇怪,不敢搬走。又下令说:“能把木头移放北门的人给予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立即给予五十金。于是下令颁布新法令。
新法在民间施行了一周年,秦国老百姓到首都说新颁布的法令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于是太子犯法。卫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由于上级官员违法法令。”太子,是继位的君主,不可行刑,惩罚太子首傅公子虔又名嬴虔,以墨刑惩罚太子右傅公孙贾。明天,秦国人都遵行法令。新法推行了十年,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拾走,山无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征战,畏惧私人之间争斗,乡遂政治修明,局势安定。秦国百姓当初说法令不方便的人,又来说法令方便。卫鞅说:“这都是扰乱教化的人”,于是把他们全部徙居于边境。在那之后,百姓不敢议论新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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