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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导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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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中国通史》的编撰工作,是从一九七五年开始的。当时的想法是写三部通史。一部小型的,二十万字。一部中型的,二百万字。一部大型的,六百万字。后来,中型本有了二百五十多万字的草稿,因具体的困难,没有把工作继续下去。小型本,即《中国通史纲要》,于一九八○年六月完稿,约三十万字,同年十一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后来又由外文出版社出版了英文本、日文本、西班牙文本。大型本,即本书,于一九七九年开始工作。一九八三年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会议上定为重点科研项目。同年十月,邀请有关兄弟单位的专家成立编辑委员会,由北京师范大学报请教育部备案。据目前进行情况来看,全书大约要有一千二百万字,一九八八年开始出书,如工作做得好,可望三年内全部完成。

    本书共十二卷,二十二册。第一卷,导论,论述与中国史有关的一些重要问题。第二卷,远古时代,从考古资料探索原始社会的状况。第三卷,上古时代,主要论述有文字记载以来到秦灭六国时的历史。第四卷至第十卷,中古时代,论述自秦汉至鸦片战争前的历史。中古时代的历史分为四个时期,每一时期中又有小的分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第十一、十二卷,近代,论述自鸦片战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历史。在体例上,除第一卷、第二卷按照具体情况另作处理外,各卷都分为序说、综述、典志、传记四个部分。在内容上,要求在“通”字上下功夫,重视各种社会现象的内在联系,重视贯通古今的发展规律。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但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本卷只讲述一些我们感到兴趣的问题,不能对中国历史作理论上的全面分析。一九八一年六月,我们在《史学史研究》第二期上发表了导论的提纲,提出了中国历史的十二个方面,三百四十六个问题,涉及面相当广泛,但在短时期内不能对这些问题都进行研究,经过反复讨论,拟定了现在这样的内容。一九八一年的提纲,我们认为仍值得参考,现作为附录,附在本卷之后。本卷第一章、第六章和第九章,分别由我、邱汉生同志和刘家和同志撰写。第二章、第三章是由瞿林东同志起草的,第四章、第五章、第七章、第八章是分别由崔春华、孙文良、吴怀琪、陈其泰等同志起草的,这六章都经过讨论,由我修改、增删、定稿。刘雪英同志在工作上给我很多协助。全卷文风不能一致,内容难免有重复、粗疏错误,甚至矛盾的地方,希望得到同志们的指正。

    本书的编撰得到各方面领导的关注,同志们的鼓励和帮助,上海人民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我们表示深切的感谢。对我个人来说,还应该感谢牟传珸同志对我在生活上的照顾。

    白寿彝1986.10.15于北京1991.3.20修改第一章统一的多民族的历史第一节关于中国民族史撰述的回顾古老的传说和记录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中国的历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也包含着曾经在这块广大国土上生存、繁衍而现在已经消失的民族的历史。①远古文化遗存,表明中国境内在那遥远的时代,曾经在不同地区发展着不同系统的文化。先秦的文字记载,从甲骨文、金文、《诗》、《书》、《春秋》经传、《竹书纪年》、诸子书以至《天问》、《山海经》,或叙说当时史事,或追述前人的传说,都在民族方面有所反映。但在这些文字记载中,只有《诗》《书》所记略具首尾,《春秋》经传所记材料较多。

    《诗·大雅》、《周颂》、《鲁颂》都有诗史性质的篇章。《生民》,歌咏周人始祖姜嫄及其子后稷的故事。《緜》歌咏古公亶父在周原创业的故事。《大明》歌咏殷周关系的变化。《大明》说,王季、文王都娶了殷商贵族的女儿。文王迎亲时,在渭水上“造舟为梁,不(丕)显其光”,举行了盛大的仪式。后来武王奉天命伐殷,大战牧野,军容很盛。这是一篇写得相当有系统的诗。《鲁颂·閟宫》,旧说是颂鲁僖公的功德。诗中,从姜嫄之德和后稷播百谷,说到太王、文王、武王相继,振兴国家,牧野克殷,再说到周公受封,建立鲁邦。诗中还说到鲁侯的武功,“戎狄是膺,荆舒是惩”,“淮夷蛮貊,及彼南夷,莫不率从。”《商颂》五篇,颂商的史事,也是从其始祖有娀氏因“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说起。诗中说到,“维女(汝)荆楚,居国南乡。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殷周始祖各有诞生的奇迹,表明殷周各有自己的族源。荆蛮、淮夷、氐羌,还有玁狁,都是殷周以外的重要民族,各有自己的文化系统。

    《书》,主要是收录殷周的官文书,很有史料价值。其《牧誓》一篇,记武王在牧野誓师时的仪态和誓师辞。誓辞的开端说:“逖矣西土之人。”这是指来自周土的人。又说:“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人。”友邦冢君等是一类人,庸、蜀、羌、髳、微、卢、彭、濮是八个民族的名称,这些民族是又一类人。这可见,武王伐纣的队伍,是一支多民族的联军。对于庸、蜀等八个民族,现在还不能作出完全可信的解释。

    《春秋》、《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和被称为“春秋外传”

    的《国语》,都是政治史性质的书,但记载了大量的民族史材料,这可以说①所谓“民族”,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里所下的定义说:“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他说的是近代民族,即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民族。但这四种要素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在近代民族形成以前,在民族共同体的不同发展阶段,如氏族、部落、部族等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但都还没有达到完备的程度。我们习惯上所说的民族,也是根据这四种要素来进行分析的,但是,泛称民族共同体的各个发展,而不是专指近代民族。参看杨堃《民族和民族共同体的几个问题》,见《民族与民族学》,四川民族出版社,1953年版。

    是民族史撰述的正式开始。《春秋》经传记载了周王室和一百四十九个国的史事,记载了他们之间的朝聘、会盟、婚好和战争。他们中,有姬、姜、嬴、■、子、姒、妫、风、姞、熊、偃、己、妘、祁等姓。从他们的姓,可以看出他们是分别属于周族、殷族、夏族和其他古代民族①。此外,还有戎、蛮、狄、夷、濮等民族,这在当时是被视为文化水平低的民族,但他们中的某些部分也参加先进集团的会盟、征伐和婚好,他们活动的地区也有跟齐、鲁、晋、卫杂处的。狄人在春秋时比较活跃,有赤狄、白狄之称。赤狄又有东山■落氏、廧咎如、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区别。白狄有鲜虞、肥、鼓等区别。夷,有淮夷、介、萊、根牟,而他们的活动见于记载者不多。戎的名号颇为杂乱。蛮称“群蛮”,濮称“百濮”,似都是泛称②。以上这些民族,经过春秋、战国长时期的历史陶冶,其中大量融合为汉族,也有不少成为秦汉以后的少数民族。《春秋》经传为我们留下了不少的民族史料,但它们都是按编年的形式写的,按史事发生年代的先后进行记载,还不能对这些民族分别作出比较集中的表述。

    《国语》,是按王国和侯国的区别汇编的政治史资料。如从民族史的角度去看,却又可说基本上也是民族史的资料。其中的《周语》、《鲁语》、《晋语》、《郑语》,都是关于周族宗亲的材料。《齐语》记齐桓公的霸业。齐和周是世为婚姻的。还有《楚语》、《吴语》、《越语》,都是关于南方民族的材料。《国语》记事,于各国史事都以发生的先后相次,但于彼此之间很少联续。无论《国语》的哪一部分,都不足以说明某国历史的始末,但保存了重要的史料。如《鲁语》下: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陈惠公使以隼如仲尼之馆问之。仲尼曰:“隼之来也远矣,此肃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也,以示后人,使永监焉。故铭其栝曰,‘肃慎氏之贡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使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之贡。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金椟,如之。这一段材料,一直为治东北民族史的学者所重视。又如《郑语》记史伯论南方民族的话,说:夫成天地之火功者,其子孙未尝不章,虞夏商周是也祝融亦能昭显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者也。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佐制物于前代者,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己姓,昆吾、苏、顾、温、董,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彭姓,彭祖、豕韦、诸稽,则商灭之矣。秃姓舟人,则周灭之矣。妘姓,邬、郐、路、偪、阳,曹姓邹、莒,皆为采卫,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而又无令闻,必不兴矣。斟姓无后。融之兴者,其在■姓乎!■姓■越,不足命也。唯荆,实有昭德,若周衰,其必兴矣。姜嬴荆■,实与诸姬代相干也。这是对于南方民族、对于荆楚的先世和发展趋势的重要史料。所谓八姓是己、董、彭、秃、妘、曹、斟、■,他们差不多又都各有子姓。

    近人研究先秦民族,如章炳麟著《序种姓》①、王国维著《鬼方昆夷玁狁①参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五,《春秋列国爵姓及存灭表》。

    ②参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卷三十九,《春秋四裔表》。

    ①见《章太炎全集》,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考》②、闻一多著《伏羲考》、《龙凤》、《姜嫄履大人迹考》③,徐炳昶著《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都成绩斐然。但先秦史料究竟过于零碎,研究工作所受到的局限过大。这个缺憾,只有到了秦汉时期才得到改变。

    在思想上,由于民族区别的存在,就不免在民族关系上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看法。孔子被后世的经学家宣传为“尊周室,攘夷狄”的圣人,好象孔子对于所谓“夷狄”是很严厉的。其实,孔子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理智的。他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又说:“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④这在口气上对夷狄蛮貊,有点不以平等相看,但认为他们和诸夏之间存在着共同的道德标准,是与一些持狭隘的民族观念的人大不相同的。孔子还认为,夷狄也有长处,有的地方比诸夏还好。他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⑤。对于“夷狄”的一些落后的东西,孔子认为是可以改变的。有一次,他表示要到九夷去,有人说:“那地方陋,怎么能住下去啊?”孔子答复说:“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对于夷狄的干扰,孔子是反对的,所以他虽不大赞许管仲之为人,却推重管仲能联合诸侯,保卫诸夏的功绩,而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①这种看法,无疑也是正确的。孟子在一次责备楚人陈良的弟子陈相时说:“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彼所谓豪杰之士也。子之兄弟,事之数十年,师死而遂倍之。”“今也南蛮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子倍子之师而学之吾闻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未闻下乔木而入于幽谷者。《鲁颂》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学,亦为不善变矣。”②孟子的话,不只是表示了学术上的门户之见,而且表示了他对其他民族的严重歧视。所谓“南蛮舌”简直就是骂人了。孔孟对民族关系的两种态度,实际上是民族关系史上两种观点上的根本分歧,到了秦汉以后就更为明显了。

    多民族史撰述的杰作司马迁是中国史学的奠基人,他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范晔的《后汉书》,都是有卓越成就的史书。它们在民族史方面也都有杰出的撰述。《史记》把环绕中原的各民族,尽可能地展开一幅极为广阔而又井然有序的画卷。它写了《匈奴列传》、《南越尉佗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分别按地区写出北方、南方、东南、东北,西南、西北的民族历史。把这六个专篇合起来,可以说是一部相当完整的民族史,其中有些记载是超越当时和今日国境范围的。这与先秦②见《观堂集林》第二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③见《闻一多全集》第一册,上海开明书店,1948年版。

    ④这两条,分见《论语·卫灵公》,又《子路》。

    ⑤见《论语·八佾》。这句话有不同解释。朱熹《论语集注》引程子曰:“夷狄且有君长,不如诸夏之谮乱。”这个解释近是。

    ①以上两条分见《论语·子罕》,又《宪问》。

    ②见《孟子·滕文公上》。

    记载之局限于一个民族或几个民族的有关事迹,是大不相同的。秦汉的空前统一局面及其对外交通的发展,使当时人大开眼界,也使我们的历史家能写出这样包容广大的民族史。自战国以来,我们的先民有了解世界的追求。邹衍大九州之说,是这种思想的地理形式。《礼记·中庸》说:“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队(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是这种思想的道德形式。《史记》写民族,也许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这种思想的历史形式。

    《匈奴列传》在材料的选择和表述的形式上,都有创始的意义。列传的开头,说: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

    这是说匈奴历史的古老、地理的位置和民族的最大特点。下文紧接着就说:其畜之所多,则马、牛、羊,其奇畜则橐駞、驴■駃騠、騊駼、■騱。逐水草迁徙,毋城郭常处耕田之业,然亦各有分地。毋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

    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功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鋋。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自君王以下,咸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其俗,有名不讳而无姓字。这两段话把这个游牧民族在生产上的特点,畜牧、狩猎和军事相结合的特点,日常生活和婚姻制度的特点以及文化水平,都说到了。这同列传开头的一小段话,概括地勾画出这个民族在几个重要方面的特点,大体上反映了匈奴社会所可能达到的历史发展阶段。

    《匈奴列传》,除开头的三段外,可分为三个部份。一个部份,是从夏后氏少康之衰说起,直到冒顿称单于之前,说的是匈奴不断发展及其与汉族先民的关系。冒顿称单于,在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他在位三十六年,是匈奴最强盛的时期,也是列传中重点表述的部分。这里写出冒顿的坚毅雄悍,并因写匈奴的强大而同时写出月氏、东胡及一些北方民族的盛衰。冒顿与汉廷曾有书信往来,可见这时已使用文字,但未明说是匈奴自制文字或是汉字。这是关系匈奴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记事。最后一部分,是从老上单于即位之年(前174年)起,写到天汉四年(前97年)。列传写出,在这一时期,因汉降人对匈奴的教唆和汉家将相贪图战功,匈奴跟汉朝的关系复杂化了。列传在写这一时期的双方关系时,很有分寸,透露了作者对双方关系的独到见解。列传还写了在老上单于时,汉降人中行说“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计课其人众畜物”。这也是关系匈奴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记事。对于这一类好象细小但有历史意义的事,司马迁往往不轻易放过。

    匈奴的活动,主要是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后来,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几个在全国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民族也都在这里活动,使这里成为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特别活跃的地方,因而《匈奴列传》也就越来越加强它在民族史文献上的重要地位。

    《匈奴列传》以外的五篇民族史传记,都各有特点,也都在民族史文献上有其重要性。《西南夷列传》的篇幅较少,而在地理范围上包含今云南省、贵州省及四川省西南部,涉及的民族的数目也特别多。传文把这些民族加以简明的叙述:西南夷君长以十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十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十数,邛都最大。此皆魋结,耕田,有邑聚。其外,西自桐师以东,北至叶榆,名为嶲,昆明,皆编发,随畜移徙,亡常处,亡君长,地方可数千里。自嶲以东北,君长以十数,徙、莋都最大。自莋以东北,君长以十数,冉駹最大。其俗,或土著,或移徙。在蜀之西,自冉駹以东北,君长以十数,白马最大,皆氐类也。此皆巴蜀西南外蛮夷也。这一小段文字,把西南夷区分为四类。田耕邑聚者为一类。随畜牧迁徙,无君长者为一类。或土著、或移徙者为一类。有君长而定居或移徙不明者为一类。每类各有若干族群,各有相当范围内的活动地区。《西南夷列传》,总的说来,材料并不丰富,但提供了一个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古代史的线索,是很可珍贵的。象《西南夷列传》这种按照地区分别表述民族历史的方法,特别对于民族复杂的地区,很适用。这种办法对于后来的民族史撰述有很大的影响。

    应该特别指出来,《史记》对汉族的形成,做了很多的工作。学者们习惯于把这些工作看作是中国史的一般工作。而从民族史的角度看,这些工作还应该说是对叙述汉族形成过程所做的工作。《史记》有《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秦本纪》、《秦始皇本纪》以至汉以后的帝纪,它们所表述的不同的历史阶段,也就是汉族形成的不同阶段。《史记》又有《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这些表是表述不同历史阶段的又一形式。尽管司马迁还没有“汉族”的概念,他也不一定会意识到这是为一个民族的形成写历史,但实际上他做了这个工作。一直到现在,他的工作成果还是我们研究汉族形成史的基本文献。

    《史记》论述了不同民族的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但不斤斤于夷夏之别。

    司马迁对待少数民族的态度是理智的,没有明显的狭隘民族思想。《史记》记:“禹兴于西羌”①,而为夏后氏之祖。又,秦之先祖大费,其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②。又,春秋时,秦以“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③后来秦用商鞅变法,改革了一些戎俗,成为一个富强的国家。《史记》记周人历史说,周在夏殷的基础上,发展成为文化较高的民族④。而周的先世却曾“奔戎狄间”,到古公亶父始“贬戎狄之俗”。又,匈奴在一般人眼中好象是不可能有什么文化历史的民族,但它却是“夏后氏之苗裔”。⑤《吴太伯世家》说:“余读《春秋》古文,乃知中国之虞与荆蛮、句吴、兄弟也”。《越王勾践世家》说:“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后帝少康之庶子山。”这些记载所反映的思想,与战国时期的孟子大不同。孟子只承认“用夏变夷”,而不承认夏会“变于夷”。《史记》的这些记载,则是“用夏变夷”者有之,“变于夷”者亦有之。

    匈奴问题是汉代尖锐的民族问题。《史记》既反对匈奴对汉边地的侵扰,也反对汉朝对匈奴牧地的侵夺。在关于河南地的争夺上,《史记》肯定了匈奴在当地的主权。所以《匈奴列传》记秦始皇侵占这块土地时是说:“使蒙恬将十万之众北击胡,悉收河南地。”而在记匈奴冒顿单于时事,是说“悉①《吏记·六国年表·序》。

    ②《史记·秦本纪》。

    ③《史记·六国年表·序》。

    ④《论语·八佾》:“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

    ⑤《史记·匈奴列传》。

    复收秦所使蒙恬所夺匈奴地者”。

    对于汉和匈奴间的战争,《史记》并不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它指出,汉武帝初年,“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但自王恢设计诓骗匈奴以后,双方才不断用兵。《史记》指出,汉家对匈奴用兵为自己带来很大的困难。《平准书》指陈对匈奴战争的严重后果,说:及王恢设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天下苦其劳,而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中外骚扰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赡。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迟,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兴利之臣自此始也。其后,汉将岁以数万骑出击胡。及车骑将军卫青,取匈奴河南地,筑朔方转漕甚辽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益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其后四年,而汉遣大将将六将军,军十余万,击右贤王,获首虏万五千级。明年,大将军将六将军仍再出击胡,得首虏万九千级。捕斩首虏之士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虏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而汉军之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之财转漕之费不与焉。

    《匈奴列传》对于汉廷在民族问题上所犯的错误,是微婉其词的。所以在列传的结尾,感慨于《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但以《平准书》和《匈奴列传》合观,可见作者对自己的真实思想还是不愿掩盖的。司马迁死后两千多年的悠久岁月中,在汉与匈奴的问题上,很少有人能象他这样看的。

    班固的《汉书》和范晔的《后汉书》,继承《史记》,在民族史方面,对前史或续或补,对创兴的新史专立篇目。它们在资料上可说是收集得不少,而见识上要比司马迁差得多。

    《汉书》的《匈奴传》,有上、下两卷,收录了《史记·匈奴列传》的旧文,增益了李广利降匈奴以后以至更始末年的史事。把《史》、《汉》和《后汉书》的《南匈奴传》合起来看,我们可以看出对夏、殷以至东汉末年的匈奴历史具有相当完整的记载。《汉书·西域传》也分上下两卷,比较系统地记录了天山南北各民族的情况,对于道里和户口的数字也都有所记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代民族史的重要资料。《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几乎全是抄录旧史,而所收文帝赐赵佗书和赵佗所上书,是《史记》所缺略的重要文献。

    《后汉书》的民族史部分,收罗繁富,甚见工力。《西域传》、《南匈奴传》接续前史,记录了匈奴和西域在东汉时期的重大变化。《东夷传》、《南蛮西南夷传》好象是因袭旧规,而记载翔实,过于前史。西羌问题是东汉时期比较突出的民族问题,乌桓和鲜卑是这时期新兴的民族,而鲜卑对后来中国历史的发展大有影响。《西羌传》和《乌桓鲜卑传》是《后汉书》新创的篇章。陈寿的《三国志》,一向同《史记》、《汉书》、《后汉书》并称“四史”,而陈书民族史部分很简略,仅有乌丸、鲜卑、东夷传,但也可与《后汉书》有关部分相参证。

    在编写体例上,《汉书》和《后汉书》都是按地区对多种民族作综合表述,有时是以一个最占优势的民族为主而连带叙述其他民族的。它们在表述民族史事时,往往穿插着有关的中外关系,使读者可以看到民族地区在中外关系史上的地位。这两点,都是继承了《史记》的编纂方法,对后来的民族史撰述很有影响。一直到今天,这两点还是值得采用的。

    在观点上,《汉书》不赞成汉对南粤、西南夷及朝鲜的用兵,而称赞汉文帝对赵佗的安抚政策①。这种观点还反映了班固对这些民族的鄙视态度,但比起他对待匈奴的态度来,还是温和的。他说,匈奴是“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言语不通,辟居北垂塞露之野,逐草随畜,射猎为生,隔以山谷,雍以沙幕,天地所绝外内也。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不就攻伐;约之则费赂而见欺,攻之则劳师而招寇。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②。这把匈奴看作天生的劣等民族,是不符合史实的。这种对少数民族极为恶劣的态度,是很不妥当的。《后汉书》对两汉时期民族关系的发展,指陈形势,立论相当概括。在这一点上,《南匈奴传·论》和《乌桓鲜卑传·论》都表现了作者的史才。但《后汉书》忽视民族间的历史友谊,而强调少数民族对中原皇朝的威胁。这种对待民族问题的态度,是远远落后于司马迁的。

    《史记》、《汉书》、《后汉书》的成就不同,均为中国民族史工作提供了宝贵的资料、研究的线索和撰写的方法,在中国民族史的研究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民族重新组合的历史记录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是民族重新组合的时期。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民族重新组合的又一时期。关于这两个时期的历史记录,在数量上的丰富是远远超过前代的。

    三国时期,匈奴人、氐人、羌人、鲜卑人等入居内地,跟汉人杂居。民族矛盾的机会增多了,民族融合的条件也增多了。此后,经历了所谓“五胡十六国”的战乱、南北朝的对抗、北朝的分裂,经历了北方民族的兴替、南方民族在南朝影响下所起的变化,经历了南诏的兴起和吐蕃的强大。在长时期的历史性的变化中,民族分分合合,使汉族本身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更新,一些少数民族得到经济上和文化上的提高,全国封建化过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隋唐正是在民族重新组合的基础上建立了兴盛的皇朝。它们的朝廷上有来自少数民族的臣僚,它们的后宫坐着出身少数民族的皇后。

    五代时,在五个小朝廷中,就有三个是突厥族的沙陀人所建立的。北宋的北境,契丹占有燕云诸州,西北境有西夏。北宋号称统一,实际上并没有统一起来。在北宋时,契丹继续强大起来,女真也强大起来,蒙古更强大起来。在蒙古族占统治地位的年代,不同民族的人们,因军事上、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宗教上和婚姻上的原因,不断有大大小小的组合。在葱岭以西的许多民族的成员,也有不少人进入中国,日子久了,变成中国人。这时,居住在黄河中下游流域的居民被称为“契丹”,实际上是包含了大量的汉人,其次是女真人和原来的契丹人,还有别的少数民族,如匈奴人、突厥人、氐人、羯人等。长江以南的人是称为“汉人”,实际上也包含更多民族的人。“契丹”和“汉人”的名称,在当时主要表明政治上的不同身份,但也可见若干不同民族间的区别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趋向淡薄了。据记载,在蒙古人、回回人的家庭中,有时包含几个不同的民族成份。蒙古人当时在政治上是第①《汉书·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赞》。

    ②《汉书·匈奴传·赞》。

    一等人,但蒙古人也有被卖给回回人、汉人为奴的。当然,这些蒙古人就可能变成回回人或汉人。安西王阿难答部下的蒙古人和唐兀人,因阿难答信奉伊斯兰教,这些人大量地成为穆斯林,后来可能都成为回族人了。元代是民族重新组合的大时代,其深度和广度超过隋唐。在一定范围内,元代的民族重新组合还包含有世界性的因素。中国历史上的民族组合,到了元代,可以说是基本上稳定下来了,其后虽有满族的入关,变动并不太大。在这一次民族重新组合中,汉族在经济上文化上的力量继续占有优势,不断地对其他各族人民施加影响。

    这两个时期的少数民族,在中原地区建立政权的,都有专门的记述。这首先要说到鲜卑族。在所谓“五胡十六国”中,鲜卑族所建之国就有五个,在数量上居于首位。北魏崔鸿著《十六国春秋》,有一百二卷之多,可惜原书久佚,仅有十六卷节抄本传世。唐房玄龄等所撰《晋书》载记,部分记十六国史事,在今传史书中是比较详备的。南北朝时,鲜卑族拓拔部建立北魏,鲜卑族宇文部建立北周,北齐魏收和唐令狐德棻等为分别撰《魏书》和《周书》。在隋唐时曾一度强盛起来的吐谷浑,也是鲜卑族的一支,但居于青海,自成一个系统。梁沈约所撰《宋书》,和唐魏征等所撰《隋书》、后晋刘昫等所撰《旧唐书》,都有吐谷浑传。其次,契丹族建立辽,女真族建立金,元脱脱等为撰《辽史》、《金史》。党项族,为羌族之一支,建立了西夏。元脱脱等修《宋史》,有夏国传上、下卷,主要记政治大事、夏宋关系,最后记夏之军制。《辽史》以西夏跟高丽合为一卷,称《二国外纪》,主要记夏的风土习俗和辽夏关系。《金史》有关西夏记述有一卷,主要记夏金关系。三书所记互有详略,可能是在撰述时有所规划。契丹人、女真人都有民族文字流传下来,但还没有出现史书。蒙古族建立了蒙古汗国,建立了四大汗国。明宋濂等修撰《元史》,这书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一部颇为芜杂的史书,但保留了相当数量的原始材料。蒙古人有自己写的史书,如《蒙古秘史》,还有波斯人写的蒙古历史,如《史集》、《世界征服者传》等,都是有名的撰述。在上述这些民族以外,这两个时期的其他民族,旧史所记名目繁多,又颇杂乱,有待于学者们的逐步清理。相对地说,北方民族中在历史上影响较大的民族,如柔然、赖勒、突厥、黠戛斯、回纥等记载较详,而西南民族中影响较大的民族,如吐蕃、乌蛮、白蛮等次之。这些民族的历史分别见于《魏书》、《周书》、《隋书》、《北史》、《旧唐书》、《新唐书》、《通典》和《宋史》。柔然,或作茹茹、蠕蠕,与鲜卑同源,原役属于鲜卑、北魏,后成为北魏北境上的强敌。突厥跟柔然有密切的关系,有一部分是柔然的锻工。勅勒,在南北朝时曾败于北魏,为所奴役,隋初转为强大。突厥、黠戛斯、回纥都出于勅勒,先后建立了汗国。回纥是今维吾尔族的先民。黠戛斯是今柯尔克孜族的先民。吐蕃是今藏族的先民,在唐代颇为强大,兵力曾一度进入长安。乌蛮建立了南诏,白蛮为助。后来,白蛮又建立了大理政权。乌蛮,是今彝族的先民。白蛮是今白族的先民。

    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地区,旧史自《晋书》以下多有记述,一般缺乏伦次,但究竟也提供了一些资料。晋人常璩著《华阳国志》,唐人樊绰著《蛮书》,为关于西南民族的重要撰述。南方民族,旧史混称为“蛮”,实际上包含了许多民族。《宋史》有“蛮夷”四卷,大致包括今湖北、湖南、四川、贵州、广西相毗连的苗、瑶、羌、壮、土家等民族地区。这是关于当时南方民族比较详细的记载。后来清人修《明史》,有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土司,共十卷,对于南方民族,包含西南民族在内,就有比较系统的记述了。

    关于这两个时期的民族史,资料是相当多的,但真正说得上是民族历史撰述的并不多,系统地记述民族重新组合的书简直就没有了。至于记述民族重新组合中某一过程或某一过程的片断记载是不少的。在这两个时期,汉文撰述以外,用少数民族文字的有关撰述究竟还有些什么,这还需要进行长期的工作。

    这两个时期的民族史撰述的表述,还是以按地区记述作为主要形式之一,或记一个地区的一些民族,或记述一个地区的主要民族而兼及其他民族。这还是《史记》以来的传统。其次,是以记少数民族政权为主,再及其他有关的史事,如《十六国春秋》、《魏书》、《辽史》、《金史》等。再次,是以时间为主的编年体,如《资治通鉴》记少数民族史事。这种体裁的好处是可以按着时间的发展看出同一时期不同民族的情况;缺点是这种流水账式的纪事方式,难于使人得到要领。再其次,是以事为主的纪事本末体,如《资治通鉴纪事本末》记民族史事。这两个时期的民族史撰述的表述形式比起前代,要丰富一些。

    这两个历史时期民族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对于某些人很容易滋长其民族歧视的情绪,对又一些人,也可以开阔其在民族问题上的视野。前者可以江统的《徙戎论》为代表,他在晋惠帝时,反对羌氐在内地居住,主张把他们迁出去。他说:“夫关中土沃物丰,厥田上上,加以泾渭之流溉其舄卤,郑国、白渠灌浸相通,黍稷之饶,亩号一锺,百姓谣咏其殷实,帝王之都每以为居,未闻戎狄宜在此土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而因其衰弊,迁之畿服,士庶翫习,侮其轻弱,使其怨恨之气毒于骨髓。至于蕃育众盛,则坐生其心。以贪悍之性,挟愤怒之情,候隙乘便,辄为横逆。而居封域之内,无障塞之隔,掩不备之人,收散野之积,故能为祸滋扰,暴害不测。此必然之势,已验之事也。当今之宜,宜及兵威方盛,众事未罢,徙冯翊、北地、新平安定界内诸羌,著先零、罕见、析支之地;徙扶风、始平、京兆之氐,出还陇右,著阴平、武都之界。”①羌氐一类问题究竟应当如何解决以及能否解决得好,不是这里要研究的问题。我们注意的是江统的思想。他那种不愿羌氐居于沃土,不愿这些民族自身的发展,不愿以平等的态度看待他们的思想,在晋以后地主阶级学者中是相当普遍存在的。

    唐太宗在民族问题上态度是开明的。他曾说:“夷狄亦人耳,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①又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依朕如父母。”②太宗以后的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和杜佑,在民族问题上都是很有见识的。刘知几在所著《史通·称谓》中,在论到晋人对十六国的态度时说:“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各有国家,实同王者。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憎,无以定其得失。”这是刘知几从历史家应有的忠于史实的立场来立论的,在当时这是进步的思想。在刘知几以前,唐初所修《隋书·经籍志》说:“自晋永嘉之乱,皇纲①《晋书》卷五六,《江统传》。

    ①《资治通鉴》卷一九七,贞观十八年十二月;《唐会要》卷九四,北突厥。②《资治通鉴》卷一九八,贞观二十一年五月庚辰。

    失驭,九州君长据有中原者甚众。或推奉正朝,或假名窃号。然其君臣忠义之节,经国字民之务,盖亦勤矣。”《隋书·经籍志》虽有对十六国的某些国家“假名窃号”的批评,但承认他们有“君臣忠义之节”和“经国字民之务”,这是以相当公平的态度待人,跟刘知几对待戎羯的态度不尽相同而大致接近。

    杜佑在《通典·边防总序》中认为,汉族和少数民族间的差距是由于自然环境的不同而造成的。有些鄙风弊俗,汉人和少数民族原来都有。后来汉人把它们丢掉了,而少数民族却没有能加以变革,因而民族间的差距就出现了。把杜佑的这个观点用现在的话提高了说,这种民族间的差距是由于所处社会发展阶段之不同。当然杜佑的看法是很朴素的,而在当时却很难得。上引刘知几的看法,是关于历史家治史的态度问题。杜佑的看法,是直接关系到社会历史的本身。但对于同样的鄙风陋俗,为什么有的民族已经加以改变,有的民族却不能改变呢?杜佑没有进一步回答这个问题。

    杜佑反对对少数民族的武力征服,他从历史上列举这类活动的危害,说:历代观兵黩武,讨伐戎夷,爰自嬴秦,祸患代有。始皇恃百胜之兵威,既平六国,终以事胡为弊。汉武资文景之积蓄,务恢封略,天下危若缀旒。王莽获元始之全实,志灭匈奴,海内遂至溃叛。隋炀帝承开皇之殷盛,三驾辽左,万姓怨苦而亡。夫持盈固难,知足非易。唯后汉光武深达理源。建武三十年,人康俗阜。臧宫、马武请殄匈奴。帝报曰:“舍近而图远,劳而无功;舍远而谋近,逸而有终。务广地者荒,务广德者强,有其有者安,贪人有者残。”自是诸将莫敢复言兵事。于戏!持盈知足,岂特治身之本,亦乃治国之要道欤!我国家开元天宝之际,字内谧如。边将邀宠,竞图勋伐。西陲青海之戎,东北天门之师,碛西恒逻之战,云南渡泸之役,没于异域数十万人。向无幽寇内侮,天下四征未息,离溃之势岂可量耶。

    他强调说:“前事之元龟,足为殷监者矣。”但他也只是从大唐政权的利害来说,还不是从少数民族的利害来考虑的。这是由于杜佑之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仅就上述观点而论,杜佑是继承了司马迁而论列了更多的事例,是更有说服力的。

    宋元之际,胡三省以毕生精力注《资治通鉴》,往往因解说史事,流露出他的民族情绪,《通鉴》卷一百六十四:“梁武帝天监六年,韦叡救锺离,大败魏军于邵阳洲。”胡三省注:“此确斗也。两军营垒相逼,旦暮接战,勇而无刚者,不能支久。韦叡于此,是难能也。比年襄阳之守,使诸将连营而前,如韦叡之略,城犹可全,不至误国矣。呜呼痛哉!”又,卷二百八十五,开运三年:“契丹入汴,帝与后妃相聚而泣,召翰林学士范质草降表,自称‘孙男臣重贵’,太后亦上表称‘新妇李氏妾’。张彦泽迁帝于开封府,顷刻不得留,宫中恸哭。帝与太后、皇后乘肩舆,宫人宦者十余人步从,见者流涕。”胡三省注:“臣妾之辱,惟晋宋为然,呜呼痛哉!亡国之耻,言之者为之痛心,矧见之者乎!此程正叔所谓真知者也,天乎人乎!”胡三省的这些注①,实质上表述了他对当时民族屈辱的沉痛感情。这种感情是正当的,与一般的狭隘民族情感是不同的。

    民族史撰述和地方志、纪事本末的发展①参看陈垣:《通鉴胡注表微·感慨篇》。

    明清时期的民族史撰述跟地方志和纪事本末的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汉书·地理志》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都著录了一些道,其中有甸氐道、刚氐道,狄道、羌道、僰道、蒲氐道。道是县一级的行政区划,其职责是“主蛮夷”。象甸氐道等地方,就是氐、羌、僰族等民族聚居的地方。另外,《汉志》和《续汉志》还著录有夜郎、临羌、大夏、旄牛等地方,虽未称道,大概也是民族地方。地志中著录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能就是从两汉书开始的。后来的纪传体史书,有地志者,多循此例著录,也都没有作出具体说明。常璩《华阳国志》、樊绰《蛮书》对西南民族的记载,为学者所重,而内容和体例都不同于一般的地方志,且后继者也甚不易得。宋元时期,地方志的修撰数量渐多,明清时期更趋繁盛。明修甘肃、宁夏、四川、云南、贵州、湖广、广西等省地志,现存者约八十余种,其间,有不少民族史料可供检寻。明田汝城著《炎檄纪闻》,是关于广西、云南、贵州、湖南民族史事的重要著述。作者在论及民族纠纷时,说这些纠纷“皆起于抚绥缺状,赏罚无章,不肖者以墨守败绩,贤者以避嫌徼名。二事殊情而同弊,卒致干戈相寻,蔓延荼毒,下竭生民之膏血,上贻建议之轸忧。”此书作者当然是站在统治阶级方面说话的,但也有相当平实的一面。清代官修民族地方志,巨制不少。民族地方的志,如《西域图志》有五十二卷,《盛京通志》有一百二十卷,《广西通志》一百二十八卷,《云南通志》三十卷,《云南通志稿》二百一十九卷;跟少数民族关联较多的地志,《陕西通志》有一百卷,《甘肃通志》有五十卷,《湖广通志》有一百二十卷,《四川通志》有四十卷。府、州、厅、县的志书记有少数民族史迹者,一时尚难详悉。

    纪事本末作为一种记事的体裁,先秦已经有了。以纪事本末作为某种史书的著述体裁,则是开始于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袁书中已有了关于少数民族的一些书目。以密切关系少数民族的一次事变或一次战争为记述对象,并以纪事本末的史体勒成专书的,是在明清时期才多起来的。明神宗时,李化龙奉朝命征播州,约经六个年头才把战事结束。播州地居贵州、四川、湖广之间,是苗民聚居地区。事后,李化龙撰《平播全书》十五卷。郭子章也撰《黔中平播始末》三卷,杨寅秋撰《平播录》五卷。此外,马文升的《西征石城记》、《抚安东夷记》,王轼的《平蛮录》,也都是用纪事本末体写的书。清代官修有关少数民族的纪事本末书,较明为盛,亦多巨制。举大家所知的书,如《平定朔漠方略》有四十卷,《平定准噶尔方略》有一百七十二卷。《平定两金川方略》一百五十二卷。鸦片战争后,清代官修民族地方志和民族史事纪事本末书仍在继续。但因时代变了,书的形式虽不变,而意义不同了。

    明清时期,封建制已处在衰老的过程中,但还有相当大的能量。它借助于国家机器来阻碍新生力量的发展,企图延续这个制度的生命。新的社会生产力已经出现,但还没有具备突破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力量。明清统治者对待少数民族都有一套相当稳定的制度和政策。《明史·土司传》在说到统治西南民族的政策时,一要“额以赋役,听我驱使”,就是要达到使人民群众完粮、纳税、当兵、当差的要求。二要“恩威兼济”,以“得其死力而不足为患”。所谓“恩”,是“假我爵禄,宠之名号”,实行对民族上层的收买。“威”,是对敢于抗命的人加以武力镇压。这一政策在清代对其他民族地区也同样照办,不过清代的作法要更具体些。它有一个分别对待的办法,对满蒙关系、满藏关系、满汉关系、满回关系,都有区别对待的措施。如前所述,明清时期所修官书,基本上都是歌功颂德的的作品,而地方志则有较多的知识性的记载。但地方志数量相当大,而且又是地域性、专题性的资料汇编,经过去伪存真的选择,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利用,它还是具有相当丰富的史料价值。《明实录》、《清实录》中的民族史料不少,《清实录》中的民族史料大都已经摘录整理,并已有部分出版。明清档案数量更多,其中包括大量民族史料,需要长时期整理才能出版,供人参考。

    在民族观点方面,自明初以来数百年间,以民族歧视为特点的大民族主义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中包含大汉族主义和少数民族的大民族主义。当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很尖锐的时期,在民族思想上又有其独特的表现。明清之际著名学者如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等,都是民族思想很浓的人。顾炎武说“有亡国,有亡天下。”①亡国,是指朝代的兴替。亡天下,是指民族政权的毁灭,这里实际上是指明亡清兴。他认为,“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这是统治阶层内部的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这是全民族的事。他指斥相率臣于刘聪、石勒的晋朝诸臣,“观其故主青衣行酒,而不以动其心者”是无耻败类。这实际上也是他隐晦其辞地谴责那些在清初乞求富贵的前朝官僚、文人。顾炎武的民族思想是跟反对清对汉族的民族压迫密切结合的。但顾炎武并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他对于少数民族的优点是持肯定态度的。他说:“历九州之风俗,考前代之史书,中国之不如外国者有之矣。”②他列举契丹、女真、以至匈奴、北魏、回纥的风俗以证其说。他所谓“外国”,按当时的用语,是指中原以外的地方,是指少数民族说的。

    黄宗羲的民族思想也是与反对民族压迫密切结合的,但他站得更高一些,还跟反对封建君主**密切结合。他的名著《原君》说: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夫以千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故古之人君,量之而不欲入者,许由、务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尧、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岂古之人有所异哉?好逸恶劳,亦犹夫人之情也。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汉高帝所谓“某业所就,孰与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觉溢之于辞矣。此无他,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雠,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谓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无稽之事,乃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①①《日知录》卷十三,《正始》。

    ②《日知录》卷二九,《外国风俗》。

    99900041_0026_0从民族思想的角度看,这是作者以史论的形式谴责民族压迫的罪恶。他所指责封建**下的种种罪恶活动,无不可理解为作者在指责清初统治者的罪恶。作者批评“小儒”所谓“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也是揭露那些向清廷乞求一官半职者借口的虚伪可笑。黄宗羲、顾炎武等的民族思想,在当时是有积极意义的,对后人也是有相当大的影响的。

    民族史撰述的近代化倾向鸦片战争前夜和战后百余年间,中国民族史撰述上出现了近代化倾向。

    第一,它反映了各民族联合反清反封建压迫的历史。鸦片战争以后,官修地方志和纪事本末体的书,数量还是很多的,甚至还超过以前。其中,如《平定云南回匪方略》有五十卷,《平定贵州苗匪方略》有四十卷,《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有三百二十卷。关于回族反清的私人撰述,如《平回志》、《平定关陇纪略》等书,种类更多。这些书,在作者的主观意图上,都是歌颂清统治者镇压民族起义的武功,但它不能不反映这些反抗民族压迫、反抗镇压的过程,同时,也不能不反映少数民族的联合,他们公开打着反清的旗帜以及清军借助于帝国主义的军火以加强其镇压的力量。这些情况包含着过去民族纠纷中所没有出现过的因素,这具有新的近代的意义。

    第二,少数民族的历史地位,在这时期有了重大的改变。过去,在民族纠纷中,少数民族往往被认为是威胁中原政权的力量,现在,他们成为捍卫边疆的重要力量。因此,当时有政治敏感的人,把对国防的重视,跟民族史地研究联系起来。徐松《新疆识略》、张穆《蒙古游牧记》、何秋涛《朔方备乘》、沈垚《新疆私议》、徐鼐霖《筹边刍言》等,都是在这方面有所成就的撰述。把边疆民族史跟边防联系起来,这是一个进步,它反映了边疆民族在政治地位上的一种变化,也意味着民族史撰述的一种近代化倾向。

    第三,民族史在中国史中的地位受到重视。清末,夏曾佑著《中国历史教科书》,认为民族问题在历史进程中处于很重要的地位。他在书中的第二章第一节论说:“凡国家之成立,必凭二事以为型范。一外族之逼处,二宗教之熏染是也。此盖为天下万国所公用之例,无国不然,亦无时不然。此二事明,则国家成立之根本亦明矣。本书所述,亦也发明此二事为宗旨。”下文论到三国两晋晋南北朝时民族的复杂,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种族复杂之原,由于前后汉两朝,专以并吞中国四旁之他族为务,北则鲜卑匈奴,西则氐羌,西南则巴赛,几无不遭汉人之吞噬者。中国以是,得成大国,而其致乱,则亦因之。盖汉人每于战胜之后,必虏掠其民,致之内地,漫不加以教养。而县官豪右,皆得奴使之。积怨既久,遂至思乱。若政府无事,尚有所畏。一旦有烽烟之警,则群思脱羁绊矣。及其事起,居腹心之地,掩不备之众,其事比御外尤难。故五胡之乱,垂三百年而后定也。其后河北之地,皆并于北魏。魏人于北边设六镇,配汉人以防边,而自与其大姓居洛阳。久之,则强弱之形,彼此易位,适与两汉时相反。于是高欢侯景等,稍稍通显。至隋唐间,天下之健者,无一非汉人矣。此本篇所详种族之大纲也。而其宗教复杂之原,则与种族相表里。两汉所用,纯乎六艺耳。至魏晋时,乃尚老庄。其后渐变为天师道。天师道者,源起于三苗之巫风,而假合以外来之教,故尤与南方之汉族为宜。其时江左之大家,如王谢等,莫不奉天师道。而河洛秦雍诸国,其种人本从西北来,天竺佛教早传于匈奴与西域,至此即随其种人,以入中国。佛教之高深精密,其过天师道,本不可以数记。且孙恩之乱,假天师道以惑众。其后士夫,多不喜言天师道。于是佛教之力,由江北以达江南。久之,与古之巫风合而为一。而儒家不过为学术之一家,士大夫用之,非民所能与也。此二者之变幻,自魏晋以后,五代以前,大率如此。

    夏曾佑认为,民族问题既于政权兴替密切相关,又于宗教信仰类型密切相关,他把民族史在通史中的地位看得如此重要,还是前所未有的。这显然是跟作者所处的时代有关。这是当时国内外的民族矛盾在作者史学思想上的反映。在五四运动前后十余年间,王国维对北方民族的历史做了大量而细致的考订工作,对于蒙古史用力尤勤。他根据古籍所记,结合古器物、古文字,参考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作出一些精辟的论断。他是用近代的科学方法进行研究工作的。他的名著《鬼方昆夷玁狁考》、《西胡考》、《西胡续考》、《黑车子室韦考》、《西辽都城虎思斡耳朵考》、《鞑靼考》、《萌古考》、《月氏未西徙大夏时故地考》,一直在学术界有很大影响,特别是这些作品引起了人们对民族史在中国古史中的地位的重视。

    第四,本世纪二十年代,开始有近代形式的中国民族史出现。所谓近代形式,主要是指它基本上脱离了政治史的附属地位,而向一个有丰富内容、有自己体系的独立学科发展。梁启超倡之于前,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吕振羽等相继编写于后。

    梁启超著《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这是一篇对中国民族发展相当概括的论述。梁启超在书中解释了“民族”一词的函义,把“民族”跟“宗族”、“国民”区别开来。他论述了中国民族的起源,指出了外国学者的中国民族西来说、中国民族南来说没有根据,并以《诗经》中的记载来反证《史记》中关于夏商周始祖之不可信。他认为,中国境内有六个民族,中国古代民族可分为八个组。而汉族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跟各族融合而成的混合体。他这篇文章,有些话说得很有见识,概括能力也很强,但在对各个民族的分别论述和古今民族的演变上错误很多。从民族史研究的发展上看,这是一篇很有影响的文章。

    王桐龄、吕思勉、林惠祥的书都称作《中国民族史》。吕振羽的书称作《中国民族简史》。四书对于民族的分类,主要是按照辛亥革命以来的“五族共和”的提法,列出汉、满、蒙、回、藏,加上了苗,还略有其他民族的增益。在取材上,这四种书基本上根据旧史。吕振羽重视调查材料,而调查到的材料也不多。王桐龄书,实际上只是汉族形成发展史,对于其他民族,也只是就其与汉族有关系的史事说了一些。这书的特点是附表多,关于不同民族间杂居、通婚、仕宦,文化上的学习等,这些表可供参考。其它三书,都是就不同民族分别陈述,不能对国内各民族作综合的说明。作为书中主要内容的五族历史,因研究得不够,说法上也有很大的分歧。吕振羽试图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上解释一些问题,并探索各民族的历史前途。尽管他在具体的史实方面有不少误解,但从书的总体上看,代表一个新的研究方向。从鸦片战争以来,民族史撰述是沿着近代化的倾向蹒跚前进的。因历史条件的局限,这种状况很难改变。一直到了新中国的建立,中国各民族得到了解放,为民族史的调查、研究和撰述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而民族史的研究工作才能面目一新。

    第五,民族思想的多样化和民族平等思想的出现。鸦片战争发生后的第三年,即南京条约签订的那一年,魏源的《圣武记》成书。魏源特别在序文中提到,本书“告成于海夷就欵江宁之日。”作者备陈清自开国以来军事上的得失,申述自己对当前军备的见解。这是一部有爱国思想的书,就针对外国入侵的局势立论的。这是魏源民族思想的主要方面。但《圣武记》中大量地颂扬了镇压少数民族的胜利,这又反映了满汉统治阶层的大民族主义的立场。

    在辛亥革命前后,章炳麟是一位资产阶级革命家,同时也是一个大民族主义者。他所著《中夏亡国二百四十年纪念会书》和《讨满洲檄》①,比较集中地反映了他的这种思想。当时的革命党人具有类似思想的,颇不乏人。孙中山主张民族平等。他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明确地指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为一人。是汉民族之统一。”②后来他提倡三民主义,民族主义即其中之一。他主张对外要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对内要国内民族一律平等。但他把蒙古人和满人都看作是历史上的外国人或被汉人同化了的外国人,认为元、清两朝的统治是中国亡了两次国。这些显然还是大民族主义的论点。

    一九四一年,李维汉同志主编的《回回民族问题》出版。这是我国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民族问题的第一部专书。书中讲到回族的来源、回族长期被压迫和斗争的历史,分析了回族跟伊斯兰教的关系,分析了西北伊斯兰各个教派的经济基础,批判了各种有关回族问题的谬论。这是一部富有创见的书,也是为适应当时革命斗争需要的书。这书的名称虽叫《回回民族问题》,实际上,它对开展民族问题的科学研究,包含民族史研究在内,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回回民族问题》出版后八年,吕振羽同志在他的《中国民族简史》中提出:“在中国民族民主革命阶段中,要解决的国内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土地问题,一是民族问题。土地问题,由于二十年来革命实践的体现,天才领袖的创造,已成了中国最先进人士熟知的科学;民族问题,我们也有着正确的原则、方针,并早已正式提到行动日程上,不过在全国人民,以至最先进人士里面,大多还不如对于土地问题那样熟悉。现抗战胜利结束,进到和平民主事业的斗争,国内民族问题,立即就要全面地提到行动日程上,我们应同时展开这个问题的研究工作。

    “中国民族问题,从来还没有系统地研究过,‘中华民族’或‘中国民族’的用语,是从马克思、列宁的著作中译来的,马列这个用语的本来意义是‘中华诸民族’或‘中国的民族’。但中国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者,却从大汉族主义的立场来窃用这个神圣的用语。他们颠倒黑白,歪曲历史事实,无耻地只承认汉族是一个民族,说国内其他民族如满、蒙、回、藏、苗等等,都只是所谓‘宗支’或‘宗族’。这不啻是对国内其他民族任意‘侮辱’,并证明了他们毫无科学常识。中国境内究竟有多少民族,他们的起源、历史过程以及现状怎样,法西斯大汉族主义者是完全无知的。他们敢于那样大胆的武断,不仅在企图避免国内民族问题的正确解决,且正是臭名万代的希特勒、荒木贞夫的民族优越论的翻版。这和马列主义的民族问题的科学,自然正相反对,而与孙中山民族主义的基本精神,也是不相容的;其对今后①见《章氏丛书》,《文录》卷二,浙江图书馆本。

    ②《孙中山选集》,第90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全国和平民主事业,更十分有害。

    “自然,谁也不容否认,汉族是全世界第一位人口众多的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主要部分。中华民族四千年光荣的文明历史,过去辉煌灿烂的封建文化,是东方文化的主流,对全人类的文明,也有着伟大贡献,而其主要创造者也是汉族。这回决定全民族命运的伟大抗战事业,主要也由汉族在担当。但同样不容否认,中国境内其他兄弟民族,对过去中国文化的创造也都直接或多或少有其不朽的贡献;对这回的民族抗战也都有相当的功绩。”

    吕振羽同志的话,说出了民族史的真实情况,也说出了我们历史工作者在民族问题上应持的正确态度。

    以上,我们简单而扼要地回顾了新中国创立前,我国多民族历史撰述的一些情况。它们已形成了悠久的历史传统,留下了相当多的历史资料,运用了各种不同的撰述体裁,表达了不同的民族思想,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历史特点。这些宝贵的遗产为我们研究民族史,提供了大量资料和编写上的借鉴。那些认为中国史书只记载汉族不记载少数民族的历史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汉族史家生活在中原,在两三千年的漫长时期里,他们接触各地区少数民族的机会比较多,因而汉文在民族史方面的记载比较多,也相当重要。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写下的历史,在不同民族中有根不相同的情况。挖掘、研究民族文字的历史记载,还处在初步阶段。我们急须加紧努力,使汉文及少数民族文字的记载得以互相补充、互相印证,使我们多民族祖国历史的研究和撰述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提高。

    第二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分布现状党的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中国**民族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使国内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使国内的民族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建国前夕,即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章“总纲”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条是对各民族的一般性规定,实际上说的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少数民族的条文,《共同纲领》设有“民族政策”专章,即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三条。条文如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共同纲领》在宪怯产生前有代替宪法的作用。这四条规定,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具体表述,是关于民族问题的根本**。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序言》里有这样的规定: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在发扬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基础上,我国的民族团结将继续加强。国家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将照顾各民族的需要,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

    第一章《总纲》第三条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这些规定,基本上概括了《共同纲领》中有关民族政策的规定而有所发展。《共同纲领》不把这些规定写入《序说》和《总纲》里,《宪法》却写在《序说》和《总纲》里,这表明民族政策在《宪法》中的地位比起在《共同纲领》中的地位有显著的提高。“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的提法,在这里是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提出来的。这辩证地规定了多民族和统一国家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里的一个重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在《宪法》里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共有六条之多。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创造。它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羁縻州、土司制度,不同于一般的行省制度,也不同于苏联式的加盟共和国和美国式的联邦。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宪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更为完善。《序言》的开端说: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用法典的形式肯定中国各族人民,包含汉族人民和各兄弟民族人民,共同创造历史的功绩。《序言》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这里又肯定了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功绩,提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作为民族政策的高度概括,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是不断发展的进程。

    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区域自治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

    从《共同纲领》到一九八二年新宪法、一九八四年《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关于民族政策的规定,都集中地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根本性的变化,这是跟各族人民的长期斗争、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的领导紧密相连的。**同志曾有多次关于民族政策的讲话。一九五五年三月,他在《在中国**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不要以为只是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而少数民族也很大地帮助了汉族。有些同志总是在那里吹,我们可帮助了你们,就没有看到没有少数民族是不行的。我国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什么人住的?是汉族住的,还是什么人住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的地方是少数民族居住的。那里物产丰富,有很多宝贝。现在,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很少,有些地方还没有帮助,而少数民族倒是帮助了汉族。有些少数民族,需要我们先去帮助他们,然后他们才能帮助我们。少数民族在政治上很大地帮助了汉族,他们加入了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就是在政治上帮助了汉族。少数民族和汉族团结在一起了,全国人民都高兴。所以,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国防上,都对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有很大的帮助。那种以为只有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没有帮助汉族,以及那种帮助了一点少数民族,就自以为了不起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九五六年在《论十大关系》中说: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我们的政策是比较稳当的,是比较得到少数民族赞成的。我们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也要反对,但是那一般地不是重点。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论人口,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是压倒优势。如果汉人搞大汉族主义,歧视少数民族,那就很不好。而土地谁多呢?土地是少数民族多,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

    各个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作过贡献。汉族人口多,也是长时期内许多民族混血形成的。历史上的反动统治者,主要是汉族的反动统治者,曾经在我们各民族中间制造种种隔阂,欺负少数民族。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影响,就在劳动人民中间也不容易很快消除。所以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并且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早两年已经作过一次检查,现在应当再来一次。如果关系不正常,就必须认真处理,不要只口里讲。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究竟怎样才适合,要好好研究一下。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在苏联,俄罗斯民族同少数民族的关系很不正常,我们应当接受这个教训。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而一切物质因素只有通过人的因素,才能加以开发利用。我们必须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巩固各民族的团结,来共同努力于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

    一九五七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我国少数民族有三千多万人,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居住地区广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所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无论是大汉族主义或者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这是应当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工作,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关系比较从前大有改进,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在一部分地区,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还严重地存在,必须给以足够的注意。**的话,对于民族间团结互助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对于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作了精辟的论述,这是关系到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文献。民族识别工作和民族分布现状中国的历史长,幅员广,民族多,民族的流动迁徙、交错杂居,在语言、风俗上互相影响,因而有相当多的民族,其民族特点不够显著,不易为人所确认。一九五三年,各地方申报的民族有四百多个。一九六四年进行人口普查,见于登记的民族有一百八十三个。这两次登记的民族名单实际上都很混乱。当时,在民族区别上存在着如下问题:1.有些汉人迁到少数民族地区,仍保留着汉族的特点,但并不知道自己是汉人,而以当地其他民族用来称呼他们的名称作为自己的民族名称报了上来,被列入少数民族行列中。

    2.迁居到少数民族地区的汉人,有先有后。早去的汉人曾经长期与内地隔绝,跟后去的汉人在语言、风俗习惯上有一定的区别,并且受到后去的汉人的歧视,因而自认为与先去的汉人有区别,在解放后,要求列入少数民族。

    3.有些少数民族在民族压迫下不愿表明与汉人有什么区别。其中有一部分民族上层,受反动统治阶级的利用,统治过当地的其他少数民族,一向被看作是与汉人一样的,在解放后不愿意承认是少数民族。

    4.历史上,有些少数民族曾经被强制分散,迁移各地。在迁移过程中,有些人又与汉人接触,受到较深的影响。他们的语言改变了,民族的特点已不显著,在经济上又跟汉人分不开,但是受到歧视,居住上不跟汉人相混。别人不认为他们是少数民族,而他们自认是少数民族。

    5.原来同是一个民族的不同部分,迁移到了不同地区,基本上保持相同的语言、风俗习惯、历史传统,但长期互相隔离,又被其他民族用了不同的名称相称,因而他们报了不同的民族名称。

    6.有的民族分散在不同地区,分别接受了邻近民族的生活和文化特点,好象不是一个民族,但他们仍保持共同的语言,并被别族用同一名称相称。

    7.有的民族分散在很广的地区,形成一些不相联接的聚居区。长期以来,他们被其他民族用同一名称相称,他们也自认是同一民族。但他们在语言、文化等方面虽有相似处,却又有较大的差别。

    8.有的民族内部对于本族是单一民族还是另一民族的一部分,有不同意见。诸如此类的复杂情况,如不认真加以研究,进行科学的民族识别的工作,就不能了解我国民族的真实情况,民族政策就不好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就很难推行,民族史的研究也很难贯通今古。

    一九五三年,我国民族识别工作开始。一九五六年,开展了全国性的民族调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共分为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西藏、青海、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福建、湖南等十六个调查组,每个调查组又分成若干小组,总共动员了一千多人,其中包括民族学和社会学的专业工作者,语言学、考古学、历史学和文艺工作者,还有其他方面的科学工作者。这次规模浩大的民族调查工作,积累了大量的材料,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写出了各民族的简史、简志和民族区域自治材料,共一百余种。

    从一九五三年起,到一九五七年初,对需要识别的各民族通过实地调查,明确了十一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成份。以后,又陆续明确了九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成份。其中有一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是一九七九年才被确认的,这就是基诺族。到目前为止,包括汉族、蒙古族等久经公认的民族在内,经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全国共有五十六个民族。此外,还有台湾、西藏东南部、云南红河等地区的少数民族有待于识别。

    我们的民族识别工作是很细致的,这可以对贵州穿青人的民族成份的识别为例来作一点说明。所谓穿青人,住在贵州西北部,有二十多万人。他们是汉人,但要求承认他们是少数民族。他们的理由是:过去他们有“老辈子话”,是跟当地汉语不同的语言;他们在乡间有一大片村子,形成自己的聚居区;他们有不同于当地汉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的特点;他们的妇女有不同于当地汉人的服饰。对于他们的识别工作,首先从语言分析入手。原来他们的语言就是贵州人普遍使用的汉语,是汉语中的一种方言。所谓“老辈子话”,跟早年江西、湖北、湖南通行的汉语是有渊源的。但说汉语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汉族。于是查阅历史材料,证明穿青人的祖先是明初随军迁入贵州的民户,因得不到土地,不得不向当地彝族租地,当彝人的佃户。因此,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但因文化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未被彝族同化,保持了汉族的民族特点。明末,到贵州游宦经商的人渐多,形成了聚居区。这些人社会身份高,看不起先来的汉人,逐渐形成所谓穿青人和穿兰人的对立。解放后,穿兰人登记为汉族,穿青人因怕吃亏,不愿登记为汉族,希望被认为少数民族,从而得到照顾。在全国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的大民族中,居然有一小部分人不愿承认自己是汉人,这是我们很难以想象的。经过这次识别,穿青人的识别问题解决了。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民族识别工作中,也解决得不少。

    在民族识别工作过程中,我们的专业工作者灵活地运用了斯大林关于民族四个特征的理论。他们体会到,斯大林所说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等四个特征,是指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民族说的。资本主义在中国并不发达,历史上还没有出现过资产阶级民族,斯大林的话对于我国的民族状况不完全适用。但这四个特征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都有自己的发生、发展过程。尽管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这四个特征的发展状态,但也出现了这四个特征的未发展状态或萌芽状态。按照这样的体会,专业工作者正是从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和心理状态四个方面来识别民族特点的。他们比较重视民族意识方面的表现,这是符合中国的具体情况的。各少数民族,也有汉族,当处在被压迫地位的时候,民族意识的表现总是很显著的①。

    经过识别和确认的五十六个民族,是汉族和五十五个少数民族。汉族人口,在全国各民族中居于首位。据1982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十亿零三百九十四人,汉族人口是九亿三千六百七十万零三十八人,占总人口数的百分之九十三点三。汉族分布各地,而主要聚居于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和东北的松辽平原,居住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左右。汉语和汉文,是全国使用最广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在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使用汉语。

    汉语,是汉藏语系的一支。在语音上,每一个音节都有固定的声调。在①以上关于民族识别的材料,基本上根据费孝通《民族与社会》,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词的构造上,基本上是单音节词根,没有什么附加成份。在语法上,主要是以词在句子中的位置和虚词来表达语意。在汉语分布的广大地区,也有方言上的分歧。最近几十年,逐渐形成以北方话为基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的普通话,经过逐步推广,成为普遍使用的汉语。

    汉文,从起源的时候说起,有三千几百年的历史。它起源于象形文字和记事的符号,经过长时期的变化,形成了现在的样子,但一直还不能摆脱这种古老的文字构造的格局。汉文在发展全国文化、交流各地情况、增强全国统一等方面,发挥过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汉文的每一个字有一个形体,在辨认、书写和印刷上,都比拼音文字要困难得多。因此,国务院有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设置,研究并试行改革的步骤。

    在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上,总的说来,汉族都居于前列。在政治上,汉族的先民建立了夏、商、周三个王朝和许多侯国、王国。在汉族形成过程及形成以后,汉族的统治阶级建立了秦、汉、隋、唐、宋、明等几个皇朝,并且帮助蒙古贵族、满族贵族建立了元朝和清朝。历代的农民起义,都以汉族人民为主力。近代的民主革命和新中国的建立,汉族人民都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分布于北方和南方各地,因需要论述的篇幅较多,以下分别加以论述。

    北方民族北方民族,包括居住在东北三省的满族和锡伯族、朝鲜族、赫哲族,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蒙古族和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居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回族和居住在甘肃省的东乡族、保安族、裕固族,居住在青海省的土族和撒拉族,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维吾尔族和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他们主要居住的地方,大都在我国北部的边疆地带。他们使用的语言,除朝鲜族的语族未定、回族使用汉语、塔吉克族和俄罗斯族语言属印度欧罗巴语系外,其余都属于阿尔泰语系。

    东北地区,很早就有肃慎人在活动。春秋时,相传周武王克商,肃慎献楛矢、石砮,这在本章第一节已说到。在汉代,肃慎被称为挹娄,南北朝时称勿吉,隋唐时称靺鞨,并在唐玄宗时受封号,建立了渤海国。五代以后,靺鞨改称女真,建立了金朝。明末,又改称为满洲,建立了清朝。肃慎原来活动于今松花江、黑龙江一带,后来向南发展。金时的女真遍于中国北部。清时的满洲遍于全国各地。满洲族现简称为满族。

    满族有四百二十九万九千人,其中居住在辽宁省的人数近二百万,居住在吉林省的有五十一万多人,居住在黑龙江省的近九十万零九千人。其余,散居在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十一万多人到三十八万多人,散居在天津市、山东省、河南省、贵州省的有一万人以至二万三、四千人,还有散居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等省的,多到八千多人,少则不满一百人。满族人主要经营农业,有一部分人以采集人参、蘑菇、木耳等产品为副业。近几年,参加工业生产的人逐渐多起来。满族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满族的文字是拼音文字。近几十年,满族的语言文字已为汉语汉文所逐渐代替,在民族内部现已很少使用。满族曾普遍信仰萨满教,汉译为巫教。近几十年,这种信仰已逐渐衰落。

    锡伯族,有八万三千六百多人,居住在辽宁省的有四万九千多人,居住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分别有一千多人或两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二万七千多人。新疆设有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是当地锡伯人聚居较为集中的地方。

    锡伯人,自称是鲜卑的后裔。在二百多年前,他们是居住在松花江中游和辽河流域的游牧民族。后经清廷多次强迫迁徙,他们遂分散在东北各地,逐渐以农耕为生。乾隆二十五年(1764),锡伯人被抽调到伊犁一带驻防,就定居下来开荒修渠,逐渐转变为以农耕为主的民族。在新疆的锡伯人保持的民族特点,比起东北的锡伯人来,还要多些。锡伯族原有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在新疆仍旧使用,在东北就很少使用了。

    朝鲜族跟汉族有悠久的历史友谊。明代晚期以来,朝鲜人从朝鲜迁居中国,遂为我国的朝鲜族。现在朝鲜族有一百七十六万三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吉林省的最多,有一百一十万三千多人。其次,居住在黑龙江省的有四十三万一千多人,居住在辽宁省的有十九万八千多人。其余,散居在内地的一些城市。朝鲜族在吉林省建置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延边有大面积的原始森林,还盛产各种药材和山货。所产人参、貂皮和鹿茸,有三宝之称。朝鲜族善于经营水稻,所在地区以“水稻之乡”著称。解放以来,朝鲜族的工人数量有很大的发展。朝鲜族的语言,有人认为属阿尔泰语系,但还不是定论。朝鲜族的文字是用字母拼写,写成方块形。朝鲜族的文化水平相当高,歌舞更为出色。

    赫哲族,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的同江、抚远和饶河等县的沿江一带,以捕鱼为主要生产,其次是狩猎,也有少量的农业。赫哲族,因过去以鱼皮为衣,用犬拉雪橇,在汉文史书上有“鱼皮部”和“使犬部”之称。赫哲族在解放前生活困苦,濒于民族灭绝的边缘。解放时,赫哲族只剩下三百多人。解放后,赫哲族的生活和生产设备都得到改善,并于抚远县下八岔建置了民族乡。据一九六四年人口普查赫哲族人口是七百一十八人。一九八二年普查,是一千四百二十六人,比一九六四年人口加倍地增长,但还是全国内人口最少的一个民族。赫哲族有自己的语言而无文字。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

    内蒙古自治区曾先后出现过几个以强悍著称的民族。秦汉时期有匈奴,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有鲜卑。隋唐时期有突厥和回纥。五代以至北宋时期有契丹。成吉思汗崛起后,蒙古族的威力凌驾宇内。成吉思汗的后裔建立了元朝。元亡后,蒙古族在蒙古地区仍继续有所发展。

    一九四五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立了,这是在党领导下成立最早的一个自治地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还早四年。这里,有辽阔丰美的呼伦贝尔草原,有沃野千里的黄河灌区,有大兴安岭的原始森林,有煤、铁、铬、锰、钴、锌、金、银、锡等矿藏,有甘草、大黄、知母和鹿茸、熊胆、麝香等药材。蒙古族久以游牧著称。近几十年,已由游牧向定牧转化,而且也发展了农业。随着工业的发展,蒙古族中也出现了不少工人,但蒙古族还是以畜牧业为主。在畜牧业中,又以牛羊为主,马、骆驼次之,并有著名的优良品种。蒙古族能歌善舞,喜欢摔跤、赛马,这也都跟长期的游牧生活有密切的关系。蒙古族一般信仰喇嘛教。蒙古族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它在史学、文学和医学上,都有长期的积累,表现了民族的特色。

    蒙古族现有三百四十一万一千多人,主要聚居在自治区,有二百四十八万九千多人;其次,住在辽宁省的有四十二万八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十一万七千多人。此外,还有一部分蒙古人居住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河北、河南、四川、云南、北京等省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蒙古族还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等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别建立了自治州、自治县。

    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主要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达斡尔族,有人推测它是辽代契丹的后裔,但还没有确证。它现有九万一千多人,在嫩江左岸建置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斡尔人还分布在内蒙古的其它地方和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塔城地区。他们兼营农牧,也从事渔、猎、采集。他们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没有文字。鄂温克族,现有一万九千多人。它的族源,与南北朝时期居住在今黑龙江上、中游的室韦,特别是北室韦,有密切的关系。鄂温克人以驯鹿著名,明清时被称为“乘鹿”或“使鹿”的人。现在,鄂温克族有比较多的人居住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其余散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各地和黑龙江省。这个民族内部在经济发展上很不平衡,有的人务农,有的人狩猎,有的人半农半狩,也有一些人还保持着驯鹿的传统。鄂伦春族,现有四千一百多人,以狩猎为生,比较集中地居住在鄂伦春自治旗,其余居住在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州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等县。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的语言,都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没有文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原为党项人所建立的西夏的故地。这里沟渠纵横,形成相当完整的灌溉系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因而有“天下黄河富宁夏”之称。枸杞、发菜、滩羊毛皮和池盐是这里著名的特产。

    “回族”的“回”,是“回回”的简称,现在有七百二十一万九千多人,居住在自治区的有一百二十二万五千多人,居住在甘肃省的有九十五万多人,居住在河南省的有七十二万七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有五十七万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四十三万八千多人。在全国的每一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都有相当数量的回族人居住。回族人口分布得如此广泛,这在少数民族中是少有的。回族在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北省、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建立了自治州、县。其中,甘肃省的临夏回族自治州、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昌吉回族自治州,河北省的孟村自治县,都是有名的回族聚居地区。

    回族主要经营农业。自元代以来,回族在各地开垦,逐渐形成村落。现在回族所在农村,或称“回回屯”、“回回营”,或某家村,这还保留着当年的遗迹。回族还兼营手工业和商业。制香、制药、制革、皮毛加工、矿产、采冶、交通运输以及饮食业,也都是在回族经济活动中常见的。

    回族是从元代开始逐渐形成的,在它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伊斯兰教是起过作用的。回族能把多种民族成员联结为一个民族,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是原因之一。我国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的,共有十个,在回族以外,还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撒拉、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保安和东乡等民族。

    回族使用汉语和汉文。在回族的宗教用语和生活用语中,还保留一些阿拉伯语词汇和波斯语词汇,但为数不多。在回族的宗教职业者中,曾用阿拉伯字母和波斯字母拼写汉语,这可能己有三、四百年之久。这可说是汉语用字母拼写的最早形式,但未能规范化,而且一直是为很少数的人所使用。回族之普遍地使用汉语汉文,减少了语文上的民族色彩,同时也减少了学习汉族文化的困难。后者对于回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是一个有利的条件。

    甘肃省河西走廊,是秦汉时大月氏的故地。唐代,回鹘自今蒙古地区西迁时,其中一支留在河西,史称河西回鹘。现河西走廊的中部有裕固族居住,建置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再往南,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境内,有东乡族居住,建置了东乡族自治县。裕固族,自称“尧乎尔”、“西拉玉固尔”或即唐代河西回鹘的后裔。“裕固”是一九五三年群众商定了的正式族名,取其与“尧乎尔”的音近并有富裕、巩固的意思。裕固族有一万零五百多人,以畜牧为主,也从事狩猎。裕固族使用三种语言。居住在自治县西部的人,使用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裕固语,或称尧乎尔语。居住在自治县东部的人,使用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的裕固语,或称恩格尔语。另有居住在酒泉黄泥堡和肃南双海地区的人,使用汉语。这三处的裕固族,都没有自己的文字。东乡族,现有二十七万九千多人,半数以上聚居在自治县,其余散居在和政县、临夏县等地。东乡族,以居于临夏东乡而得名。它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跟回族相近,语言跟蒙古语相近,同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因此,东乡族过去有“东乡回”和“蒙古回回”之称。这个民族,大概是从元代以后逐渐形成的,生产上以农业为主。

    土族,有十五万九千多人,其中十二万多人聚居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关于土族的族源,有不同的说法。土族人自称“蒙古儿”,可能与蒙古族有历史上的密切关系。土族语和蒙古语同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而土族语仍为本民族的独立语言。土族没有文字,使用汉文。土族原为游牧民族,后来转向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土族人信仰喇嘛教。

    撒拉族,有六万九千多人。其中,居住在青海省的有六万零九百多人,居住在甘肃省的有五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近三千人。在青海省设有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在甘肃省设有积石山保安族撒拉族自治县。撒拉族,相传来自中亚细亚的撒马尔罕,可能是在元代东来的。撒拉族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没有文字,使用汉文。撒拉族以农业为主,普遍地兼营园艺,培植果木。撒拉地区还生产大黄、党参、麻黄、麝香等名贵药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我国最大的行政区,也是一个多民族的辽阔地区,它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维吾尔族有五百九十五万七千多人,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五百九十四万九千多人,大部分人居住在天山以南。其余散居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差不多有八千人。维吾尔族是新疆各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哈萨克族,有九十万七千多人,主要居住在北疆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东疆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还有少数人居住在青海省的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的阿克赛哈萨克族自治县。它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中和居住面积上仅次于维吾尔族的民族。柯尔克孜族,近十一万四千人,主要居住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其余,分布在自治州附近的乌什、阿克苏、莎车、皮山等地。也有很少数人居住在黑龙江富裕县境内。塔吉克族,有二万六千五百多人,主要居住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其余居住在莎车、叶城等地。这两个民族的自治地方,都处在自治区西部的国境边缘地带。乌孜别克族,有一万二千四百多人。塔塔尔族,有四千一、二百人。俄罗斯族,有三千人左右。这三个民族,人数少,又居住得特别分散。他们都有一些人居住在乌鲁木齐、伊宁和塔城。乌孜别克族还有一些人居住在喀什、莎车和叶城。

    《汉书·西域传》称“西域”:“本三十六国,其后稍分为五十余,皆在匈奴之西,乌孙之南。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东则接汉,扼以玉门、阳关。西则限以葱岭。”这说的是南疆。当时,这里有农业,有畜牧业,能制兵器,所产玉石和葡萄已为人所知。由敦煌西行的南北路线,都从这里向国外延伸,这就是所谓“丝路”的国内部分。《汉书·西域传》所记乌孙,是在北疆的游牧民族。汉朝曾多次遣嫁公主,跟乌孙建立了和亲的关系。自唐以后,在天山南北或其局部地区,先后出现了突厥汗国、高昌王国、喀喇汗国、喀喇契丹汗国、蒙古统治和叶尔羌汗国等历史时期。在这一悠久的过程中,天山南北各族人民创造了丰富的历史,留下了大量的文化遗迹和历史文献。

    维吾尔,依汉文史籍所载,是汉代丁零的后裔,南北朝时为铁勒的袁纥部。袁纥,隋时称韦纥,唐称回纥,后改称回鹘,元代以后有畏兀儿、畏吾儿等称,都是“维吾尔”的不同译写,维吾尔自唐代后期西迁。入南疆后,接受了当地已经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技术,逐渐由游牧生活转向定居的以农耕为主、兼营畜牧业的生活。棉花的生产是在南疆较早出现的,这是关系人民衣着条件的一件贡献。维吾尔人善于在盆地和河谷边缘开发绿州,并开发地下暗沟,作坎儿井,用以灌溉农田。维吾尔族吸收了兄弟民族的优点以丰富自己,在新疆社会的发展过程中,维吾尔族不断显示它的富有影响的活力。哈萨克族,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据说,这个民族中有一些人,长期用“乌孙”作为部落的名称。哈萨克族中也许有古乌孙人的后裔。哈萨克族居住地区是一个自然条件良好的牧场。这里适宜于牧草的培育,夏季可放牧于盆地周围的群山,冬季可放牧于山谷和河流两岸。哈萨克族的畜产是著名的,马、羊等牲畜的数量多,而且优良品种也多。此外,水獭、紫貂、猞猁、羚羊等,都是珍贵的野生动物。哈萨克族在生活上,食肉饮奶、戴皮帽、穿皮毛衣服和靴子,牧民的色彩特别鲜明。解放后,哈萨克族的农业有相当发展,粮食和饲料生产的增加,有利于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柯尔克孜族,也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它原居叶尼塞河上游地区。自汉以后,它被称为“隔昆”、“坚昆”或“纥昆”。唐以后,它有“黠戛斯”、“乞儿吉思”、“吉利吉思”等译名。清初,它被称为“布鲁特”,这是准噶尔语,意为“高山居民”。柯尔克孜族自汉代起,先后为匈奴、突厥和回纥所统治,它跟回纥进行了长期的斗争,终于在唐文宗时击破了回纥,迫使其西迁。此后不久,它也向西南移动,进入今新疆地区。元明时期,它的主要活动地区已由叶尼塞河上游移于今新疆境内。清初,天山南北都有柯尔克孜族居住。原留在叶尼塞河上游地区的柯尔克孜族也西来跟住在今新疆境内的同族汇合。自清初以后,柯尔克孜族经历了对国内外反动势力的斗争,在人口上遭受的损失,在新疆各民族中最为严重。柯尔克孜族从事农耕,也狩猎。在所畜牧的牲畜中,细毛羊和阿斯卡尼裘皮羊,都是著名的品种。牦牛和犏牛是高寒地区的特产。柯尔克孜族和维吾尔族、哈萨克族都有自己的语言,都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它们也都有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解放后又都设计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

    塔吉克族,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过着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塔吉克人的牲畜,主要是羊,其次是牛、马、驴和驼。牛,有耗牛和犏牛,可用于运输。羊有敦巴什大尾羊,尾部一般有三十斤左右,是很著名的品种。山村中还有帕米尔大头羊,雪鸡、熊、豹、狼、狐等野生动物。塔吉克人长期以来习惯于以狩猎为副业。他们多数说色勒库尔话,少数说瓦罕话,这都是塔吉克语,属于印欧语系·伊朗语族。

    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也都是中国的古老民族。乌孜别克语、塔塔尔语,都与维吾尔语很接近,同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这两个民族的文字,也都是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他们在解放前,长期以商业活动为主,兼营农牧。他们对南北疆之间、新疆与中亚各地之间的商品流通,是起作用的。

    俄罗斯族,在新疆有二百多年的历史。这里的俄罗斯人,语言文字使用俄语、俄文,在生活习俗上,也基本上与苏联俄罗斯族相同。居住在城市的俄罗斯人,大多经营修理业、运输业和手工业;居住农村或接近牧区的俄罗斯人,也经营农业和畜牧业。他们在生产技术和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都有较高的发展。

    以上,主要居住北方的民族,共有二十一个。

    南方民族南方民族,包括主要居住在青藏高原和四川省西部、云贵高原和两湖西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东南沿海地区的少数民族。这差不多都是处于我国南部边防和海防地带的民族。他们的语言,除佤族、德昂族、布朗族、高山族、京族外,都属于汉藏语系。他们大部分人能歌善舞,往往歌舞于山林水滨,比起习惯于驰骋草原的北方民族的歌舞,另有一番风味。

    在青藏高原和四川省西部,有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藏族,有三百八十七万多人,其中居住在西藏自治区的有一百七十八万六千多人,居住在青海省的有七十五万四千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九十二万二千多人,居住在甘肃省的有三十万零四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差不多有九万六千人。其余,分散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少者十几人,多者几百人,个别地方接近两千人。门巴族有六千二百多人,珞巴族有两千多人,分别居住在西藏自治区的南部。羌族,有十万二千七百多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内。藏族的自治地方,除西藏自治区外,在青海省有玉树、海南、黄南、海北、果洛等藏族自治州,在四川省有甘孜、阿坝等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在云南有迪庆藏族自治州,在甘肃省有天祝藏族自治县。藏族居住之广和聚居程度之高,是全国少数民族中所仅见的。羌族也有自治地方,即四川省的茂汶羌族自治县。

    藏族和羌族,都是古老的民族。藏族是少数民族中最富于典籍和艺术制作的民族。藏语和门巴语、珞巴语都属于汉缅语系·藏缅语族,藏语和门巴语又同属藏语支。珞巴语的语支,未定。藏族有自己的拼音文字,门巴族和珞巴族也使用藏文。藏人和门巴人的传统的宗教是喇嘛教,也有少数人信奉巫教。在珞巴族中,巫教相当流行。

    藏族地区,近年不断有古人类遗骸和石器时代遗物的发现。有的学者认为,这种古人类即藏人的远祖。据汉文史书所记,藏族地区原为古代羌族旧居。今藏族中可能有古代羌族的后裔。但如因而认为藏族的族源即来自羌族,就未免立论过勇了。唐太宗贞观七年(633年),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国,一直到唐武宗会昌二年(842年)吐蕃王国的灭亡,延续了二百多年之久。当吐蕃强大的时候,兵力曾东至今四川省的阿坝地区,并曾攻占了安西四镇,一度攻入唐都长安。但这都不妨碍唐藏的友好。文城公主和金城公主的入藏,以及唐蕃会盟碑的树立,都成为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佳话。

    藏族地区因地形和气候的显著差异,利于多种经济的经营。而草原辽阔,水草肥美,又特别有利于藏族地区之以畜牧业为主。牦牛和犏牛是西藏的特产。河曲马、大通马、工布骡,都是这里的良种。农业生产,以青稞为主,也生产小麦、蚕豆、油菜、土豆、萝卜等。在气候温和的河谷地区,还生产水稻和棉花。藏族地区因森林茂密,出产珍禽异兽和熊胆、麝香、鹿茸、冬虫夏草、雪莲、灵芝等名贵药材。水力、地热及各种地下资源都很丰富。门巴族和珞巴族所在地区,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气候温和,而峡各地带,四季如春,宜于农作物的生长,这里出产青稞、大豆、小麦、棉花、芝麻和天麻、三七、雪莲、当归、党参等药材。在解放前,这两个民族跟外界交往少,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都还停留在比较原始的阶段。

    羌族,跟汉族有同样古老的历史。羌、姜,音义都相近。羌,从羊,从人,意为牧羊人。姜,从羊、从女,意为牧羊女。这显然是对于游牧民族的称呼。在中国历史的传说时代,姜姬世为婚姻,并为中国西北部的重要部落集团。西周、春秋时期,姜姓封国,有齐、吕、申、许,都是羌族在东方的新发展。两汉时所谓“西羌”,泛指西北的多种族别,不是单一的民族。它们在历史上总是跟氏族在一起,活动地区甚为广泛。氏族早已不见了,现在的羌族只是古羌族在岷江上游传衍下来的一支。羌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久已使用汉文。在生产上,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和林业。羌区山林,也多珍奇动物,产名贵药材。

    云贵高原和湖南省西部,是民族众多甲于全国的地区。基本上或主要居住在这个地区的民族,有二十二个。其中,基本上或主要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十六个民族,在贵州省的有五个民族,在湖南省西部的有一个民族。

    云南省的十六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彝族、白族、哈尼族、傈僳族、拉祜族、纳西族和基诺族的语言都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景颇族和独龙族的语言属于藏缅语族·景颇语支。普米族、怒族、阿昌族的语言,也属于藏缅语族,语支待定。傣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还有佤族、德昂族和布朗族的语言,是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语支。彝族、纳西族、傣族有自己的文字。傈僳族和拉祜族有外国传教士过去代制的拉丁化拼音文字。解放后,彝文和拉祜文都进行了改革,哈尼族、傈僳族和纳西族、景颇族、佤族有拉丁化拼音文字的设计或试行。

    彝族,有五百四十五万三千多人。其中,在云南省居住的有三百三十五万四千九百多人,设有楚雄彝族自治州和漾濞、峨山、路南、宁蒗、南涧等彝族自治县。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一百五十二万五千七百多人,有凉山彝族自治州。居住在贵州省的彝族有五十六万三千七百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彝族有四千六百多人。凉山彝族自治州及其附近,是彝族最大的聚居区,有一百多万人。白族,有一百一十三万一千多人,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聚居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少数散居在四川省西昌和贵州省毕节等地。哈尼族,有一百零五万八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差不多要占哈尼族总人口的一半。其余,散居在思茅地区和西双版纳等地。傈僳族,约四十九万人,主要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维西傈僳自治县,其余,分散在丽江、保山、大理、楚雄等州县。拉祜族,有三十万零四千多人。其中约有二十万人居住在澜沧江以东,北起临沧、耿马,南至澜沧、孟连等县。纳西族,有二十四万五千多人。其中有十五万多人聚居在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有少数人居住在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境内。基诺族,接近两万人,聚居在西双版纳景洪县的基诺洛克公社。

    上述彝族、白族等七个民族,都有古老的历史。白族,汉代称“僰”,南北朝以后称“白蛮”。“僰”、“白”,是同音字而写法不同。彝族,是由汉代的“昆明”和“叟”发展而来。自唐至元,彝族有“乌蛮”之称,后又被称为“罗罗”。汉代的滇王国和唐代的南诏,都是彝族建立的政权。继南诏而起的,从长和国以至大理国,都是白族建立的政权。元灭大理后,彝族和白族的贵族仍在云南有一定稳定的势力,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哈尼族,也出自“叟”和“昆明”。拉祜族跟“昆明”也有族属上的渊源关系。傈僳族也是由“乌蛮”发展而来。纳西族,汉晋时称“摩沙夷”,自唐初以后称“磨些蛮”。在南诏独霸云南以前,磨些人所建立的越析诏,是六诏之一。基诺族,文献记载缺乏,有人认为,清初汉文记载中的“攸乐”,是见于记载之始。但在基诺族的传说中,民族的起源是与人类的起源紧密联系的,这也许可说是反映了基诺族有自己的悠久历史。

    这七个民族大致都经过一个游牧生活的阶段,后来都转向以农耕为主,有的人兼营畜牧和狩猎、采集。这些民族地区,除彝族的部分地区外,大致土地肥沃,宜于农耕。药材、矿藏和水力资源都相当丰厚。

    景颇族,有九万三千多人,阿昌族,有二万多人,他们主要聚居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景颇族还有少数人居住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片马、古浪等地。独龙族,有四千多人,是云南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民族,主要居住在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独龙河谷。怒族,有二万三千多人,一部分居住在贡山外,还分布在碧江、福贡两县及兰坪县菟峨公社。普米族,有二万四千多人,居住在兰坪、丽江、维西、永胜等县和宁蒗彝族自治县,还有一些人居住在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源县。这五个民族也都有悠久的历史。他们的聚居地区富于森林、药材、珍奇禽兽以及矿藏和水力资源。目前,这些民族大致以农业为主,各种资源尚有待开发。

    傣族,近八十四万人,主要居住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还有一些人分散在景东、普洱、澜沧、元江、金平等三十多个县。傣族地区多在群山环抱中的河谷平坝,有亚热带气候,土地肥沃、四季常青,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优厚的条件。这里盛产樟脑、咖啡、橡胶、紫胶等经济作物和柚木、紫檀等贵重木材,铜铁金银等矿产的蕴藏量都相当丰富。普洱茶是蜚声中外的名产。野象和孔雀为这里增添了特有的景色。

    远在先秦时期的文献,就有关于“百越”和“百濮”的记载。据学者们的研究,这是两大系统的部落群,而傣族的先民属于“百越”的一部分,佤族、布朗族、德昂族属于“百濮”的一部分。佤族,有二十九万八千多人。沧源佤族自治县和西盟佤族自治县是佤族的主要聚居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和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以及双江、镇康、永德等县,也是佤族人数较多的地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也有一些佤族人散居。布朗族,有五万七千多人,主要聚居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的布朗山、西定、巴达等地。还有一些人散居在双江、耿马、景东等县。德昂族,有一万二千多人,主要聚居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其余居住在镇康、耿马和澜沧等县。这三个民族多住在山区的半山腰上,因地处亚热带,土地好,雨量足,很适于农作物的生长。矿藏和原始森林的资源在这些民族地区相当丰富,茶叶和龙竹是这里的特产。

    基本上或主要是居住在贵州省的少数民族,有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等五个民族。苗族,是贵卅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有五百零三万多人。其次,布依族,有二百一十二万多人;侗族,有一百四十二万五千多人;水族,有二十八万六千多人;仡佬族,有五万三千八百多人。这五个民族各有自己的语言。苗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族语族·苗语支。布依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侗族和水族属于壮傣语族·侗水语支。仡佬族语言也属于汉藏语系,语族未定。苗族、布依族都有试行的拉丁化拼音文字。水族有简单的象形文字,但不通用。

    苗族也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它的先民,可能远在很古老的时代曾在黄河中下游流域活动,后来向南转移,进入洞庭湖一带,以后又向西和西南转移。现在苗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二百五十八万八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七十五万二千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三十五万八千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三十三万八千多人,居住在广东省的有四万一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七十六万一千多人,居住在湖北省的近十八万人,还有散居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少者不到一百人,多者二千多人。布依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二百一十万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四千七百多人,居住在四川省的有四千二百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六千八百多人。布依族,长期跟苗族杂居。在贵州省,苗族和布依族联合建立了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三个自治州和镇宁、紫云、关岭等三个自治县。另外,苗族有在贵州省跟侗族联合建立的黔东南自治州,在湖南省、四川省分别跟土家族联合设立的两个自治州、四个自治县,还有一些别的自治地方。苗族、布依族居住地区,虽多高山,但也有位居于坝子和河谷之间的地方,一般土地肥沃,雨量充沛,生产大米、小米、玉米等多种粮食作物。水力、木材、药材、矿产及珍奇禽兽等资源也颇为富厚。苗族居地辽阔,不同地区间的地理条件差别颇大,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在手工工艺方面,苗族和布依族的纺织品、刺绣,特别是腊染,很有声誉。

    侗族、水族和仡佬族,一些学者认为,都是出自古代的“百越”系统的民族。侗族和水族,出自这一系统的骆越。仡佬族,出自这一系统的僚。侗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近八十五万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近二十三万人,居住在湖北省的有二万一千八百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三十一万八千多人。水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二十七万四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六千三百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四千多人。仡佬族,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五万一千多人。仡佬族没有建立自治地方。水族在贵州省有三都自治县。侗族在贵州省有玉屏侗族自治县,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三江侗族自治县,在湖南省有通道侗族自治县和新晃侗族自治县。

    侗族等三个民族,都以经营农业为主,而侗族兼营林业。侗族地区产大米、棉花、烟叶、药材,而杉木最为著名。侗族的建筑,如鼓楼、风雨桥和一般竹楼,都很有民族特色。侗族妇女善于编织和刺绣,侗锦是其中的精品。水族地区,在自然条件好的地方,可说是鱼米花果之乡,但灌溉设施不发达,农业生产受到限制。仡佬族的生产条件最差,解放前农民多不能解决吃饭问题。

    基本上居住在两湖西部的土家族,自称“毕兹卡”,意为“本地人”,称汉人为“客家”。这可能就意味着,土家族有在这里长期定居的历史,而汉人则是在土家族定居相当久之后才迁过来的。土家族,现有二百八十三万二千七百多人。其中,居住在湖北省的有一百四十八万六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七十四万四千七百多人,分别建立了跟苗族联合的鄂西自治州和湘西自治州。居住在四川省的有五十九万五千多人,建立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和跟苗族联合建立的四个自治县。另外,还有散居在别省的,为数都很有限。土家族在两湖西部居住的地区,具有发展农、林、牧、副、渔多种经营的条件,出产水稻、玉米、麦、棉花、油桐、油茶等。油桐、油茶在土家族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土家族也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语族未定。土家人使用汉语的人数要比使用本民族语者为多。

    主要或基本上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及东南沿海一带的少数民族,有壮族、毛南族、仫佬族、瑶族、京族、黎族、高山族和畲族。这八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壮族、毛南族、仫佬族、黎族的语言都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族语是属于壮傣语支,毛南族语和仫佬族语属侗水语支。黎族语属于黎语支。畲族语言,属于苗瑶语族·苗语支。高山族语,属南岛语系。京族语,语系、语族未定。

    壮族是全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也是在广西定居时间最久的民族。

    制作细致的铜鼓和分布于自治区南部左江两岸山崖上的壁画,可说是壮族古文化的象征。学者们认为,这都是远在两千年前的遗物。自治区是以风景优美著称的地区,山皆青翠,往往拔地而起,山中多岩洞钟乳,穷极瑰丽,河流纵横,清澈见底,富有水利资源。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薯类,果品有柚子、菠萝、龙眼、荔枝,药材有三七、罗汉果、桂圆,木材有银杉、樟木,矿产有煤、铁、金、钨、铜、锌、石油等。

    壮族共有一千三百三十七万八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一千二百三十二万五千多人;居住在云南省的有八十八万八千多人,居住在广东省的有八万六千多人,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二万七千多人,居住在湖南省的有一万四千多人。散居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多者一两千人,少者数十人。壮族的自治地方,除广西自治区外,在云南省有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在广东省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瑶族,有一百四十万二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八十六万三千多人,在这里建立了金秀、都安、巴马、富川等四个瑶族自治县。在湖南省居住的有二十七万三千多人,在这里建立了江华瑶族自治县。在云南省居住的有十四万七千多人,在这里建立了河口瑶族自治县。在贵州省居住的有一万九千多人。在广东省居住的有九万五千多人,建立了乳源瑶族自治县。另外,还有少数人散居各地。仫佬族,有九万零四百多人。其中,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八万八千多人,建立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居住在贵州省的有一千三百多人。毛南族,有三万八千多人,其中,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三万七千九百多人。居住在外地的人数很有限。这三个民族,都各有自己的古老历史。他们的居住地区多山,人们多住在山下和山坡上。有些地区,山上有木材和麝香、樟脑等土特产及铁、锰、镁等矿藏。农作物,主要是水稻,在缺水的地方则种旱稻。还有玉米、小麦、薯类和棉花等。毛南人,善于伺养菜牛,在这方面有相当丰富的经验。

    京族,近一万二千人。有九千八百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一千一百多人居住在广东省。京族最晚在四百多年前由越南迁来,一直是我国以渔业为主的民族。他们主要居住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部,防城各族自治县江平公社的尾、巫头、山心三个岛,素有“京族三岛”之称。邻近的北部湾是著名的天然渔场,有鱼类七百多种,其中经济价值较高、产量较丰富的达二百多种。所产海马、海龙、珍珠是名贵药材。农作物和果品,有水稻、花生、芋头和香蕉、龙眼、菠萝蜜等。

    黎族和高山族,基本上都居住在南海中两个最大的岛上。黎族有八十一万七千五百多人,其中居住在广东省的有八十一万多人,居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一千八百多人,在湖南省的,有三千五百多人。黎族,在海南岛跟苗族联合建立了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高山族,基本上居住在台湾省,据说有三、四十万人。这只是估计,确切数字尚有待于调查。高山族散居在大陆各地的有一千五百多人。黎族和高山族,都是历史悠久的民族。黎族是由土著居民发展起来的。高山族的族源可能要复杂一些。海南和台湾,在国防上和经济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海洋资源、森林资源、矿藏资源都很富饶。主要农作物水稻,在一些地方一年可以三熟,薯类可以不拘季节,随时种植。最近,海南岛筹备建省,当地各项资源都将得到较快的开发。台湾省因政治原因跟祖国大陆分离,但这只是暂时的现象,祖国的统一迟早会实现的。畲族,有三十六万八千八百多人,分散地居住在广东、福建、浙江等省的丘陵地带。畲族,居住在福建省的有二十万八千四百多人。居住在浙江省的有十四万七千五百多人,在这里建立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在广东省的有三千二百多人,在江西省的有七千四百多人,在安徽省的有一千一百多人。大约在南宋末年,“畲”字才开始用作民族名称,而畲族本身历史的开始当远在这个时期以前。畲族人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农作物有水稻和薯类,还有麦子、油菜、烟叶、土豆等。畲族居住地区多为山区,那里产林木和毛竹,土特产有茶叶、油菜、纸、笋干、香菇、樟脑、松油等。在手工艺方面,畲族的刺绣和斗笠,各具有民族特色。

    以上,南方少数民族共三十四个。北方和南方的五十五个少数民族人口,合计约有六千七百二十三万三千二百多人。另外,还有未经识别的民族八十七万九千二百多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的四千八百多人,跟汉族人民计算在一起,全国共十亿零三百九十三万七千多人①。

    附表一全国各民族人口数字统计表①以上,关于人口的数字,根据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关于民族概况,多根据《中国少数民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民族别1982年7月1日人口普查数(万人)

    占总人口%民族别1982年7月1日人口普查数(万人)

    占总人口%29个省市区合计100.394100.0柯尔克孜族11.400.01土族15.940.02汉族93.670.3893.30达斡尔族9.400.01蒙古族341.170.34仫佬族9.040.01回族721.940.72羌族10.280.01藏族387.010.39布朗族5.850.01维吾尔族595.710.59撒拉族6.910.01苗族503.090.50毛南族3.810.01彝族545.340.54仡佬族5.380.01壮族1.337.821.33锡伯族8.360.01布依族212.050.21阿昌族2.04.朝鲜族176.390.18普米族2.42.满族429.920.43塔吉克族2.65.侗族142.510.14怒族2.32.瑶族140.270.14乌孜别克族1.25.白族113.110.11俄罗斯族0.29.土家族283.270.28鄂温克族1.93.哈尼族105.880.11德昂族1.23.哈萨克族90.760.09保安族0.90.傣族83.980.08裕固族1.06.黎族81.760.08京族1.20.傈僳族48.100.05塔塔尔族0.41.佤族29.860.03独龙族0.47.畲族36.880.04鄂伦春族0.41.高山族0.15.赫哲族0.15.拉祜族30.420.03门巴族0.62.水族28.650.03珞巴族0.21.东乡族27.940.03基诺族1.20.纳西族24.520.02其他未识别民族87.920.09景颇族9.300.01外国人加入中国籍0.48.注:原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版。

    附表二全国民族自治地方(一)

    我国现有5个自治区、31个自治州、96个自治县(旗),共132个自治地方。以下按地区排列,括弧内为建立时间: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7.5.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3.15)

    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10.25)

    西藏自治区(1965.9.9)

    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952.9.3)

    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1953.10.1)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1956.11.19)

    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1951.12.25)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1953.12.6)

    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1953.12.22)

    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1953.12.31)

    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1954.1.1)

    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哈萨克族自治州(1954.1.25)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954.6.23)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954.7.13)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954.7.14)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1954.7.15)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54.11.27)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57.9.20)

    湖北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83.12.1)

    广东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2.7.1)

    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1950.11.24)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1952.10.1)

    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1953.1.1)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1956.7.23)

    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8.8)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82.5.1)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953.1.24)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953.7.24)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1954.8.23)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1956.11.22)

    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1957.9.13)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957.11.18)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58.4.1)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1958.4.15)

    自治县(旗)

    河北孟村回族自治县(1955.11.30)

    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1955.12.7)

    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1958.4.1)

    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1958.4.7)

    辽宁凤城满族自治县(1958.6.13)

    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1985.6.7)

    辽宁岫岩满族自治县(1985.6.11)

    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1956.9.1)

    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1958.9.15)

    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956.12.5)

    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1951.10.1)

    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1958.8.1)

    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1958.8.15)

    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1950.5.6)

    甘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1950.7.29)

    甘肃东乡族自治县(1950.9.25)

    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953.7.6)

    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1954.2.20)

    甘肃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1954.4.27)

    甘肃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1981.9.30)

    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1953.12.19)

    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1954.2.17)

    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1954.3.1)

    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1954.3.1)

    青海河南蒙古族自治县(1954.10.)

    青海大通回族自治县(1985.11.10)

    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1985.12.10)

    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1954.3.15)

    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1954.3.25)

    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1954.7.17)

    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1954.9.10)

    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1954.9.17)

    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1954.9.30)

    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1954.5.7)

    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1955.11.25)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1956.11.30)

    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1956.12.5)

    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1984.12.12)

    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1984.12.8)

    广东连南瑶族自治县(1953.1.25)

    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1962.9.26)

    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1963.10.1)

    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1951.8.19)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1952.5.28)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1952.11.26)

    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1952.12.3)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1953.1.1)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1955.12.15)

    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1956.2.6)

    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1958.5.1)

    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1984.1.1)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984.1.10)

    浙江景宁畲族自治县(1985.4.22)

    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1953.2.19)

    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1958.7.7)

    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11.7)

    四川西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3.11.11)

    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984.11.13)

    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984.11.10)

    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4.11.18)

    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1984.10.9)

    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1984.10.5)

    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1954.11.11)

    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1956.12.31)

    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1957.1.2)

    贵州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63.9.11)

    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1966.2.11)

    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981.12.31)

    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1984.11.7)

    云南峨山彝族自治县(1951.5.12)

    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1953.4.7)

    云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954.5.18)

    云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1954.6.)

    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1955.10.)

    云南宁蒗彝族自治县(1956.9.20)

    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1956.10.1)

    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1956.11.9)

    云南路南彝族自治县(1956.12.31)

    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1961.4.10)

    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1963.7.1)

    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1963.7.11)

    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1964.2.28)

    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1965.3.5)

    云南南涧彝族自治县(1965.11.27)

    云南墨江哈尼族自治县(1979.11.28)

    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1979.12.20)

    云南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11.22)

    云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1980.11.25)

    云南维西傈僳族自治县(1985.10.13)

    云南漾濞彝族自治县(1985.11.1)

    云南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1985.12.30)

    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1985.12.20)

    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1985.12.25)

    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85.12.7)

    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经司供稿见《人民日报》1984年6月4—5日。今有增补。

    附表三全国民族自治地方(二)-
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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