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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中古时代-五代辽宋夏金时期 22

作者:中国通史 下载:中国通史TXT下载
    除了战乱的因素以外,自然灾害也是造成人民流离、土地荒芜的重要原因,北宋又采取使农民开垦荒地即成为其产业并减免赋税的政策,至道元年(995)诏:“近年以来,天灾相继,民多转徙,田卒污莱”,“应诸道州府军监管内旷土,并许民请佃,便为永业,仍与免三年租税,三年外输税十之三”②,以后历朝还有类似的诏令,鼓励农民开垦荒田。

    经过宋代历朝奖励开垦荒田的措施,耕地不断扩大,由北宋初开宝九年(976)的295万多顷,发展到元丰六年(1083)的461万多顷,最高的是天禧五年(1021)524万多顷,最低的则是皇祐三年(1051)的228万余顷。由于“川峡、广南之田,顷亩不备,第以田赋约之”,而且实际上全国顷亩数也多非实际统计数,如“叙《治平(会计)录》者谓此特计其赋租以知顷亩之数,而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所以前列诸朝垦田数字并不确切,但这仍能大体反映出北宋垦田数在不断增加的总趋势。耕地面积的扩大,为北宋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

    金灭北宋,又侵南宋,“建炎以来,内外用兵,所在多逃绝之田”,继五代以来又一次因战争使民户逃亡,从而出现大量荒地。招抚流亡复业及耕垦荒地,成为南宋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绍兴三年(1133)九月诏:“百姓弃产,已诏二年外许人请射,十年内虽已请射及充职田者并听归业。孤幼及亲属应得财产者,守令验实给还。”③这是鼓励战争中被掳民户归业和其他人户垦荒的政策。

    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议和以后,曾经遭受战乱地区的农业有所恢复,但是受战争影响最重的京西、淮南地区,还有许多良田荒废,南宋采取资助因“蜀地狭人稠”自愿前往上述地区开垦的政策,即“愿往之人,给据津发”,而且“官贷种、牛,八年乃偿”;还对边境地区减免赋税,“并边悉免十年④《十国春秋》卷75《楚九·卒长》。

    ①《宋大诏令集》卷182《劝栽植开垦诏》。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1之。

    ③《宋大诏令集》卷182《募民耕旷土诏》。

    租课,次边半之”,所垦荒地“满三年,与充己业,许行典卖”①。

    绍兴末年,金帝完颜亮南侵及随后的南宋北伐战争,再次对淮南地区造成严重破坏,隆兴二年(14)十二月议和后,南宋立即采取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乾道元年(15)正月,即“诏两淮民户并已复业,宜先劝课农桑,若不稍优其赏,窃虑无缘就绪”,田地“许民户租佃,五年后量立租课,不得科扰”②。这是五年内免税,满五年后轻税的政策,以后又一再采取类似及其他优惠政策,招抚农民耕垦荒田,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农田水利的兴修和建设水利与农业的关系,南宋陈耆卿曾作了很好的比喻,“水在地中,犹人之有血脉”,“夫稼,民之命也;水,稼之命也”③。

    宋代的有识之士都重视水利的兴修。北宋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为进行改革,在《答手诏条陈十事》中要求:“诸路转运司令辖下州军吏民,各言农桑之间可兴之利、可去之害,或合开河渠,或筑堤堰陂塘之类”,于每年二月兴修水利。“庆历新政”虽然不久即失败,但兴修水利已成为官府的经常性举措,到至和元年(1054)时已是“京畿及京东、京西等路,每岁初春差夫,多为民田所兴”①。然而经常性的春天兴修农田水利,仍只限于北方。

    熙宁二年(1070)初开始的“王安石变法”,作为改革主要措施之一的“农田水利法”(称为《农田利害条约》)即于当年十一月颁布,各地“开垦废田,兴修水利,建立堤防”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宋灭南唐、吴越之后,东南地区成为宋朝的财赋之地。到宋仁宗初年,东南地区水利已因年久失修,频频发生水灾,以致“积雨之时,湖溢而江壅,横没诸邑。虽北压扬子江而东抵巨浸,河渠至多,堙塞已久,莫能分其势矣,惟松江退落,漫流始下”。明道二年(1033),“姑苏之水,逾秋未退”。景祐元年(1034)六月,范仲淹出任苏州知州后,进行疏导,“不惟使东南入于松江,又使西北入于扬子江与海”。“开五河,泄去积水”,到次年“积而未去者犹有二三”,因而请求“增理数道(河)以分其流,使不停壅”,以及开导松江(今吴淞江)的盘龙港加快出水速度,浙西“苏、常、湖、秀,膏腴千里”③的水利初步修复。不久,范仲淹调任京职,浙西水利未能进一步兴修。

    熙宁二年(1069),郏亶“言苏州水利,具书与图”,提出“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又因出土以为堤岸”,“要以三年而苏之田毕治”。熙宁五年郏亶任两浙路提举兴修水利,但郏亶兴役过大过急,遭到当地官民以及吕惠卿的反对,王安石虽然肯定郏亶的方案,也认为“(郏)亶所为仓①《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农田》。

    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绍兴二十六年三月己巳。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1之42、43。

    ①黄淮、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253,陈耆卿:《奏请急水利疏》。②《宋会要辑稿》食货61之94。

    ③《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85。

    卒,又妄违《条约》”。次年被调任京职,水利工程也停止进行①。

    元祐七年(1092年)毛渐受命赈灾时,大兴水利,“起长安堰至盐官,彻清水浦入于海;开无锡莲蓉河,武进庙堂港,常熟疏泾、梅里入大江;又开昆山七耳、茜泾、下张诸浦,东北道吴江;开大盈、顾汇、柘湖,下金山小官浦以入海,自是水不为患”②。不到十年,又是“在今尤急,如浙右积水,比连震泽(太湖),泛溢浸田庐”。政和六年(11),赵霖“开一江一港四浦五十八渎,已见成绩”③。

    宋代农田水利建设,总的来说大规模的创建较少,工程质量一般较差。

    王安石变法,首重农田水利,成绩算是最好的。如自熙宁三年至九年(1070—1076),全国各府、州、县共修造水利田10793处,溉田36117800亩④,这个数字比唐代兴建农田水利的灌溉面积要少得多。唐末五代时,太湖地区形成了相当完善的塘浦圩田水利系统,但北宋时已经残破而未能修复。南宋较为注重太湖水利,在疏浚塘浦,建置堰闸,开通入河渠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由于不能制止围占湖田破坏水利等原因,成绩也没有赶上吴越时期。这一时期,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值得提及的有下列几项工程:大观年间(1107—1110)把北宋初被毁坏的泾渠改建为丰利渠,在旧渠之北另行开凿了渠口;引水渠改建为石渠;渠首工程有相当完善的防沙、防洪设备以及横绝溪河的工程设计,水工技术比前代有所进步。北宋比较独特的一项农田水利措施,是为对付辽朝骑兵的侵袭,在河北沿边利用淀泊并挖河渠,曲曲折折形成一条长约900里,各地宽窄不一的水田交错地带,最宽处达150里,最窄处6—7里。因为“利在蓄水,以限[辽]戎马而已”,因而农业生产效果不大。王安石变法时设置“淤田司”,专门从事引浊放淤,则为北宋农田水利的又一独特措施。放淤河流有黄河、汴河、汾河、滹沱河等,地区广及今河南、河北、山西、陕西,对肥田和改良盐碱地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没有全面规划,单纯追求统治阶级的利益,任意决河放水,有时反而造成水害。北宋时,太湖水利很差,水旱灾害严重。水利专家郏亶父子和单锷曾提出全面治理的规划。郏亶强调治水是为了治田,应以蓄水灌溉为主,泄水、送水不是治理的真正目的。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支分密布的渠网规划,配合圩田体系和农田沟洫,使涝旱兼顾,两获其利。由于朝廷根本没有治好水利的决心和力量,在权臣、地主的反对下,他们的建议无法实现。不过,他们的著作①却成为宋、元、明代议论太湖水利者的经典。

    土地的充分利用和地力的维持由于江南“土地迫狭,生籍繁夥”,为了寻求耕地,人们付出了艰辛劳动。王祯《农书》描写宋、元时期人们到处找地种的情景说:“田尽而地,地尽而山,山乡细民必求垦佃,犹胜不稼。”因而宋代在农田开发,采用多种方式发挥土地效用的技术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就。

    ①《范文正公集》卷9《上吕相公并呈中丞咨目》。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5,熙宁六年五月乙丑。

    ③《宋史》卷348《毛渐传》。

    ④《宋会要辑稿》食货7之32、34、37。

    ①《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

    梯田,是丘陵地区人们充分利用土地的一种形式。梯田在宋代以前就已出现,但其名称的文字记载最早见于南宋范成大的《骖鸾录》,其中提到,江西袁州“岭阪上皆禾田,层层而上至顶,名梯田”。从《泊宅编》、《海录碎事》、《攻媿集》和《宋会要辑稿》等著作的记载来看,在宋代,南方梯田有迅速的发展。王祯《农书·田制门》讲到修造梯田必须注意的几个技术要点:一是在山多地少的地方,把土山“裁作重蹬”,即修成阶梯状的田块;第二如果有土有石之处,则要垒石包土成田;第三,上有水源可自流灌溉则种植水稻,如无水源只好种粟、麦。在条件不同的地区,梯田的修筑形式和效果是有差别的,西北黄土高原地区的梯田主要作用是拦截,防止水土流失,而在南方则表现为对水土的高度利用。

    南方圩田的修筑,五代时已有相当基础,宋代发展更快更普遍。所谓“圩田”以南宋杨万里《诚斋集》中的《圩丁词十解》注文说得最清楚,“江东水乡,堤河两涯而田其中,谓之圩。农家云,圩者,围也。内以围田,外以围水,盖河高而田反在水下,沿堤通斗门,每门疏港以溉田,故有丰年而无水患。”从历史发展阶段看,“圩田”和“围田”有所区别。“围田”仅是“筑土作围以绕田也”的低级阶段;“圩田”则是和灌溉渠系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有机结合,即必须通过置闸、开渠以及灌溉、车戽、检修、防护等一系列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取得农业生产的好收成。把本来只滋生水草的低洼地改造成为圩田,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是一大成就,但乱围乱垦则反招致灾祸。

    其他土地利用形式较重要的还有“沙田”。江边湖畔出没不常的沙淤地,农民在其上开沟作渠利用来耕种,称作“沙田”。这种土地,肥沃湿润,耕作及时可保丰收,但受水势影响很大,废复无常。“涂田”,指在滨海地区开造的田。修造这种田的主要技术措施,一是沿海边筑堤挡海水,或立桩橛抵潮汛;再就是田边开沟贮存雨水,称“甜水沟”,旱时用雨水灌溉。此外,柜田、葑田和架田等都是模型式的,田块面积极小,生产量不大,在农业生产中起不了多大作用。不过,它说明了人们确实是想尽一切办法扩大种植面积,力争多得到一些蔬菜粮食。

    “用地与养地结合”,通过耕作、换茬、种植豆科作物和以施肥为主的措施来维持地力的技术,到宋代在实践中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理论上也有重要突破和发展。《陈旉农书》的《粪田之宜》针对“凡田土种三五年,其力已乏”的看法,提出不同意见,说“土敝气衰”论者是“未深思也”,“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当常新壮矣,抑何衰何敝之有”?把施用粪肥等以改变土壤质地,维持地力的传统办法提到理论高度是该书的一大贡献。《陈旉农书》还第一次记载了“用粪犹用药”的精辟理论。把农田施肥和看病服药相类比,要根据不同土质、不同作物、不同肥料,采用“对症下药”的不同处置。这比笼统说给田地施粪肥,在质、量和时间上要经济合理得多。该书还强调施肥“得理”,把“种之以时,择地得宜,用粪得理”①三者联系起来作为生产上的指导思想。此书在大田作物、蔬菜、桑麻的施肥技术和肥料的积累与保存方面也多有所阐述。

    水田的精耕细作技术和江南的多熟种植①郏亶有《吴门水利书》,郏侨有《水利书》,单锷有《吴中水利书》。南宋初的《陈旉农书》对水田种植技术,整地、培育壮秧、掌握适宜秧龄的栽插以及耘田、烤田等都有比较精要的叙述。

    整地,可分作秧田整治、冬作田整治和冬闲田整治。秧田整治强调“于秋冬即再三深耕之”,经过冬天“霜雪冻沍,土壤松碎”,开春“又再三耕耙转”①和施有机肥。总之,把秧田整治精熟才能撒种。南方一年二熟,要抓紧时间利用两茬作物之间的空隙来细致整地施肥,因此强调早田收获后,随即耕治、■(晒)垡、用粪,以保证多收一季作物和维持地力。对分布于山区的冬干田和平川地区的冬水田则采取不同的耕翻处理。

    培育壮秧是水稻生产的关键环节。要使根苗壮好,必须“种之以时,择地得宜,用粪得理”②。朱熹在漳州任内发布的《劝农文》说:“浸种下秧,深耕浅种,趋时早者,所得亦早,用力多者,所收亦多。”①强调投入较多劳动和及时管理。总之,这一时期从浸种、播种时间的掌握到秧田水层的管理、播种育秧、插秧等技术都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随着丘陵坡地利用的发展,农田用水量的增加,耘田和烤田技术随之有新的发展。《陈旉农书》记载了耘田和烤田相结合“旋干旋耘”的方法。具体办法是先于上处收蓄水,接着自下而上,边放水,边耘田,使田面晒得极干;然后再灌水,使干燥泥土很快酥碎,三五天稻株就会缓转过来。此法不仅使田干水暖,草死土肥,而且使水不会白白流失。

    南宋时,南方人口激增,如宝庆(1225—1227)《四明志》“奉化志风俗”条称:“右山左海,土狭人稠。”在地少人多的情况下,人们除千方百计增辟耕地外就是设法增加复种指数。在一块土地上每年尽量多种一次,以求多获些产品,这已是宋代农业生产发展的大致趋向。正如《陈旉农书》中《六种之宜篇》所说:“种无虚日,收无虚月,一岁所资,绵绵相继。”由于中原农民迁来南方,对麦类需求增加,再加上“参植以防水旱”。稻麦两熟制得以在江南推广,小麦秋种夏收可以缓和农民青黄不接之时粮食匮乏的矛盾。同时种麦较为省力,稻麦轮种可以起“熟土壤而肥沃之”的作用。除稻麦两熟制外,也有在水稻收割后种植其他粮食、蔬菜、油料作物或绿肥作物的。

    宋代,江浙一带种植早、晚稻两熟已较普遍,广东由于有更好的水利和气候的条件,水稻种植有一年两熟和一年三熟的。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述钦州地区一年三次种收水稻,指出那里地暖,“故无月不种,无月不收”。水稻一年中能安排多次种植与品种的多样化有密切关系,仅嘉泰(1201—1204)《会稽志》中就记述了56个水稻品种。还值得一提的是,“占城稻”的种植推广有重要意义,由于它耐旱、适应性强,在推广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适合各地特点的变异类型,与当地栽培的早、中、晚稻相搭配,为稻麦两熟和双季稻的较快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农作物品种的交流①②《陈旉农书·善其根苗篇》。

    ①《陈旉农书·善其根苗篇》。

    由于南北气候、种植习惯等原因,种植着不同的农作物,作物品种的单一,使农民在自然灾害侵袭面前常常束手无策。宋朝的统一不仅结束了南北分裂割据的政局,也为农作物品种的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

    端拱元年(988),何承矩知沧州节度副使“实专郡治”,提出“大作稻田以足食”。所属临津县(今东光东南)令福建人黄懋,看到河北良好的水利条件,也上书提出:“今河北州郡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乞兴水田,三五年内必公私大获其利。”何承矩后任制置河北缘边屯田使,黄懋任判官,“雄、莫、霸州,平戎、顺安等军,兴堰六百里,置斗门,引淀水灌溉。初年种稻,值霜不成”。黄懋提出改种江东路的早稻,淳化四年(993)八月,种稻成功,“由是自顺安以东濒海,广袤数百里,悉为稻田,而有莞蒲蜃蛤之饶,民赖其利”②。这是北宋初年一次大规模南稻北种取得成功的事例,黄懋、何承矩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同一时期,宋太宗下了一道粮食品种南北大交流的诏令。当时“言者谓江北之民杂种诸谷,江南专种粳稻,虽土风各有所宜,至于参植以防水旱,亦古之制”。宋太宗“于是诏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麦、黍、豆种者,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亦令就水广种粳稻,并免其租”。大中祥符四年(1011),真宗又“以江、淮、两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田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内出种法,命转运使揭榜示民”。“稻比中国者,穗长而无芒,粒差小,不择地而生”①。这是原产于占城(今越南中南部)的稻种,又自福建移种于江淮地区。三次大规模的粮食品种交流,不仅提高了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经济作物如棉花在宋代也不断扩大种植区域,棉花的种植在北宋时主要是在广南东西、福建路,到南宋后期也扩展到两浙、江南东西路,并作为夏税交纳。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四月,专门设“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②,征收棉布税。其中除湖广、福建是北宋时的棉花老产区,浙东、江东、江西则是南宋时的棉花新产区。上距南宋灭亡仅十多年,元廷设置木棉提举司,说明棉花新产区的产量已相当多。

    又如西瓜自辽初由回纥传入辽,金代传入黄河中游的河南绍兴十三年(1143)洪皓在《松漠纪闻》中记载他自金朝回南宋“予携[西瓜种]以归,今禁圃、乡囿皆有”,遂传入江南。宋棉花、西瓜等品种的交流,发展了农业生产,也丰富了人们的物质生活。

    农业生产工具南宋乾道五年(19)正月,金朝归宋的“归正人”王琮等402名,被安置在淮南东路宝应(今属江苏)、山阳(今淮安)地区的空闲官田。由于“归正人”没有土地,也没有任何农具,南宋朝廷决定“每名给田一顷,五家结为一甲”,“每种田人二名,给借耕牛一头,犁、杷(耙)各一副,锄、鍬、?、镰刀各一件,每牛三头用开荒銐刀一副,每一甲用踏水车一部、石②《朱文公文集》卷100。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4之1;《宋史》卷176《食货志》上四,卷273《何承矩传》。②《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

    辘轴二条、木砺■一具”③。

    乾道七年十二月,薛季宣受命行边淮南西路,“复合肥三十六圩,立二十有二庄于黄州故治东北,以户颁屋,以丁颁田,二丁共一牛,犁、杷(耙)、锄、鍬、?、镰具,六丁加一錅刀,每甲辘轴二、水车一”①。

    两地相距二三千里,反映了宋代江淮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工具可说是完全相同。其中不同的是淮东的“开荒銐刀”与淮西的“錅刀”,銐刀是宋代创造用于开荒的新农具。“錅”与元代王祯《农书》中■刀的“■”是同音同义字,■刀是“辟荒刃也”。又从錅刀与开荒銐刀配置相同的情况看,錅刀也应是开荒用的,宋代的銐刀、錅刀与元代的■刀,应是同一种农具的不同名称,至少是作用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农具。

    缺牛的地区,耕种只能依靠人力,北方通常使用?翻地称为“?耕”。

    宋太宗中叶以前,武允成曾献“踏犁”式,但当时没有使用。淳化五年(994)三月,因宋(今河南商丘南)、陈(今淮阳)、亳(今属安徽)、颍(今阜阳)数州,民户缺耕牛,“至是令搜访,其制犹存”,因命官“往宋州依其制,造成以给民”,造数千具给民使用,“踏犁之用,可代牛耕之功半,比?耕之功则倍”。这种创自北宋初年的新农具,景德二年(1006)因河朔地区缺牛,“诏取式付转运司,令询于民间,如可用则造给之”。并说:“淮、楚间,民用踏犁,凡四五人力可以比牛一具”。

    南宋建炎二年(1128)三月,再次提出使用踏犁以解决缺牛问题,但已不知式样,“诏令诸路转运司取索以闻”②,踏犁遂在南宋境内流行。周去非于淳熙五年(1178)所写的《岭外代答》卷4《踏犁》中,记载他在静江府(今广西桂林)时所见踏犁的形制、操作方法,其功效是“踏犁五日可当牛犁一日”,正和北宋时相同。而且使用相当普遍,在“荆棘费锄之地”,“甚易为功,此法不可以不存”;“若夫无牛之处,则踏犁之法胡可废也”。可见南宋孝宗时踏犁已推行到珠江流域。

    1956年,江苏扬州出土的宋代四齿扁齿铁耙①,宋代称为铁搭,王祯《农书》卷13说“铁搭四齿或六齿,其齿锐而微钩”,南方农家以此代牛耕,“尝见数家为朋,工力相助,日可■地数亩”。这是宋代长江下游、太湖流域使用的农具。

    苏轼在武昌“见农夫皆骑秧马”,这是一种腹如小舟、首尾上翘在水田滑行的插秧时以省体力的农具①。

    元代王祯《农书》中记载的农具,在宋代也大多使用,不一一介绍。

    ③《元史》卷17《世祖纪》十四。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3之17。

    ②《吕东莱文集》卷10《薛常州(季宣)墓志铭》,影印《四库全书》本。《丛书集成》本在卷9,錅刀作锹刀。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5,淳化五年三月甲寅;卷59,景德二年正月戊寅。《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3、4、197。

    ①蒋缵初:《江苏扬州附近出土的宋代铁农具》,《文物》1959年第1期;杨宽:《我国历史上铁农具的改革及其作用》(《历史研究》1980年第5期)称:“宋代铁搭”,“形制与现代农村的基本相同”。陈振早年在江苏启东家中,有类似宋代铁搭者称为铁耙,圆齿者称钉耙,均为直把。而铁搭则是另一种曲把,四或二圆齿,装上带刃铁片的浅翻地、起垄农具,卸下铁片后称铁拉,为平整土地农具。园艺、畜牧兽医和水产养殖技术由于江南地区农业得到很大发展,手工业和商业空前繁荣,城镇大量增加,因而蔬菜、果品、花卉的种植既要供给势家富室的享受和挥霍,也要适应市井平民的最起码需求,园艺业呈现出多样化和技艺日益精巧的态势。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促进了南方热带、亚热带果树的发展。南宋韩彦直的《橘录》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有关柑橘的专著。此书反映出我国久已种植的柑橘栽培技术水平是相当高的。书中对各种品名的柑、橘、橙,注意从树冠形状、枝叶生长状态、果实形状、品味特点、果实成熟期早迟、种植适应地区等方面加以描述。有些技术经验是第一次见于此书记载,如关于土壤、地势的选择,说“宜斥卤之地”;“方种时,高者畦垄,沟以泄水”等。关于柑橘的施肥、嫁接、修剪、防治病虫害、采摘保鲜等技术经验的记述,在此以前也很少见于其他文献。蔡襄的《荔枝谱》记载了32个荔枝品种。人们对品种的形成,已注意到“善壤”、“赋生之异”两个方面,还提及春季开花和风雨适时与否的关系,大小年、营养枝和结果枝的情况等等。在北方寒冷地区,人们为栽培果树也竭尽全力。《大金国志》记载说,宁江州地苦寒多果木,“桃李之类皆成园,至八月则倒置地中,封土数尺,覆其枝干,季春出之,厚培其根,否则冻死”。此法近似现代葡萄枝栽培的一套技艺。②宋代关于花卉栽培的著作有31种,至今尚有15部流传,如《洛阳牡丹记》、《扬州芍药谱》、《全芳备祖》、《菊谱》等都颇负盛名。花卉种植、新品种的培育、栽培管理都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花卉种类的繁多,首推洛阳,《洛阳花木记》一书详列了作者当时所见各种花的名色,其中牡丹有109个名品、芍药41个名品、杂花82个名品、各种果子花147个名品,还有草花、水花、蔓花等100多个名品。人们已注意从嫁接、有性繁殖和植株某部分出现变异的情况据之挑选佳品。上述花谱对种花、接花、浇花、养花、医花的方法都有具体、精到的记述。《兰谱》中谈到各种名贵兰品对取用泥沙和灌溉要求很不相同,强调养花要“识物真性”。陆游认为养花“栽接剥治,各有其法”①。另外,盆花、盆景也有许多发展。南宋浙江杭县西马塍的花农对温室栽培技术有重要的提高和发展,周密《齐东野语》记载其法:“凡花之早放者曰堂花(或作塘)。其法,以纸饰密室,凿地作坎,缏竹置花其上,粪以牛溲,硫黄,尽培溉之法。然后置沸汤于坎中。少俟熏蒸,则扇之以微风,盎然盛春融淑之气。经宿花放矣。”被当对人们誉之为“侔造化,通仙灵”的技术。

    在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方面,北宋时仅就马的毛皮颜色已将马区分为92种名品,在京城创有收养病畜的兽医院,称之为“牧养上下监”①。另外还设置有兽医药房(药蜜库)、兽医尸体解剖机构(皮剥所)等。这些都是养畜及兽医技术提高的表现。北方辽国以畜牧业为主,也积累有丰富的畜养经验,其养马要诀是:“马遂性则滋生益繁”、“一分喂,十分骑”等②。南方水田②《苏东坡全集·后集》卷4《秧马歌引》。

    ①宇文懋昭:《大金国志》。

    ①《天彭牡丹谱·风俗记第三》。

    ②《宋史》卷189《兵志》十二《马政》。

    地区对主要耕畜牛的饲养非常重视,注意饲养喂食、饮水清洁、牛舍卫生以及冬天保温,减少体力消耗。周去非《岭外代答》说:“浙牛所以勤苦而永年者,非特天产之良,人为之助亦多矣。”

    家禽的人工孵化和人工换羽是这一时期的重要技术成就。《尔雅翼》和《调燮类编》③有关于鹅和鸭“以牛粪沤而出之”的记载,即利用牛粪发酵产生的热源孵化鹅或鸭卵;此外也有用“汤(温水)■”和“火焙”鸭卵出雏的。以上都属于利用人工热源孵育家禽的人工孵化方法。《调燮类编》还有关于鹅于五、六月产卵,因天热不利孵化,而用人工将其翮羽拔下,延期产卵的记载:“拔去两翅十二翮以停之,积卵腹下,候八月乃下。”这是我国人工换羽控制产卵时间的最早文献记载。

    宋代兽医典籍有多部,现存王愈《蕃牧纂验方》收载兽医方剂57个,其中包括有四时调理方,治心、肝、肺、肾等五脏的方剂。《埤雅》“豕”条提及“豕有米肉如星”,指出其肉人不可食。说明对人畜共患的寄生虫病已有所认识。张舜民《使辽录》中则有辽国利用醇酒醉马,以进行外科手术切除肺部病块的记载。

    水产养殖经验不断丰富。周密《癸辛杂识》讲到江州滨水外产鱼苗,还详细叙述了长途运输鱼苗和饲喂幼鱼的技术:一是时常换水供氧;二是除去杂鱼劣鱼;三是不断摇动贮水,便于新鲜空气进入和模仿江湖活水的活动特点,为幼鱼生活创造适宜的条件。淳熙《新安志》中有几种鱼混养,“使相从以长”的经验记载。南宋时,金鱼已经人工畜养,并作为商品售卖。据岳珂《桯史》记载:“今中都有豢鱼者,能变鱼以金色,鲫为上,鲤次之问其术,秘不肯言。”种类繁多,闻名世界的中国金鱼主要来自鲫、鲤,是经过人工挑选色泽金黄的异常类型,并在长期的饲养和选择过程中培育出来的。

    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和提高北宋和南宋在大多情况下基本上采取了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的方针,实行奖励耕种的政策,招徕流民务农;做农业推广工作,如提倡江南参种粟、麦、黍、豆,推广占城稻;天禧四年(1020)又“诏令馆阁校勘镂板颁行”《齐民要术》和《四时纂要》二书;地方官员中有人兼管劝农工作;曾一度施行过由民众推选懂得土宜、熟练种植技术的人做地方农师。地方上也不乏倡导农业并作出贡献的官员。宋代文集、笔记中,有不少“劝农文”。“劝农文”的大量出现是值得重视之事。“劝农文”的内容主要是劝勉农桑和宣传农业生产技术。与农书不同之处是,它比较注意针对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文句简练,篇幅短小,带有文告性质,便于普及推广。除“劝农文”外,宋代还采用过绘制耕织图的方式宣传推广耕织技术。元末虞集说,南宋于郡县治所大门东西壁绘耕织图,“使民得而观之,而今罕为之者”。全图为耕图21幅、织图24幅,每图皆配八句五言诗。④“农桑之务,曲尽情状,虽四方习俗间有不同,其大略不外于此”。

    宋代私人编著农书开始兴盛,但约有三分之二今已不存。现存宋代农书③苏颂:《苏魏公文集》卷13《契丹马》。

    ④《调燮类编·鸟畎类》。

    中,论及农桑生产的综合性农书只有《陈旉农书》和楼■《耕织图诗》。其他多为专业性农书,如秦湛《蚕书》、蔡襄《荔枝谱》、韩彦直《橘录》、赞宁《笋谱》、陈仁玉《菌谱》、王灼《糖霜谱》、陈翥《桐谱》以及若干部茶书和花卉谱录等。有关农业生产方面的谱录类图书一般能兼及理论和实际两个方面。《陈旉农书》写成于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那时他已经74岁。书中所讲农业情况,实代表长江下游较广泛的地区。全书1万多字,分上、中、下3卷。上卷内容主要是土地经营和栽培总论的结合,为全书主体;中卷的牛说,把牛看成事关农业根本,衣食财用所出的关键之一;下卷论述蚕桑。此书篇幅不大,但在我国农学史上有较大贡献。它第一次用专篇来系统讨论土地的利用,总结了丰富的群众创造,提出了“地力常新壮”和“用粪犹用药”的论点。二是该书对水田作业的论述相当精要具体,特别是关于秧苗、耕耨等项。三是特别重视农业生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如“耕稼盗天时之利”的见解就很富有理论概括性。该书所附秦湛《蚕书》一卷,可补《陈旉农书》下卷之不足。

    有关辽、西夏、金的农业科学技术记载文献不多。元初《农桑辑要》所引用的《务本新书》、《蚕桑直说》、《蚕经》、《士农必用》、《种莳直说》、《韩氏直说》等大致都写作于金、元之际,所述内容也都是黄河流域的农事情况。

    第三节五代、宋的监牧五代、宋代没有或基本上没有游牧民族那样的牧业,只有国家牧马监饲养成群的国有马匹,民户通常只饲养少量马、牛等大牲畜,以及羊、猪、鸡、鸭、鹅等家畜、家禽。马、牛用于耕地、驾车,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作用,其他家畜、家禽的饲养,不仅丰富了人民的生活,其粪便也是农作物的肥料。

    五代、北宋时华北地区稍富裕的农户大多养马供乘骑、拉车、耕地,但五代时战争频繁,公私马匹主要作为战马使用。后唐同光三年(925)攻前蜀,清泰三年(936)抗击石敬瑭与契丹联军,以及后晋天福九年(944)抗击契丹南侵,都曾括取全国公私马匹。

    然而,“五代监牧多废,官失其守,国马无复蕃息”。后梁虽沿唐制设飞龙院以飞龙使为长官,但数量不多。后唐庄宗时增设“小马坊”(小坊),以康福为马坊使,同光四年(天成元年,926)三月,李嗣源(明宗)至相州,“掠小坊(即小马坊)马二千匹以益军”①。明宗即位后,同年七月即以飞龙院为左飞龙院,以小马坊为右飞龙院,康福任飞龙使,但所养国马很少。后周时有所扩展,除飞龙院外,于淇水(今河南辉县境)设“牧马监”、原武(今原阳西南)设“马务”、安阳设“马坊”(可能是后唐小马坊所在地)等,但不少仍是“闲厩”,所养国马也很少。

    北宋建立之初,对后周的牧监“始务兴葺,遣使岁诣边益市马,自是闲厩始充”,并将后周诸牧监都改称“牧龙坊”,但国马仍不多。重大战争仍强行括马以充军用,宋太宗“阅诸军战骑多缺,将北征,乃诏诸道市所部吏民马,有敢藏匿者死”。至太平兴国四年(979)末、五年初,宋太宗“既平太原,遂观兵范阳,得汾晋、燕蓟之马凡四万二千余匹,国马增多”,内厩马既充溢,“始分置诸州牧养”①景德二年(1005)将各州的“牧龙坊”改为“监”,京城以外的牧监有14处,大名监、广平监(今永年东南)、淇水第一第二两监、洛阳监、原武监、沙苑监(今陕西大荔西南)、安阳监、镇宁监(今河南濮阳境)、安国监(当在今河北任县境)、淳泽监(今河南中牟境)、单镇监(今许昌境),以后又多次省并新置,但养马的效果并不好,“河南北十二监,起熙宁二年(1069)至五年,岁出马一千六百四十匹,可给骑兵者二百六十四,余仅足配邮传”。

    由于牧监所养马不多,除买马外,宋神宗时实行民间养马法以增加马匹的数量,熙宁五年实行“保马法”(保甲养马法)、元丰二年(1079)实行“户马法”(物力户养马法),元丰七年又在京东、西两路实行以都保为单位的保马法(都保养马法),前者(熙宁保马法)至少名义上是自愿的,后两者则都是强制性的。

    ①《宋会要辑稿》崇儒4之5;《道园学古录》卷30《题楼攻媿(耕)织图》;《攻媿集》卷76《跋扬州伯父耕织图》。

    ①《新五代史》卷6《明宗纪》作“嗣源行过巨鹿”,按李嗣源自魏县(今魏县东北)南下,不当北上巨鹿。《旧五代史》卷36《明宗纪》一作“至相州”;《资治通鉴》卷274,天成元年三月亦作“自魏县南趣相州”。

    牧监自熙宁五年起逐渐废除,到八年时只存沙苑一监,元祐时废罢养马法而恢复诸多牧监,绍圣时再废省为沙苑一监,实行“给地牧马”,以监牧地“授民牧田一顷,为官牧一马而蠲其租”,首先自邢州(今河北邢台)实行(当是安国监牧地)。徽宗时,时行给地牧马,时又恢复牧监,“诸监兴罢不一,而沙苑监独不废”②,不久北宋为金所灭。

    南宋“自渡江以来,无复国马”,宋高宗很想重设牧监,也曾在饶州(今江西波阳)、余杭、南荡(当亦在杭州附近)及“郢、鄂之间”等地设置牧监,皆无成效①。

    孝宗时也曾在扬州、荆南(今湖北江陵)、汉阳、应城(今属湖北)设牧监,亦无成效。汉阳监只是收养所买川、秦、广押往两浙途中的病马,各地驻军所设马院也只是收养本军的病马。

    南宋基本上没有牧监饲养的“国马”,所需马匹均是所买川、秦、广马。宋代发达的农业及众多的监牧,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以及养牛牧马和兽医知识。《陈旉农书》对宋代长江下游农牧经验作了总结。而元代王祯于皇庆二年(1313)撰成的《农书》,其中有很多宋代农业生产的经验。《宋史·艺文志》载有李石《司牧安骥集》,清代《陕西经籍志》称李石为唐人,不知何据。是书已知初刻于伪齐阜昌五年(南宋绍兴五年,1135),明代《新刊校正安骥集》八卷本的第八卷,为宋人王愈所著《蕃牧纂验方》医马的兽医书,包括宋人监牧治马病经验与医疗方法②。

    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太平兴国五年正月壬午。

    ①《宋史》卷198《兵志》十二《马政》。保马法、户马法、都保养马法,参见陈振:《论保马法》,《宋史研究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②《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18《孳生监牧》。

    第四节以租佃制为主导的生产关系及与之相适应的户籍制度租佃制生产关系宋代除边远山区以外的广大地区盛行租佃制①,除私有土地外,还有少量的国有土地、寺观占有的土地,以及职田、学田、屯田、营田等占有土地的形式。

    出租土地的地主与承佃土地的佃户之间,订立契约,不仅规定了租佃的年限,还规定了田租为定额租还是分成租,以及交租的形式及其他要求等,用以确定地主与佃户间的法律关系。太平兴国七年(982)“闰十二月诏:诸路(应作道)州民户,或有能勤稼穑而乏子种与土田者,或有土田而少男丁与牛力者,令农师与本乡里正村耆相度,且述土地所宜,及其(应作某)家见有种子,某户见有(有字衍)缺丁(男),某人见有剩牛,然后分给旷土,召集余夫,明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②。这是宋太宗诏令由众民户推举而由官府任命的农师,与里正村耆一起组织上述各类农户,按照民间租佃制的关系订立契约,收成依契约分成,达到恢复与发展生产的目的。

    这里提供土地户即是地主或小土地出租者,耕租他人土地户即是佃户,“依契约分”“收成”,即是分成制的租佃关系。

    这种封建租佃制的生产关系,不仅反映在普通的地主与佃户之间,也反映在寺院土地、学田、职田、官田的田主(或官府)与佃户(或屯田兵士)之间。

    封建租佃制的地租形态是实物地租,其主要形式为分成制,尤以对半分成制为主;四六制或倒四六制(地主四成佃户六成或地主六成佃户四成),也是常见的分成制地租。官营而招民户或由兵士佃耕的营田内,也实行同样的分成制。绍兴六年(1136)即规定:“缘今岁法行之初,佃户耕种未遍,欲将所收子利不计顷亩,止以今岁实收数,除桩出(即留出,原因是‘借贷种粮’)次年种子外,官中与客户中半均分(原注:谓如实收一石,官中、客户各五斗)。”绍兴十六年“依百姓体例”,官给耕牛及种粮的,“其所收的物斛以十分为率,四分给力耕之人,六分官收”。这是具有“牛租”的倒四六分成制。

    除分成制外也有实行定额租制的,如官府实行的定额租也是按照民间的规定,绍兴六年对江南东、西路及镇江府(属浙西路)的“不成片段闲田”,“比民间体例,只立租课,上等立租二斗、中等一斗八升、下等一斗五升”,“召人耕种”①。

    ①邹介正:《补校司收安骥集》,《农业遗产集刊》第二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②史学界曾对宋代是盛行租佃制还是庄园制,进行过讨论。参见尚钺:《中国历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邓广铭:《唐宋庄园制度质疑》,《历史研究》1963年第6期;郑昌淦:《论唐宋封建庄园的特征》,《历史研究》1964年第2期;陈振:《关于唐宋庄园的几个问题》,《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此后,宋代庄园制说已不见于有关论著。

    ①《宋会要辑稿》食货1之。参见《宋大诏令集》卷182《置农师诏》,但文字已经润色。也还有一些以实物折算成货币为主要形式的地租形态。

    五代、宋代的广大地区盛行租佃制,但边远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还有一些农奴制,甚至奴隶制、原始社会末期的生产关系,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其所占比重都很少。

    与租佃制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户籍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租佃制生产关系、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唐代的户籍制度早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一种城乡分开、有产户无产户区分的新的户籍制度在北宋前期形成。

    唐代没有单独的城市户口,客户指离开本地寄居他处不分贫富的客籍户;“官户”是没有户籍,低于“杂户”,高于奴婢,上番服役,也称“番户”的贱民;而工匠及在官府服杂役的人户称为“杂户”,虽有户籍附于州县,但地位低于普通民户甚至不能与之通婚的贱民;普通民户则依资产多少分为九等纳户税,也称税户,客户(寄庄、寄居户)按贫富依税户七、八、九等纳税,等等,到宋代都发生了变化。

    唐代城市居民虽有“坊郭户”之称,但没有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实行城乡分治,在户籍制度上单独设立城镇户口的“坊郭户”户籍,坊郭主户还单独划分为十等,承担赋税与“科配”(属临时性赋税性质)等。

    宋代没有“番户”、“杂户”之称,客户也不是寄居户,而是指没有常产的民户,有常产的民户则称为“主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小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帮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为佃户、主户的雇工、佣工等,除川峡山区等少数地区外,佃户与地主之间主要是契约关系,在法律上基本上是平等的。官户则是指品官之家,成为高于普通民户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科配的特权。而官府的杂役由普通民户(主户)轮差担负,工匠则已是有技术而受雇于政府、私人手工业作坊或其他雇主的人。

    乡村主户的五等户制五代、宋初仍沿袭唐代的九等户制,但后晋天福七年(942)前为分配“食盐钱”,后周显德三年(956)、宋建隆二年(961)、开宝五年为“课民种树”,都不按九等户制,而是“定民籍为五等”①,说明九等户籍已不适应新的形势。

    另一方面,在唐代后期因战乱,居民流动,官府为了税收已不再分土著客户,元和十五年(820)即敕“自今以后,宜准例三年一定两税,非论土著客居,但据资产差率”①。经过唐末五代的大战乱之后,居民流动更是频繁,税收更不论土著客居。客户原先是指外来户的内涵也逐渐消失,而“浮客”、“牛客”、“小客”等没有常产的贫民、佃户成为“客户”的新含义;主户则是指有常产主要是有田产的民户。开宝四年(971)诏令,要求地方官“子①《宋会要辑稿》食货63之103、3之2、2之19。

    ①《五代会要》卷26《盐》;《宋史》卷173《食货志》上一;《宋大诏令集》卷182。(仔)细通检,不计主户、牛客、小客尽底通抄”,开宝九年的全国户口统计就是主客户并列①,这是租佃制生产关系首先在户籍制度上的反映。

    由于唐代九等户籍制度是不分贫富都列入户等,宋初虽已将主客户在户籍中分列,但主客户“子细通检”、“尽底通抄”,而新的户等制度还未形成之前,客户列入九等户籍是势所必然的。太平兴国五年(980)程能上言:“差官定(民户)为九等,上四等户令充役,下五等户并与免”②。下五等户中极大部分应是客户。

    由于缺乏直接的有关史料,因而学者们未论及是否将“客户”也列入乡村九等户中。但城镇坊郭户籍中将客户列入户等则史有明文。在坊郭户至少已实行二十五年之后的庆历四年(1044),坊郭户虽规定只将主户划为十等,但将客户列入户等的却并非个别的城市,如河东路许多州、军,都将坊郭客户列入户等,从中可以看到乡村客户曾列入九等户的影响。不论是后晋的配食盐钱,还是后周、宋初的植树的规定,都是以有产业的民户(即后来的主户)为对象,并划分为五等来分担比较实际可行;以及“上四等户令充役,下五等户并与免”等,都对乡村客户不列入户等,而将乡村主户划分为五等户的乡村新户籍制度产生影响。

    新的乡村的五等户制产生的时间,最晚应是与为了城乡分治,而另设城镇户籍“坊郭户”的天禧三年(1019)的同时或相近的时间。

    封建租佃制的生产关系反映在宋代的乡村户籍与户等上,即乡村主户与客户,以及乡村主户的一、二、三、四、五等户。凡有常产的税户即为主户,否则即是客户,主户按财产多少划分户等,如何计算与计算何种财产,各地有所不同。最主要的是依据家业钱,也称家活、物力、产业钱等,作为划分户等的标准,涉及整个北方地区,以及南方的大部分平原地区。其次是按交纳田赋的税钱数划分,如江南东西、福建、广南东西、成都府、梓州等路,以及浙东山区的广大南方地区,北宋时基本上以田税划分户等,南宋中期开始,浙东、江南东西、广西等路逐渐改以家业钱多少划分。南方部分地区有按所播种子多少,也有按田亩多少划分户等。

    主户中的五等户,宋人常将其分为上户、中户、下户,上户通常指一、二等户,属于地主;但也常将三等户列为上户,称为上三等户,而三等户在多数情况下则被称为中户,属于中小地主及富裕农户,由于各地划分标准不一,有时也将二等户列为中户;四、五等户则称为下户,属于一般农户及少地而需佃种部分土地的农户③。

    按官府的规定,两税的支移、折变及和买、科配等应是先富后贫,差(职)役按户等也是上户承担重役而下户承担轻役,赈灾时也是先赈下户或免税等,实际上则常是上户勾结官吏将赋役转嫁给中下户。

    一等户中有些特别富有的,被称为“极户”、“无比户”、“高强户”,元祐元年(1086)定为“出等户”;享有一定特权的“官户”,也大都在一等户内;而包括官户以及州县的公吏和乡村政权头目中的上户,称为“形势户”,都是租佃制生产关系中的大、中地主。

    ①《唐会要》卷85《定户等第》。

    ②《宋会要辑稿》食货12之1、11之26。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太平兴国五年二月丙午。

    第五节辽的牧业与农业畜牧与渔猎业契丹各部和属部中的阻卜、乌吉、敌烈、回鹘、党项等,主要从事游牧业。阴山以北至胪朐河,土河、潢水至挞鲁河(洮儿河)、额尔古纳河流域,有优良的牧场。辽代有发达的牧业经济。《辽史》载“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纵马于野,弛兵于民。有事而战,■骑介夫,卯命辰集。马逐水草,人仰湩酪,挽强射生,以给日用,糗粮刍茭,道在是矣”①。牧业是契丹等部落民的生活来源,也是辽朝所以武力强盛,所向克胜的物质条件。

    羊、马是游牧民的主要财产,是契丹等游牧民的主要生产和生活资料。

    乳肉是他们的食品和饮料,皮毛提供衣被,马、骆驼则是他们重要的交通工具,在战争和射猎活动中马匹又是不可缺少的装备。同五代各政权、南唐以及后来的北宋之间的交往,羊马等是重要的礼物和商品。因此,阿保机之妻述律氏曾自豪地说:“我有西楼羊马之富,其乐不可胜穷也。”②羊、马也是辽朝向契丹诸部和西北东北属国、属部征收的赋税和贡品,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国家富强的资本和标准,因而受到统治集团的重视。

    契丹等游牧民族牧养的牲畜,羊、马为多,牛、驼次之。四至八月,牧草繁茂,是他们放牧的黄金季节。冬季则驱牲畜迁于朝阳背风的平沙处。据苏颂《后使辽诗》中记载:契丹马群动以千数,每群牧者才二三人而已,纵其逐水草,不复羁绊,有役则驱策而用,终日驰骤而力不困乏。彼谚云:一分喂,三分骑。蕃汉人户以羊、马多少定其贫富等差。其马之形皆不中相法,蹄毛俱不剪剃,认为马遂性则滋生益繁。羊也以千百为群,纵其自就水草,无复栏栅,而生息极繁。他的诗生动地描述了契丹羊、马生息情况,也如实地反映了辽国畜牧业的发展情况①。

    每一部落都有自己的游牧范围,部民在各自的游牧范围内,逐水草“随阳迁徙”。皇帝的四时捺钵就是契丹人游牧业生产、生活方式的反映。

    除部落民私有的畜群和部落所属的草场外,还有国有的畜群与草场——群牧,国有的群牧当建于辽太祖时,辽太宗设官置牧,群牧的组织建设已有了一定规模,成为国家军用马匹的重要牧养场所。群牧的马匹,来源于征伐的掳获、属部的贡纳和群牧的自然繁息。每有战事,五京禁军的马匹多取自群牧;有时也用来赈济贫苦牧民。一旦群牧因战事频繁耗损过多或自然灾害造成牲畜死亡,则括富人马以益群牧。“自太祖至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②。盛时群牧马匹达百万以上。

    ①关于五户等的产生及户等划分,参见王曾瑜:《从北朝的九等户到宋朝的五等户》,《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梁太济:《两宋的户等划分》,《宋史研究论文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②《辽史》卷59《食货志》上。

    ①《资治通鉴》卷271,后梁均王龙德元年十一月。

    ②参见《苏魏公文集》卷13《后使辽诗·北人牧羊》、《契丹马》诗及序。《契丹马》诗:“边城养马逐莱蒿,栈阜都无出入劳。用力已过东野稷,相形不待九方皋。人知良御乡评贵,家有才驹事力豪。略问滋养有何术,风寒霜雪任蹄毛。”《北人牧羊》诗:“牧羊山下动成群,啮草眠沙浅水滨。自免触藩羸角困,应抚挟策读书人。毡裘冬猎手皮富,湩酪朝中百品珍。生计不赢衣食足,土风犹似茹毛纯。”群牧由北枢密院管辖,设林牙掌管部籍,另有马群、牛群太保等负责掌管群牧的具体事务,朝廷定期验检簿籍,以了解牲畜繁息情况,以牲畜数量的增减考察群牧官政绩的优劣,决定升黜。群牧的盛衰,直接关系到辽朝武装力量的强弱。

    辽朝所属各游牧部族,依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和所居地域的自然条件,或主要从事游牧业,或仍以渔猎为主。契丹各部虽主要从事牧业,却也没有放弃渔猎。渔猎仍是契丹诸部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畜牧经济的必要补充。如果说,契丹统治者平时以渔猎作为习武和娱乐手段,而在战时,或长途行军糗粮不继时,也常常以渔猎所获充军食。普通百姓则以“挽强射生”为解决生计、日用的手段之一。牧业闲暇的冬季,契丹人常常组织围猎,苏颂在使辽途中就亲眼见到了契丹人的围猎场面。宋绶和程大昌也分别记录了契丹人的钩鱼活动①。辽朝在宴饮、款待宋使时,熊、鹅、雁、鹿、貂、兔、野鸡等腊肉和鲜肉,都是必不可少的美味佳肴。

    胪朐河下游,呼伦湖一带,也有丰富的鱼产资源,胡峤说:乌古(妪厥律)地苦寒,“水出大鱼,契丹仰食”①。

    渔猎工具除弓箭、网罟外,狩兔、捕狼有练锤;捕鱼有鱼叉、鱼钩,冬季凿冰取鱼时,有专用的冰穿;秋季射鹿有鹿哨;春季捕鹅时,有惊鹅用的扁鼓,刺鹅用的锥。这些猎具,近年来考古发掘的辽墓中皆有出土,辽墓壁画也有对契丹人狩猎活动生动形象的描绘。同时,他们同后来的蒙古人一样,狩猎时也借助于训练有素的猎犬、猎豹。宋绶曾见辽兴宗的三只猎豹,“甚驯,马上附人而坐,猎则以捕兽”②。北方极寒地区的狩猎部落,以滑雪板代替马匹在高山丛林中狩猎,即因“地多积雪,惧陷坑井,骑木而行”③。北方沿江和山林地区各部族,如五国部、生女真等,渔猎业仍占主要地位。辽帝秋捺钵时即有来自女真的“唤鹿人”,阿骨打的兄弟子侄,也曾为辽帝刺虎搏熊。

    农业的发展辽朝农业的发展和作用的增强,始于辽太祖灭渤海和辽太宗时燕云十六①《辽史》卷60《食货志》下。

    ①《苏魏公文集》卷13《后使辽诗·观北人围猎》:“莽莽寒郊昼起尘,翩翩戎骑小围分,引导上下人鸣镝,罗草纵横兽轶群山川自是从禽地,一眼平芜接暮云。”宋绶《契丹风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7,天禧五年九月甲午引,下称“宋绶《契丹风俗》”)载:“蕃俗喜罩鱼,设毡庐于河冰之上,密掩其门,凿冰为窍,举火照之,鱼尽来凑,即垂钓竿,罕有失者。”程大昌《演繁录》载:“北主与其母皆设次冰上,先使人于河上下十里间以毛网截鱼,令不得散逸,又从而驱之集冰帐。其床前预开冰窍四,名为冰眼。中间透水,旁三眼环之不透,第减令薄而已。薄者所以候鱼,而透者将以施钩也。鱼虽水中之物,若久闭于冰,遇可出水之处,亦必伸首吐气,故透水一眼,必可以致鱼。而薄不透水者将以伺视也。鱼之将至,伺者以告北主,即遂于透眼中,用绳钩掷之,无不中者。即中遂纵绳令去,鱼倦即曳绳出之,谓之得头鱼。头鱼既得,遂相与出冰帐,于别帐作乐上寿。”获得头鱼、头鹅预示着渔猎的丰收。从场面如此隆重看,当与中原皇帝耕籍田有着同样重要的意义。这里所述虽是皇帝捕鱼的情况,普通契丹人的凿冰捕鱼活动也当类此,只是场面不及而已。直至近代,北方沿江湖地区的民众仍袭用这一方式捕鱼。②《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第二》。

    ③宋绶:《契丹风俗》。

    州的并入。发达的农业提供了丰富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成为牧业经济的重要补充;燕云地区的赋税是辽朝的重要收入之一,它不仅增强了国力,而且对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和人民生活都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辽朝统治者大多十分重视农业,对农业采取支持、鼓励、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因而使历来被视为互相矛盾、彼此冲突的农牧业两种经济在辽朝统治范围内形成了一个和谐、稳固、统一的整体,将矛盾和冲突化为互利互补,使农、牧业共同发展繁荣,农民和牧民在辽朝疆域内各得其所,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创造了独特的、比较完整的管理体制。这是辽朝统治者的功绩和成功的经验之一,也是对前人经验的继承、发展和为后人留下的宝贵财富之一。

    发达的牧业,为游牧民族提供了生活必需品,供给军事征伐所需的大量马匹;长于骑射、吃苦耐劳的游牧民,是维护统治和对外征伐的主要军事力量。发达的农业为国家提供了丰富的农产品,创造了大量财富,弥补了牧业产品比较单调的缺憾,丰富了农、牧民的生活内容,为手工业提供了广泛原料,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了辽境内经济的发展、繁荣,增强了综合国力,使之避免了前此草原各游牧政权倏起倏落的命运,在我国北方立国二百余年,并在与北宋、西夏的对峙中长期起着主导作用。

    契丹各部的农业,大约出现于大贺氏联盟时期。唐朝在给大贺氏联盟首领的敕书中常常农牧并提,说明这时联盟中某些部落已经有了简单粗放的农业。迭剌部的农业生产当始于阿保机的祖父匀德实时期,即遥辇氏联盟的中后期。史称“祖皇匀德实为大迭烈府夷离堇,喜稼穑,善畜牧,相地利以教民耕。仲父述澜(释鲁)为于越,饬国人树桑麻,习组织”。阿保机本人也重视农业,在遥辇氏联盟期间,曾以所俘汉人在炭山东南滦河上(今河北沽源境)置汉城,种植五谷,兼收盐铁之利,并采纳汉人韩延徽的建议,治城郭邑屋廛市如幽州制度,以故部落发展很快,实力迅速增长。其后,平定诸弟之乱,弭兵轻赋,更专意于农。尝因“户口滋繁,■辖疏远,分北大浓兀为二部。程以树艺,诸部效之”①。这些措施,不仅妥善安置了所俘汉人,同时也为草原地区的农业生产输入了大量有经验有技艺的劳动力。他们带来了先进的工具和优良的作物品种,在草原上开出了部分农田。这正是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今宁城西大名城)地区投下制和州县制产生的背景。上京地区的农业发展起步较晚,故沈括说当地“谷宜粱麦,而人不善艺,四月始稼,七月毕敛”。②天显元年(926),上京周围地区又迁入了大批渤海人,再一次充实了草原地区的农业人口,加之地沃宜种植,水草便游牧的自然条件,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发展。上京周围成为农牧兼营地区,部分契丹人也开始走上半农半牧的道路。

    太宗会同三年(940),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诏北、南院徙三石烈户居之。于是将欧堇突吕(欧昆石烈)、乙习本(乙斯勃)、斡纳河剌(温纳何剌、斡纳阿剌)三石烈迁至乌古地,拨赐于谐里河(谐里河、海勒水,今海拉尔河)、胪朐河附近地区为农田,从事农业。这样,上京、中京地区在迁入大批汉人、渤海人的同时,契丹各游牧部落也随之向北迁徙,并根据水土所宜从事农耕。

    契丹北部的室韦人中,有从事农业生产的部落,只是气候多寒,田收甚①《契丹国志·诸蕃记·室韦国》。

    薄。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发现了位于海拉尔附近的浩特陶海古城。它有土筑的城墙和护城壕,出土了辽代的篦文陶片,这里当有从事农耕的定居居民。黑龙江泰来塔子城,为上京道泰州遗址,这里发现了辽大安七年(1091)石刻,记有47个汉人姓名,说明这一带最晚到辽道宗时已经有了汉人居住。辽圣宗统和年间,对西北阻卜各部控制加强。齐王妃、萧挞凛受命统乌古等部和永兴宫分军镇守西境,置镇州,迁渤海、女真、汉人配流之家700余户,分居镇、维、防三州(皆在今蒙古乌兰巴托西)。为解决西戍诸军的粮饷供给,辽圣宗又命耶律唐古于胪朐河侧和镇州附近督劝诸军屯田垦种,连续15年获得好收成,积贮粮食数十万斛,不仅解决了军粮供给问题,而且为漠北地区农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此后直至元朝,这里仍是粮食产区之一。通过汉人、渤海人、女真人的北迁和契丹人的屯田戍守,在潢水、海勒水、胪朐河、土兀拉河(土拉河)流域一带,农业生产逐渐得到发展。

    中京地区曾是奚人的居住地。辽朝的奚人,除畜牧、狩猎外也从事农耕。早在唐朝时,他们中的一些部落就开始经营农业。种植贰⒙榈茸魑铩E费粜拊凇缎挛宕?贰分兴滴鬓扇ブ畈柯洹捌闹??郑?杲璞呙窕牡刂址,秋熟则来获,窖之山下,人莫知其处。爨以平底瓦鼎,煮肺?啵?院??庵???雹凇K午芬菜怠坝晒疟笨谥林芯┍苯赞删场保?扇恕吧聘?帧⒉缴洌?肷街胁闪裕?湫腥绶伞雹佟M踉???安葩职逦荩?辔窀?帧钡囊彩寝扇耍??恰八?纸源盂馍希?怯荽瞪乘?铡雹凇K账獭⑺照薷??扇烁?鞯那榭鲂慈胱约旱氖?小T缙谥芯┑厍?霓扇嗽?杼啤⑽宕?呙裢恋刂种彩栈瘢?肓珊蟠罅亢喝肆魅耄?晌?芯┑琅┮瞪??闹饕?械U摺?

    东京(今辽宁辽阳)、西京(今山西大同)和南京(今北京)道是辽朝的农业区。东京辽阳地区,地衍土沃,有木铁盐鱼之利。渤海灭亡后,太宗于天显三年迁渤海人至此,圣宗时又迁入大批熟女真,他们都从事农业,良好的自然条件和较轻的赋役,为东京道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使东京地区成为拱卫辽政权的强劲左翼。东京道北部生女真也有粗放的农业,种植麻、谷、稗,蔬菜有葱、韭、蒜、瓜等。据洪皓《松漠纪闻》载: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地苦寒,多草木,如桃李之类皆成园,至八月倒置地中,封土数尺覆其枝干,季春出之,厚培其根,否则冻死”。可知早在辽代,东京道西北已有果树栽培,并积累了防冻越冬的知识和经验。

    南京道和西京道南部的大同府、蔚(今河北蔚县)、朔(今属山西)、武(今神池)、归化(今河北宣化)、可汗(今怀来东南)、儒(今北京延庆)等州也有较发达的农业和丰富的物产,是辽朝的重要农业区。云中郡白道川“地至良沃,沙土而黑,省功多获”③,也有谷物种植。南京道“蔬蓏、果实、稻粱之类,靡不毕出,而桑、柘、麻、麦、羊、豕、雉、兔,不问可知,水甘土厚,人多技艺”①。

    但自唐末以来,社会动荡不安,战事频繁,生产遭到很大破坏。军民逃②杨渭生:《沈括〈熙宁使辽图抄〉辑笺》,《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沈括原文载《永乐大典》卷1087,中华书局1959年影印本。

    ①《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第三·奚》。

    ②宋绶:《契丹风俗》。

    ③《契丹国志》卷24引《王沂公行程录》。

    ①《辽史拾遗》卷15。

    亡入契丹者为数不少。契丹累年南下俘虏幽、蓟(今天津蓟县)之民北迁,使这一地区人口大量减少,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辽建国后,多次南下攻掠冀中地区,将所俘人户迁往冀北、冀东,以充实幽、蓟。南京道的行唐县(今北京密云东南)、平州的安喜(今迁安东北)、望都(今卢龙南)等县,都是以所俘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和定州的行唐(今皆属河北)、安喜(今定州)和望都(今属河北)等地民户设置,仍以其原籍地为县名的。此外,滦(今滦县)、营(今昌黎)二州也各有定州俘户错置其间。这一措施恰可弥补燕、蓟人口北迁草原造成当地人口减少的弊端,对恢复燕、蓟的农业生产无疑是有利的。

    辽朝统治者多重视农业生产,注意安置农业人口,为他们安业力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护,因而燕云等农业地区的经济,不但没有因契丹人的征服而造成大规模的破坏,而且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太宗会同初,“诏有司劝农桑,教纺织”②,听从诸臣劝谏,不以射猎妨农事。会同六年伐晋时,“征山后诸州兵,因下令曰‘兵行有伤禾稼损租赋者,以军法论’。又敕有司每村定有人力户充村长,与村人议,有力人户出剩田苗补贫下不逮顷亩,自愿者据状征收”①。甚至在灭晋回师病笃之际,仍以“纵兵掠刍粟”、“括民私财”为此行之失而痛悔不已②。景宗乾亨四年(982),因宋辽战争负担加重,民力凋敝,田园荒芜,或为兵行所毁,辽景宗下诏免当年租赋,又命“诸州有逃户庄田,许蕃汉人承佃,供给租税。五周年内归业者,三分还二分;十周年内还一半;十五周年内三分还一分”③,使农田不致荒废,并使无地农民得以耕种。

    圣宗和太后萧绰执政时期,更重视发展农业,开垦荒闲土地,减轻人民负担,整顿赋税,赈济灾贫,安置流亡,保护商旅。这些政策直至辽道宗时都没有改变,苏辙见到并如实记录了这种情况④。

    由于辽朝最高统治者重视和保护农业,各级官僚也多能以劝课农桑为己任,不仅汉官、渤海官韩德枢、韩德让、室昉、刘伸、杨佶、马人望、大公鼎等在任上整纷剔蠹,劝课农桑,兴教化,薄赋息民,而且契丹官僚也多身体力行。如耶律挞烈在任南院大王时,“均赋役,劝耕稼,部民化之,户口丰殖⑤。耶律休哥为于越,总南面军务,驻守南京时,立更休法,劝农桑,修武备,边境大治。耶律学古为彰**节度使驻应州时,以“南境未静,民思休息”,能“禁寇掠以安之”①。耶律抹只任开远军节度使驻守云州时,“州民岁输税,斗粟折钱五,抹只表请折钱六,部民便之”②。萧孝穆为北院枢密使时,“请籍天下户口以均徭役”,使“政赋稍平”,并力主维持辽宋和好,反对败盟兴兵,以使“燕民乐业,南北相通”③。耶律昭在被流放期间,还念②《三朝北盟会编》卷20引许亢宗《宣和乙巳奉使行程录》。

    ①《辽史》卷59《食货志》上。

    ②《辽史拾遗》卷3引《宣府镇志》。

    ③《辽史》卷4《太宗纪》下。

    ④《辽史拾遗》卷6引《宣府镇志》。

    ⑤苏辙:《栾城集》卷41《北使还论北边事札子五道》。

    ①《辽史》卷77《耶律挞烈传》。

    ②《辽史》卷83《耶律学古传》。

    ③《辽史》卷84《耶律抹只传》。

    念不忘“为今之计,莫若振穷薄赋,给以牛种,使遂耕获”④。

    辽朝境内农作物品种齐全,既有粟、麦、稻、返攘甘匙魑铮?灿惺卟斯瞎?K?遣坏?杓?脱?爸性?呐┮导际酰???魑锲分郑??一勾踊伧揭??宋鞴稀⒒伧蕉沟裙瞎?分郑??苯岷媳狈狡?蛱氐阈纬闪艘惶锥捞氐淖魑镌耘嗉际酢?

    从辽墓出土情况看,辽朝农业生产工具种类齐全,犁、铧、锄、镰、锹、镐、镢、刀、叉等,应有尽有。

    在辽朝各级统治者的提倡、保护下,各族农民辛勤劳作,共同发展了辽朝境内的农业生产,使辽朝仓廪充实,军民粮用不致多缺,甚至在辽景宗时,就可“以粟二十万斛助汉”。圣宗时,边城春州斗米才值六钱;唐古屯田镇州积粟数目可观;东京道积粟也有二三十万硕,虽然常有战事,也足以支应,不曾匮乏。沿边诸州各有和籴仓,新陈相易,民得以低息借贷。辽末天祚播迁之际,耶律敌烈立梁王雅里向西北迁移时,尚能征调盐泊(今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境)诸仓所储之粟。

    ④《辽史》卷87《萧孝穆传》。

    第六节西夏的农业和牧业农业农业是西夏主要的生产部门,西夏设农田司管理农业生产。党项族是在迁居西北地区后逐渐学会了农耕生产。西夏境内河西陇右地区的兴(今宁夏银川)、灵(今灵武西南)、甘(今甘肃张掖北)、凉(今武威)等州,“地饶五谷,尤宜稻麦”,汉唐以来就支引黄河修建了“唐来”、“汉源”等渠。西夏建国前,自李继迁开始就曾役使各族劳动人民兴修水利。李元昊建国后又修筑了自今青铜峡至平罗的水利工程,后人称之为“吴王渠”。据有的书记载,西夏时期有大小渠道68条,灌溉9万顷土地⑤。西夏仁宗时期修订的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专设条文具体规定了水利灌溉事宜。西夏大力发展水利灌溉事业,使这一地区“岁无旱涝之虞”,为农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

    西夏在农业生产中已普遍使用铁制农具和牛耕,“耕稼之事,略与汉同”,即耕作技术和方法和当地汉族都差不多,如使用“二牛抬扛”耕作方法,农具有犁、铧、镰、锄、锹、耧、耙等,粮食加工器具碌碡、叉、车、碾、碓等。农作物中,粮食作物主要有麦、大麦、荞麦、糜粟、稻、豌豆、黑豆、荜豆;蔬菜有芥菜、香菜、蔓菁、萝卜、茄子、胡萝卜、葱、蒜、韭等,也有果树的栽培。

    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西夏境内农业的发展也极不平衡。兴、灵、甘、凉和绥德(今属陕西)无定河以东的一些地方,自然条件优越,发展为西夏的粮食生产基地。所谓“国人赖以为生者,河南膏腴之地”①,即指兴、灵一带。西夏曾占领的陕北米脂、葭芦一带,有良田不下一二万顷,以盛产粮食著名,有“歇头仓”、“真珠山”、“七宝山”美称,“夏人赖以为国”。这些地区所产粮食除供当地食用外,还常调运西夏其他地区。由于西夏连年战争和灾荒频繁发生,西夏人有藏粮的习惯。西夏时期曾在邻接宋朝的沿边地区建窖或筑仓,贮藏大量的粮食。如德靖镇(今横山北)的“七里平”,桃堆平的“国官窖”,呜沙川的“御仓”,贺兰山的“摊粮城”(今石嘴山西)等地区或库仓中都贮粮上万至百万石。有记载毅宗时曾在西市城(今甘肃定西境)“建造行衙,置仓积谷”①。

    西夏粮食生产不能自给,常以畜类和畜产品、青盐等向宋朝换取粮食。

    每遇战争或灾年歉收时,劳动人民则要依靠采集野菜、野果、野草充饥。宋人的著作中记载:“其民春食鼓子蔓、咸蓬子,夏食苁蓉苗、小芜荑,秋食席鸡子、地黄叶、登厢草,冬则蓄沙葱、野韭、拒霜、灰条子、白蒿、碱松子,以为岁计”②。

    牧业⑤《辽史》卷104《耶律昭传》。

    ①周春:《西夏书》,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抄本。

    ①《西夏书事》卷28。

    ②戴锡章:《西夏纪》卷13,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畜牧业是西夏的重要生产部门,西夏设群牧司管理牧业生产。党项族有从事畜牧业的丰富经验,西夏境内的夏(今陕西靖边北白城子)、绥(今绥德)、银(今米脂西北)、盐(今宁夏盐池北)、宥(今陕西定边东)诸州③,鄂尔多斯高原,阿拉善和额济纳一带的山地和沙漠草原地带,土地比较瘠贫,不利农耕,仍宜于畜牧。河西走廊地区有广阔的草原,“瓜、沙诸州,素鲜耕稼,专以畜牧为生”,甘、凉等州,则水草丰美,凉州素有“畜牧甲天下”①之称。

    西夏牧业的畜类,主要有羊、马、驼、牛、驴、骡、猪、狗等。马匹在牧业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除用于军事和生产外,还作为大宗商品同周边进行贸易,又是对宋、辽、金的主要贡品。西夏境内所产的“党项马”在当时是驰名的良种马,宋朝对外战争所需马匹以“陕右诸州最盛”,多购自西夏。骆驼在西夏具有重要作用,主要用作高原和沙漠地区的运输工具,阿拉善和额济纳地区是主要养驼地区。羊、牛、猪、狗是西夏农牧民日常生活的衣食来源。西夏畜牧业有着较高的生产水平,在史书记载的西夏与宋朝的每次战争中,西夏损失的羊、牛、马、驼等各种畜类,动辄数以万计,反映了西夏畜牧业的生产程度。

    西夏的主体民族党项族在长期从事畜牧业生产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反映在西夏时期编纂的辞书《文海》中②,对牲畜的分类与观察尤为细致;特别是对马、牛、羊品种的区分,对牲畜的管理、繁殖、饲养、疾病及治疗等,都有独特的方法与一套完善的经验。

    ③曾巩:《隆平集》卷20。

    ①关于西夏的今地注为陈振所加,参据吴天墀《西夏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附录二《西夏州名表》,与《中国历史地图集》(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六册(宋辽金时期)“西夏图”今地注有所不同。如夏州治所在地今地为白城子,《中国地图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2年版)“陕西省”图在陕西、内蒙古边境的陕西一侧,与《西夏史稿》同,而“西夏图”夏州今地标在内蒙古一侧等。②《金史》卷134《西夏传》。

    第七节金的农业和牧业农业金在建国之初就确定了发展农业的方针,提倡不忘稼穑的艰难,所到之处屯种,轻徭薄赋以劝农,特别是金太宗在对宋战争已取得胜利之后,把奖励农桑作为恢复生产的主要政策。从太宗起经熙宗、海陵王到世宗大定、章宗明昌,北方各族人民在较为安定的生产环境中,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使北方农业逐渐走向恢复、发展和繁荣。“当此之时,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①,“天下治平,四民安居”②,号称“小康”。金代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有很大的改进和进步。现已出土的金代农业生产工具,与中原的形制相似,远远超过辽末的水平,继承了北宋中叶以后的发展状况。其种类与北宋相比更为繁多和复杂,有铧、犁碗、趟头、牵引、锄、镰、镐、锹、铲、铡刀、垛叉等,文献记载还有耙、水碓等。犁由多种部件配合,铧有形制、大小不同的几种规格,以适应开荒、翻地、起垄、播种、中耕等不同作业需要。犁的全部构造与元王祯《农书》所绘形式相同。在今黑龙江最北部爱辉、逊克出土的犁铧是把犁刀接铸在犁铧刃的一侧,以适应开垦荒地的需要。镰有直刃细柄、曲刃有銎和钹镰三种形式,还有专用于割谷穗的手镰,且大小样式不同,是为便于收割高棵和矮棵作物的不同需要而制。

    农业户口的增长与农业的发展和对土地的开垦有着密切的关系。北宋末及金初,北方人口锐减,到金世宗大定初年方恢复到300余万户,二十七年(1187)增至6789449户,44705086口。《金史》没有记载全国的垦田数字,有关于猛安谋克户口、田亩、牛具之数。大定二十三年猛安谋克、在都宗室将军司、迭剌和唐古二部五糺总计垦田数是90380顷有奇。毕仲衍《中书备对》谓:北宋神宗时全国垦田为4606556顷,减去东南九路田数则北方垦田为62978顷。金朝仅猛安谋克垦田就浮出北宋垦田307022顷。当然猛安谋克分布区域要远远大于北宋在北方的管辖区域,但在世宗时原北宋地区的垦田也有增长当是事实。赵秉文在《滏水文集》卷11《保大军节度使梁公墓铭》中记载,当时的“中都、河北、河东、山东,久被抚宁,人稠地窄,寸土悉垦”,即可证明这个问题。

    农田水利是金代农业发展的命脉,从熙宗时已开始恢复。世宗大定六年,张仅言“护作太宁宫,引宫左流泉溉田,岁获稻万斛”③。二十八年,卢庸为定平县(今甘肃宁县东南)令,“庸治旧堰,引泾水溉田,民赖其利”①。兴修水利也与当时推广水田种植有关,大定六年,李纶《创修泉池碑》记载,河内(今河南沁阳)郡西北大雄山南数里有唐帝古寺,“数泉出于祠下,南抵于沁,上下数十里,灌溉田园,植竹种稻,获利益多”①。曹(今山东菏泽)、①史金波、白滨、黄振华:《文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②《金史》卷8《世宗纪·赞》。

    ③王去非:《平阴县清凉院碑》,《金文最》卷69。

    ①《金史》卷133《张仅言传》。

    ①《金史》卷92《卢庸传》。

    单(今单县)二州以水利为生,虽黄河李固渡决口,所害农田无几。农田发展也促进对原粮水力加工事业的发展,如水碓、水磨等水力加工机械的利用便是。

    金代农作物种类,主要有粟、麦、豆、稻、荞麦、稗等,而以粟麦为大宗,稻次之。由于各地土质不同和发展状况的差异,农作物分布也因地而异。中都(今北京)、河北、辽东、南京(今河南开封)等路处于领先地位。燕京(即中都)产稻、粱、麦、麻等;南京路产麦、粟、稻;辽东路许多州也盛产稻;威平、临潢、泰州等府州农业也较发达。金代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河南上田可收一石二斗,中田一石,下田八斗,平均亩产一石。河北、山东产量高于河南。水田单位面积产量高陆地数倍,其中河南有亩产五石者。由于农业生产量增多,国家储积粮食也多。大定二十一年,金世宗对宰臣说:“前时一岁所收可支三年,比闻今岁山西丰稔,所获可支三年。”②世宗时设常平仓,到明昌三年(1192)常平仓共有519处,积粟3786.3万余石,可备官兵五年的食用,米810余万石,可备四年的食用。金于大定、明昌间,国家仓廪积粟充足时久,因此采取减税收的办法以减轻积粟和保存的困难。明昌元年四月,上封事者恐怕积粟时久**,请求再减少民间租税,因尚书省议奏应备万一,为防**,乃下令诸路以时曝晾,不得使积粟腐坏,违者论如律。史称金代盛时“仓廪有余”当是事实。

    金代农业发展也表现在对东北边疆地区的开发上。金代在东北农业开发史中是承前启后的,占有重要的一页。金代女真兴起,以其地为“内地”,称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南),以此为中心空前地开发和发展了东北边疆地区的农业,成为一个地域辽阔的农业经济开发区,南与咸平(今辽宁开原北)、东京(今辽阳)、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相连。金代建国之初即把农业作为立国之本,大批地向“内地”移民。太祖天辅六年(1122),把山西诸州人民向上京迁徙以实“内地”。次年取燕京路,又尽迁六州氏族富强工技之民于“内地”。金在灭亡北宋的战争中更有数量众多的中原汉人被迁到上京。由于金初的移民政策使这里人口骤然增长,中原的先进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传播到这里,并适应耕地和农作物种植收割的需要,改进了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在黑龙江省各地出土的农业生产工具充分说了这点。金代把东北边疆的各族人民都纳入京与路的管辖之下,于各地设猛安谋克。金设上京路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南),以及上京路管下的胡里改路、蒲与路、恤品路、曷懒路等,路置万户或都勃堇。通过各路的猛安谋克行政机构组织农业生产。《金史·食货志》记载,明昌四年(1193)尚书省奏,当时上京、蒲与、速频、曷懒、胡里改等路,有猛安谋克民户17.6万有余,每年收税粟20.5万余石,其每年粮食生产量是可观的。

    牧业牧业在女真部族的社会生产中长期占着重要地位。随着铁器的出现和使用,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农业不断发展并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但牧业仍占有重要地位,并由迁徙不常的游牧向较高的定居的牧业发展。生女真在建国前有着相当繁荣的牧业,《金史·世纪》记载:腊醅、麻产时常掠取拉林河及穆宗的牧马,交结诸部,因此两部时常发生战争。辽圣宗统和四年②《金文最》卷68。

    (986)讨伐女真所获生口10余万,马20余万及诸物。太平六年(1025),黄翩入女真界徇地,俘获人、马、牛、豕,不可胜数。金占领辽契丹人活动的草原地区,增大了牧业在社会中的成分,对牧业的发展是相当重视的。金朝初,因辽诸抹而置群牧,设官以治之。海陵王天德间,置迪河斡朵、斡里保、蒲速斡、燕恩、兀者五个群牧所,皆因辽时旧名。又于诸色人内,选家富丁多及品官家子、猛安谋克蒲辇军和司吏家的余丁及奴隶,使之司牧,谓之“群子”,分牧马驼牛羊,并为他们立蕃息衰耗的刑罚和奖赏制度,后复增群牧所为九。世宗时,置群牧所七。《金史·地理志》记载西京路有群牧十二处:斡独椀群牧,大定四年(14)改为斡覩只群牧;蒲速斡群牧,本斡覩只地,大定七年分置,承安三年(1198)改为板底因乌鲁古;耶鲁椀群牧,在武平县(今内蒙古敖汉旗东)、临潢(今巴林左旗南)、泰州(今吉林洮南东)之境;讹里都群牧;糺斡群牧;欧里本群牧,承安三年改为乌鲜乌鲁古;乌展群牧;特满群牧,在抚州;驼驼都群牧;讹鲁都群牧;忒恩群牧与蒲鲜群牧,皆承安四年创置。金朝为管理诸群牧,设乌鲁古使和副使,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又设有扫稳脱朵,分掌诸畜,即所谓牛羊群子。明昌四年又在使之上置提控诸乌鲁古。

    金大定间为发展牧业,加强了对诸群牧所的规定,如二十年三月更定群牧官、详稳脱朵、知把、群牧人滋息损耗赏罚格。二十一年又敕诸所,马三岁者要付给女真人牧之,牛或以借民耕,或又令民畜羊,或以赈贫户。并遣使阅实其数,缺少的杖其官,而令牧人赔偿,隐匿其实的监察举觉。到二十八年,牧业经过较长的蕃息,马发展到47万,牛13万,羊87万,驼4000,是金牧业发展的极盛时期。

    第二章官私手工业第一节五代、宋的手工业状况五代十国时期,中原地区战乱频繁,而“十国”中的南方诸国,战乱较少。相对来说,中原地区因破坏严重而生产恢复较慢,南方诸国因破坏较轻而生产有所发展。宋代除了北宋初年及靖康、绍兴之际的战争外,社会相对安定,经济有一定繁荣,生产技术有进步,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手工业经营形式家庭手工业是建立在传统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官府征收的各地“贡品”中的很大一部分,应是家庭手工业的产品,五代役法中的纸户、笔户,负责向官府供应纸、笔,亦应有一部分是家庭手工业生产的纸、笔,易州(今属河北易县)有不少制墨世家,其中亦当有一部分属家庭手工业。此外,五代赋税中的绢、絁、布(麻布)、绫、罗,宋代赋税中的布、帛、丝、绵绝大部分是由农户在家织成后作为赋税交给官府的。宋代的其他工业品如棉、麻织品,以及许多日用品也大都是家庭手工业产品,其制作者本身是农民,又是工匠,自己生产原料,自己加工,然后以之交税或自用,有剩余则拿到市场上去出售。

    失去土地而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或是为了增加收入,季节性地或长期出卖劳动力,而又无固定雇主的一部分小手工业者,遂成为流动的手工业工人。北宋时东京开封城内:“倘欲修整屋宇,泥补墙壁,即早辰桥市街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谓之杂货工匠,罗立会聚,候人请唤,谓之罗斋。竹木作料,亦有铺席,砖瓦泥匠,随手即就。”③南宋都城临安城内沿街的临时工匠,如补锅、修鞋帽、穿珠子、修刀剪、磨镜等匠人,随时可叫唤,大约有数十种①。这种直接为消费者服务的流动手工业工人,不但是城市生活必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广大的乡村中也甚为流行,成为农村经济的补充。如洪迈说:“吾乡白民村民为人织纱于十里外,负机轴夜归。”②这种外出为他人做活的流动手工业工人,回家后仍然是农民。季节性的、临时或长期流动的手工业工人,是手工业作坊的基础,一旦在手工业作坊中获得较为丰厚的经济收入,就成为相对固定的手工业作坊的工人。

    城市中的民营小手工业作坊已很普遍,从糖果点心到衣服冠帽、家用什物、笔墨纸砚、建筑材料以至妇女装饰品、儿童玩具,无所不有。都设有专门制造的小手工业作坊(作、行、铺、店等),有的还发展为大型作坊。五代的纸户、笔户以及以制墨名家的,有一部分是民营的小手工业作坊。北宋时开封城里的制饼店即已具有这样的规模,如《东京梦华录·饼店》记载:胡饼店“每案用三五人捍剂(按挤)、卓花、入炉,自五更卓案之声远③《金史》卷47《食货志》。

    ①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4《修整杂货及斋僧请道》。

    ②吴自牧:《梦粱录》卷13《诸色杂货》。

    近相闻。唯武成王庙前海州张家、皇建院前郑家最盛,每家有五十余炉”。制饼手工业已有按挤、卓花、入炉三个分工程序和协作关系。

    南宋时杭州城内手工业作坊,共有440行即440家。《梦粱录·铺席》所记的是作坊也是商店,而《梦粱录·团行》所记的则主要是专门的手工业作坊。

    五代、宋的民营手工业作坊从事的手工业种类很多,其中造纸、制墨和制糖业最为兴盛。五代时的“纸户”中的一部分,以及南唐有名的“澄心堂纸”的生产者,应是小手工业作坊。宋代造纸(麻纸、皮纸)业大部分为民营,有几个中心:一为浙东路的会稽(今浙江绍兴)和郯县(今嵊县),二为江东路的徽州(今安徽歙县)和池州(今贵池),三为成都府路的成都(今属四川)及其附近的广都(今双流)。造纸的原料有以商品形式取得的,如浙东会稽一些种植竹笋的农家,由于把这些未长成的笋作为造纸的原料卖给造纸作坊而致富。造纸业作坊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但已有简单的分工,如徽州造纸的过程完全用手工操作,并有几十名工匠同时协作完成一个程序,北宋苏易简《文房四谱》记载:“黟、歙(今皆属安徽)间多良纸,有凝霜、澄心之号。复有长者可五十尺为一幅,盖歙民数日理其楮,然后于长船中以浸之;数十夫举抄以抄之,傍一夫以鼓而节之;于是以大熏笼周而焙之,不上于墙壁也。由是,自首至尾,匀薄如一。”

    制墨业大都为民营,且系世传家业。唐末易水(今河北易县)人奚超世代以制墨名家,后与子廷珪逃至歙州,南唐时赐姓李,仍以墨名家。此外,南唐还有朱君德、柴询、柴成务、李文远、张遇、陈赟等世代制墨,至宋代仍有名于世。③北宋精于制墨的工匠有几十人,如陈赡,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初造墨,遇异人传和胶法赡死,婿董仲渊因其法而加胶,墨尤坚致,恨其即死,流传不多也。董后有张顺,亦赡婿,而所制不及渊,亦失赡法云”。此外,还有王迪、潘谷、沈珪、陈相等等,都以制墨名家①。制墨业常常为个人劳动,不需雇工,更便于保守技术的秘密。宋代制墨业的本身也有简单的分工,如和煤、回捣,然后成为硬剂、热剂、熟剂,最后成为丸捍。

    茶叶的生产和制作,大部分由种茶山场中的“园户”来劳动,而收购和销售则归官府控制,实行专卖制(榷茶),即民营官卖。按宋代茶叶加工的程序分为拣茶、蒸茶、榨茶、研茶、造茶、过黄六步,总名“焙工”。也有部分为官营官卖。

    民营作坊常雇用季节性的茶工园丁、采工和焙工,给雇钱或给茶叶。建州(今福建建瓯)制造好茶,北宋仁宗时“建茶盛于江南,近岁制作尤精,龙凤团茶最为上品”②。

    宋代的“末茶”销路广,北宋末由官府经营而禁止民营,利用汴河水力的水磨磨制,是茶叶加工的大型作坊,后转为民营。南宋末,江西路制造末茶用“九转连磨”磨制。

    宋代糖霜的主要产区有五处:浙东四明(今浙江宁波)、广东番禺(今广东广州)、四川广汉以及遂宁(今均属四川),其中以遂宁所产的质量较③洪迈:《夷坚志·乙志》卷8。

    ①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8。

    ②何薳:《春渚纪闻》卷8。

    好。其他“四郡所产甚微而碎,色浅味薄,才比遂宁之最下者”。遂宁种糖蔗的中心在涪江东二十里的繖山,那里“山前后为蔗田者十之四,糖霜户十之三”③。糖霜作坊三百多家,每家多的制作几十瓮,少的一二瓮,称为糖霜户。除用自己生产的蔗糖原料外,并收买其他蔗农的糖水熬制糖霜。附近白水镇农户,虽多种蔗田,但其蔗不能成霜,每年压蔗出糖水卖给山前诸家。制造糖霜,需要复杂的技术与累积的经验,又要置备许多生产工具,如蔗削、蔗镰、蔗凳、蔗碾、榨斗、枣杵、榨盘、榨床、漆瓮等,还要配牲畜拉碾,同时要雇用一二十名工匠,制作的分工顺序为削皮、锉蔗、入碾、蒸泊、入榨、釜煎、再蒸泊、入瓮、再煎、再入瓮等。

    总之,五代、宋的手工业状况,仍是以家庭手工业为主的经营方式。

    在家庭手工业和由此发展起来的小手工业作坊之外,五代、宋还有较大规模的手工业。在上述制茶业、制糖业外,还有规模更大、技术更复杂的手工业,如矿冶、制盐、丝织、制瓷、印刷、造船等。有些学者认为这些手工业已具有手工业工场的性质,但具体的证据不足,还难以说明问题。

    宋代的官府手工业宋代同前代一样,一些重要手工业多为国家掌握和垄断。官府手工业在生产中占主导地位。宋朝官府手工业规模都较大,手工业组织也比唐时更加庞大。官府手工业专门从事宫廷的用具、服饰、器物的生产和供应,并涉及军需、营造等事业,属于百工的事务,设有专门机构和职掌的官吏进行管理。根据史籍记载,唐朝廷的手工业管理机构有工部、少府监、将作监三个系统,下设分支机关管辖各种手工作坊及工匠生产等事务。宋初,工部及将作、军器等监成为闲司,职务归属三司;少府监亦为闲司,另设文思院等制造御用器物,元丰五年(1082年)官制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如下:工部,设有尚书、侍郎、掌百工水土之政令,所属工部司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制作营缮计置采伐所用财物,按其程式以授有司。

    少府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百工伎巧之政令。分设四案,下辖文思、绫锦、染、裁造、文绣等五院,制造各种御用金、银、玉器、服饰、法物等,以及诸州铸钱监。

    将作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管土木工匠板筑造作之政务等,分设五案,下辖十个附属单位。

    军器监,设监、少监、丞、主簿等职官,掌监督缮治兵器什物,以给军国之用。分设五案,下辖四个附属单位。

    此外,还有都水监、内侍省的后苑造作所、司农寺的都曲院、水磨务、炭场等等。

    宋代官手工业组织更加庞大。少府监的一个附设机构——文思院,掌金银犀玉工巧之物,金彩绘素装钿之饰,以供舆辇、册宝、法物,及“凡器服之用”的,领有:打作梭作钑作镀金作■■作钉子作玉作玳瑁作银泥作碾砑作钉腰带作生色作③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8。

    ①王灼:《糖霜谱》。

    装銮作藤作拔条作■洗作杂钉作场裹作扇子作平画作裹剑作面花作花作犀作结绦作捏塑作旋作牙作销金作镂金作雕木作打鱼作绣作裁缝作真珠作丝鞋作琥珀作弓稍作打弦作拍金作玵金作克丝作共42作①。另外,内侍省里的一个后苑造作所,是“掌造禁中及皇属婚娶名物”的,领有:生色作镂金作烧朱作腰带作钑作打造作面花作结条作玉作真珠作犀作琥珀作玳瑁作花作蜡裹作装銮作小木作锯匠作漆作雕木作平拨作■作旋作宝装作缨络作染牙作砑作胎素作竹作旋镂作糊粘作像生作靴作折竹作棱作匙筋作拍金作铁作小炉作错磨作乐器作毯子作抡捧作毯仗作丝鞋作镀金作■洗作牙作梢子作裁缝作拽条作钉子作克丝作绣作织罗作绦作伤裹作藤作打弦作铜碌作绵胭脂作胭脂作桶作杂钉作响铁作油衣作染作戎具作扇子作鞍作冷坠作伞作剑鞘作打线作金线作裹剑作冠子作角衬作浮动作沥水作照子作共81作①。文思院和后苑造作所的产品都不过是皇家日常使用的器物,已经有这样多的作了。土木工程、军器制造、车舆制造、礼器、各种织染、盐、铁等等,还不在内。

    官手工业的制成品,除皇家自用及赏赐外,也有以售卖形式处理的。这主要是对盐,有时对于铁也是如此。宋熙宁中“盐价既增,民不肯买,乃课民买官盐、随贫富作业为多少之差”①。南宋时“福建下州例抑民买盐,以户产高下均卖者曰产盐,以交易契纸钱科敷者曰浮盐,皆出常赋外,久之遂为①参见白寿彝、王毓铨:《说秦汉到明末官手工业和封建制度的关系》,《白寿彝史学论集》上,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29之1。

    ①《宋会要辑稿》职官36之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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