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内心猛地震颤了一下,内心深处居然会有些激动,有些不知所措。
以至于,她在门口处站了很久,像个忽然间闯入到陌生地方的小孩,慌慌张张地在四处寻找自己认识的人。
她抿住嘴唇,尤为的窘迫,把本应该很快就能说出来的那几句话一下咽回了肚子里。
不知道怎么开口,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不知道要找谁问路,问问…
她和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然而,她所在意的那个家伙似乎并没有留意到她的到来,当她陷入到犹豫不决的境地时,那家伙仍然沉默地坐在茶桌旁边的位置上,一页接着一页地翻看手中的文件。
一点也没有想要帮她解围的意思。
倒是老头儿忽然打了个激灵。
看到是自己的宝贝孙女过来找他,老头儿昏花的老眼当即亮堂了起来。
跟着,他立刻从发呆和思考之间的状态中回过神来,随即露出心花怒放般的笑容。
远远地看去,皱起来的那一张干巴巴的老脸,简直就像是忽然间绽开的一朵不怎么鲜艳的花。
虽然不如下午时收到花时那样受宠若惊,但,姑娘还是知道,这朵干巴巴的老花儿也一样是为了送给她而盛开。
只不过,因为常常收到的缘故,所以,也就没有那个家伙那样的非同寻常吧。
老头儿眉开眼笑地问他的孙女,“吃饭了么?”
这个穿着白色纱裙的姑娘点点头,目光闪避,不敢大胆地看向那个在她心里隐隐约约的人。
还是害羞得不敢说话。
“是差不多该吃饭了呐。”
老头儿悠悠地叹了一口气,把目光从他的宝贝孙女身上移开,扭头淡淡地看了一眼窗外的黄昏,自问自答似地说了一句。
日落西山。
成排成列的大雁在昏黄的天空中,舒展翅膀,往南飞去。
这里有温暖的春天在等待着它们。
工作的时间结束了。
不管是早起的鸟儿,还是晚起的鸟儿,也不管是早起的虫子,还是晚起的虫子…
只要还活着,就代表着,它们又拼死拼活地与命运抗争了一天的时间。
也该趁着夜色来临之前,回到归处。
但他似乎也察觉不到自家宝贝孙女的窘境,老眼里是感慨,嘴角却依旧是慢慢悠悠的笑。
“两位小友,择日不如撞日。”老头儿提议,“如果不嫌弃的话,不妨跟我们一同回去,吃个便饭如何?”
“那怎么好意思?”看着老头儿呵呵地笑,张小明困惑地挠挠头,觉得自己不笑也不太好,于是,也跟着微笑着回应。
“要给钱么?”而姜宁则从他的文件中微微抬起头,耿直地问眼前的老头儿。
而当这一句话响起的时候,除了张小明之外的所有人都微微地愣了一下。
不知道该笑,还是应该生气。
大概也就只有姜宁这个家伙会问出这种问题,张小明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只是隐隐有些担忧。
不知道对面那个老家伙是不是那种把自己的脸面看得比生命还要重要的人。
如果真的是那种开不得玩笑的家伙,估计麻烦就大了。
“当然不用,”老头儿扶了扶他的金丝眼镜,“进门都是客,既然说了是请两位吃饭,哪里还有要客人付钱的道理?”
张小明所担心出现的僵局并没有出现。
老头儿虽然说起话来神神叨叨,但也算得上是一个和善之人。
在得到了明确回复,姜宁就说了一声好,然后就继续把头低下去,审查手中的文稿去了。
老头儿喊他的宝贝孙女过来坐一会儿,等这位小友看完以后,大家再一道回去。
姑娘像是不大愿意,站在门口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爷爷您先忙,等您忙完了,再叫我好了。
老头儿又说,别害羞,小姑娘家家要大方一点。
可姑娘不等跟老头儿说完,关上门,一溜烟就走了。
….
姑娘再次出现在张小明面前的时候,他们正坐在一间奢华的房间里准备用餐。
有专门的侍者负责倒酒,倒茶,以及上菜。
陆陆续续摆到桌面上的菜品,简直就像走马灯一样,叫张小明感到有些目不暇接,其中有不少的食材,他甚至连名字都喊不出来。
他拿起刀叉,不太熟练地分解着一只送到他盘子里的龙虾,而坐在他旁边的姜宁却没有用刀叉,他徒手抓住这只昂贵的海鲜,把壳扒开后,就径直地用嘴啃里面白色的肉。
这种吃相自然相当的不斯文。
但没有人责怪他吃相过于难看,于是,他就吃得更加心安理得了。
老头儿看着他这么一个吃法,甚至还夸他当真是好胃口,不要把当自己是外人,尽管敞开了吃。
侍者问他要不要红酒,他愣了一下,反过来问侍者,什么叫红酒?
侍者刚想回答就是用葡萄作为原料酿造的酒,可老头儿却抢先回答,说,就一葡萄汁。
姜宁放下已经被啃得一干二净的虾壳,不失礼貌地点点头,说,行,麻烦给我来一杯。
侍者拿起一瓶酒,瓶口朝下,把这血红色的酒浆倒入摆在他面前的一只高脚杯中。
接下来上的是牛排。
它摆放在一块滚烫的铁板上,热油吱吱作响,可外表看上去,还像是没有熟透的样子,用餐刀把它割开,还能见到殷红色的血迹。
但老头儿和他的家人们却不在乎这个,依旧是拿起银色的叉子,温文尔雅地把带着血水的牛肉放入口中。
他们似乎很喜欢吃红色的东西,也似乎很喜欢食物上染有血的颜色。
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的姜宁可能的觉得这块铁板和肉都太烫,所以也就没有生猛到用手去拿。
他拿起一直放在餐盘边上的餐刀和叉子,有板有眼地切开盘子里的肉,用叉子将肉块送入嘴里。
虽然是半生不熟,但入口之后的感觉,却是意外的良好,油脂所包裹的软肉,与其说是固体,倒不如说是一道浓缩而成的肉汤。
在触及到舌头的那一刹那,送到口里的肉便自行从固体融化成液体,裹挟着细腻光滑的鲜味,如融融的春水一般,流淌在口腔当中。
这一块肉吃得张小明都情不自禁地连喝了好几杯老头儿口中所说的葡萄汁。
脑袋开始有点晕晕乎乎的感觉,被酒精所加热的血液沿着动脉的循环,哗啦啦地流向大脑。
他觉得自己的心脏越跳越快,马力十足地为大脑泵送着源源不断的…欲望。
一种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欲望。
下一道菜是鹅肝,顾名思义就是鹅的肝,吃起来有点儿腻,但不算太坏。
再下一道菜则是相对朴实一点儿的馒头,但并非是寻常的那种白色的馒头,而是血色的馒头。
这种馒头趁着热,掰开了,塞进嘴里,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一如幻觉,会让人忘记压在身上的沉重现实,不禁想到了所谓的诗和远方。
而所谓的诗和远方,大概也就只有吃得起这种血色馒头的人才有资格去追求的吧。
张小明下意识地这么想。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