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统地来说,文学应该是一种很庞大的东西,绝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完全代表的。
换而言之,就是那个叫嚣着要决斗的家伙是可以去死的,他的死,大概是不会对所谓的文学造成太多的影响,而用同样的方式去看待,张小明他自己和姜宁其实也可以去死的。
而他们两个人的死,就更加是不可能对文学有什么影响了。
….
张小明在路边的一个摊子坐下,向正在忙活着颠起铁锅的老板要了一份炒粉。
老板问他要不要炒粉加辣,他说加,老板又问他加多少辣,他就是加到最辣吧,老板愣了一下,说,小兄弟哪里人啊,可别瞅我这地方小,我这儿的特辣是顶级的那种辣,要是南方人的你,可不一定能顶得住啊。
张小明笑着说,老板,没关系,尽管加到最辣,再给我热一瓶酒,我就想吃辣,我也想喝酒。
老板哈哈大笑,说,好咧,没问题。
不得不夸赞的是,老板的业务能力确实很强,他娴熟地一手拿着勺子,一手拿着黑闪闪的铁锅,大火腾起来的瞬间,他利落地运作着勺子和铁锅,来来回回一顿翻炒,没几分钟,一碟简简单单的炒粉也就做好了。
老板把炒好的食物端到这个年轻人的桌上,年轻人二话不说就动起筷子,埋头吃了起来。
由于太晚的缘故,客人少了很多,整条长街也就一下子忽然蜕变得冷冷清清。
苍白色的灯光掉落在砖石砌成的路面上,却没有冰碰击玉盘的轻音,其中夹着斑驳的树影,乍一看起来,还是有点像摆放在路边的这么一张张连漆皮都剥落的木桌。
有那么几个片刻,这些本就是来自于山上的石头,像是在须臾之间裹上了银霜。
而那些木头原本也是来自于山上,放眼望去,甚至可以说,组成一座城市的绝大部分东西,似乎都是来自于山上。
人们通过挖掘、运输与设计,以此建立了与大山和平原不同的城市。
但追根溯源,一切的一切,包括人类本身,其实都是从荒野中来。
可是,当他们从荒野中索取完以后,却又急着要与大山脱开干系。
费力地想要摆脱‘乡土’、‘原始’与’落后‘等等之类的他们觉得掉队的标签。
这似乎很奇怪。
但仔细想一想,人类本来就是喜欢追名逐利的生物,如果摆脱这些标签就等于摆脱了贫穷,人们当然是很乐意为之。
如此想来,也就不奇怪了。
闲下来的老板拎着两瓶热好的酒,坐到张小明的那一桌,他对着这个还在埋头吃粉的年轻人说,小兄弟,我这儿也没其他的人了,等你走了,我也该收摊回家了。
张小明抬起头来说,好啊,我马上就吃完了。
老板一边往两只杯子里倒酒,一边笑嘻嘻地说,不打紧,不打紧,小兄弟,你慢慢吃,我不着急回去,我就是…
他忽然叹了口气。
“想找一个喝酒的人。”
张小明愣了一下,也学着老板那样嘻嘻地笑,他拿过老板倒满酒的那个杯子,说,好啊。
然后,这一大一小的两个男人就这样一言不发地喝着刚刚热好的酒。
喝着喝着,老板的兴致就上来了,举起酒杯,就对着那一轮悬挂在天上的月亮开始唱…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已成分飞燕。”
“人生何其短,何必苦苦恋。”
“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冤。”
….
唱了不知道多久,张小明打着酒嗝,指着老板哈哈地笑,说,老板,你这是在唱啥啊?
老板也不生气,就说,我唱的这是歌啊。
张小明又笑,你这哪是歌,你这调都给你跑完了啊,跑到西天取经去咯,你唱的这哪是歌啊?
老板哼哼鼻子,撇撇嘴,说,跑不跑调,这又有什么好计较的。
小兄弟,你还年轻,你可能不懂…
所谓的人生啊,不如意的事,十有八九,哪有那么多着调的啊?
张小明举起杯子说,但,老板,歌可不是人生啊,要是所有的歌都像人生这样,谁他妈又会乐意去听歌啊?
就他妈因为这他妈的世间有很多的东西,我们活着是不可能得到的,所以,才他妈的只能通过听歌来他妈的幻想自己得到了啊。
老板又一次对着月亮举起酒杯,可能是因为职业的缘故,常年不得不与月亮为伴,他似乎很喜欢对着月亮举起酒杯。
此情此景,就像某首诗里所写道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什么叫意境。
只上过几年学堂的张小明当然不懂,只不过借助此情此景,他觉得自己到底还是跟很多年前写下这首诗的诗人产生了共鸣。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共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在太过复杂,以至于难以传达,所以他才会感慨那位诗人的伟大。
那个诗人居然能够看到大部分人的内心,能够用人类的语言做到大部分的人类都难以做到的事。
“歌嘛,当然要贴近生活啊,”老板喝罢杯子里的酒,念念叨叨地讲起了跟他的生计毫无关联的话题,“脱离了生活,歌哪里还叫作歌啊,就像写文章和炒粉一样,你要是写的大家都看不明白,你要是做的大家都不觉得好吃,谁又会知道你是在写文章,你是在做炒粉啊。”
“不就是同一个道理嘛。”
“炒粉之所以为炒粉,不止是因为它是用锅炒出来的粉,更是因为它是好吃的一道东西,大家也都能欣赏它,认可它,所以才给了它一个名字。”
“叫做他妈的…炒粉。”
本章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