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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中古时代-清时期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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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清圣祖实录》卷299。

    ②毕梅雪、侯锦郎:《木兰图》页11。

    ③《清高宗实录》卷136,页10—11。

    ④《康熙起居注》第3册,页1891。

    ①《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②《清圣祖实录》卷69,页11—12。

    ③《清圣祖实录》卷106,页13—14。

    ④《康熙起居注》第2册,页1026—1029。

    军选送精骑善射的满洲兵四十人,分隶上三旗,组成虎枪营,置总统、总领管辖,扈从皇帝围猎,所谓“大狩行田,遇有猛兽,列枪以从”⑤。从三十四年起,康熙帝一行出古北口外巡历,命大学士阿兰泰留京处理章奏,从此有“留京”之说⑥。至四十二年热河避暑山庄建立,木兰秋狝的行程就先期由北京出古北口,到热河。至中秋后,再到围场,渐趋固定为成例。

    设官管理木兰围场也是从康熙时开始的。木兰围场是这个皇家大狩猎场的总称。地处蒙古各部落的中央,按当时的四至,东北为翁牛特,东及东南为喀喇沁,北为克西克腾,西为察哈尔,南为热河①。这里林木葱郁,水草茂盛,群兽聚以蕃息。围场的四周,树以木栅,称为柳条边,以分别内外。进出有道口。围场之内,又按地形和草木稠密的分布,划分为一个个小围场。每个小围场,均选择一处平坦高冈为中心,四周有稠密的林木。整个木兰围场包括这样的小围场六七十处②。各个小围场之间相距远者数十里,近者只有几里。围场设立以后就派了翁牛特和阿鲁科尔沁等部的王公为管领。康熙四十五年正式设总管一员,章京八员。乾隆十八年进行一次大改动,除把总管从四品提为三品,章京从六品提为五品以外,又设左右翼长各一员,秩四品,骁骑校八员,秩六品。总管归属于理藩院,统辖翼长、章京、骁骑校等。守卫围场的是驻防的八旗满洲、蒙古兵丁,康熙、雍正年间不到二百人,乾隆十八年增至八百人。他们按八旗方位,以一旗为一营房,每营统五卡伦(哨所),总计四十卡伦。“各有地界,分司稽察”③。乾隆时还设置综理行营王公大臣一人,凡启行、校猎、驻跸、守卫诸事皆归其统属。又在全部六七十处小围场中,每年选择十**处,或二十处作为秋狝之所,其余隔年一轮换,以使野兽得到繁殖,时人赞称“盖于讲武中寓好生之德”④。设围所在,必事先通知并作好一切准备。届时官兵赴场布列,祗俟御跸临围。乾隆帝每次行猎,除原来的蒙古四十九旗及喀尔喀、青海诸部蒙古分班从围以外,还有来自数万里之外的土尔扈特等部。二十年,更定网城置连帐一百七十五,为内城,设旌门三,分树军纛,称为金龙。外设连帐二百五十四,为外城,设旌门四,称为飞虎。外周设宿卫警跸,立帐房四十,各建旗帜,由八旗护军官校环卫①。

    举行木兰秋狝多在七、八月。先期各驻防长官选派精于骑射的人赴京练习。按例,每年蒙古各部要选一千二百五十人为虞卒,叫做“围墙”,以供参加合围之役。届时,皇帝戎装乘骑出宫,扈从引导如巡幸之仪。既驻行营,禁止兵士践踏田禾,骚扰吏民,不准夜行,违者治罪。统围大臣亲临场所,按旗整队,中建黄纛为中军,左右两翼以红、白二纛分别标志之。两翼末,满语称为乌图里,各建蓝纛为标志,皆受中军节制。管围大臣皆以王公大臣领之,蒙古王、公、台吉为副。两乌图里则各以巴图鲁侍卫三人率领驰行,蝉联环帀,自远而近。围制有二:一是行围,只以数百人分翼入山林,围而⑤《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⑥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

    ①《热河志》卷45《围场一》。

    ②木兰围场之内的小围场数目,各书记载不一,但不出这一范围,故此以约数记之。③《热河志》卷46《围场二》。

    ④《清朝文献通考》卷139《王礼考》15。

    ①《清史稿》卷90《礼志九》。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

    不合,满语叫阿达密;二是合围。合围之制,则在五鼓前,管围大臣率领蒙古管围大臣及虞卒、八旗劲旅、虎枪营士卒、各部落射生手齐出营盘,根据围场山川大小远近,纡道绕出围场之后,或三五十里,或七八十里,齐至看城,满语叫乌图里阿达密。看城,就是黄幔城。围既合,自乌图里处虞卒脱帽用鞭擎之,高声传呼“玛尔噶”口号,玛尔噶为蒙语,意即帽子。声传至中军,共三次。中军知围已合,乃拥纛徐行,左右指挥,以等待皇帝入围。皇帝是秋狝的中心人物。他在入围或出哨的当天,于日出前,自行营乘骑先至看城稍息,等两翼乌图里蓝纛到后,出看城,佩櫜鞬,在随从诸大臣等拥护下,由中道直抵中军。在中军前半里许,周览围内形势,了如指掌。而行围的快慢进止,由其亲口指挥。这时二三十里之内的禽兽都被围在皇帝左右,任他逐射。当他射中时,诸部围观,莫不欢欣踊跃,把围猎推向**。如遇有虎,则围暂不行,等皇帝看完殪虎之后,听皇帝之令而行。每围场收,至看城,皇帝即驻马。只看诸王、射生手等驰逐余兽。如值当日看城场内兽集过多,则根据皇帝所发命令,特开一面使逸,但仍禁围外诸人逐射。“获兽已,比其类以献”①。猎罢,皇帝返回大营,称为散围。诸部各按队归营,傍晚则一天行围宣告结束,颁所获于扈从诸人。一次木兰秋狝,皇帝有几天这样的行围或出哨。

    如果是哨鹿,则在鹿始鸣时出猎,即每年白露之后(或秋分前后)②。模仿鹿鸣之声,而引诱其至。其制与常日不同。这时皇帝于五更放围之前出营,其余侍卫及诸备差人等,分为三队。约出营十余里,按皇帝之令,停第三队。又四五里,停第二队。又二三里,将至哨鹿处,停第一队。至此皇帝身边只有侍卫及扈卫十余人。渐闻清角声扬,远林呦呦,低声应和,“倏听枪声一发,咸知圣武神威,命中获鹿矣。群皆欢欣引领”。这是在一个很少数人的范围内,扈从皇帝射鹿。然后“听旨调遣,而三队以次皆至上前矣”③。乾隆帝曾在一次木兰秋狝时,乘骑望见鹿群,命一侍卫举假鹿头,作呦呦声,引牧鹿至,亟发矢射获,取其血以饮,“不唯益壮,亦以习劳也”④。戴假鹿头,模仿鹿鸣,甚至穿鹿皮衣,是当时哨鹿的通常形式。

    木兰秋狝的围期,大致从中秋后一日始,经二十天左右。围猎未完,或秋雨过多,泥淖艰阻,因而奉令中辍者,谓之“减围”。如未猎而止,则谓之“停围”①。

    作为一次木兰秋狝,除了出哨围猎以外,还包括每日的宴赏、处理章奏及政务。特别是礼成的最后一次盛大的宴会和赏赐,设大蒙古包作正殿,旁列四蒙古包,参加秋狝的蒙古各部落王公台吉、官兵人等和扈从皇帝的各类人员,都要入会并分别给予赏赐,是一次怀柔蒙古等少数民族的重要大会,也是一次论功行赏的大会。会上要奏乐和演出“布库”、“诈马”、“跳驼”等戏。布库,亦称撩脚,就是徒手相搏,胜败以仆地为定。诈马,是在生马驹中,持长竿,竿头系绳圈,突入驹群,乘驹惊,而持竿圈住驹首,舍己马跨驹背以络络之。驹不服,辄跳跃作人立,善骑者夹以两足始终不下来,过①《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②《清史稿·礼志九》说“恒在白露后”。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谓在“秋分前后”。③昭梿:《啸亭杂录》卷7《木兰行围制度》。

    ④《清史稿》卷90《礼志九》。

    ①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14;卷。

    一会儿迫使生驹贴伏。跳驼,则牵驼高八尺以上者立于庭,表演者在驼旁,忽然跃起越驼背而过,到地仍直立不仆。这些都是蒙古戏,为他们的“绝技”②。

    衰落和废止木兰秋狝的功能是显而易见的。康熙、乾隆所要达到的目的基本上都如愿以偿。他们以木兰秋狝为娱乐,当广大人民深受贫困和酷暑煎熬的时候,率领皇子王孙及文武官兵,跃马弯弓奔驰在塞北草原,以追捕野兽尽情玩耍,消愁解闷。尤其在军事上习武训练,继承和弘扬满族一贯的英勇善战传统,在政治上加强和蒙古各部的关系,使北部边防得到稳定和保证安全。同时还使一些文臣武将经受忠诚和能力的考验,按照他们的标准,提拔或革除其官爵。乾隆帝因为跟随康熙帝秋狝,临危不惧而得到赏识,道光帝因跟随乾隆帝秋狝,表现机智勇敢,也被赐黄马褂、花翎①。成为他们登上皇帝宝座的一个预兆和条件。尽管如此,木兰秋狝并没有一直坚持下去。早在乾隆末年,已不像过去那样年年举行。而自乾隆五十七年至嘉庆六年,整整十年没有举行一次木兰秋狝。嘉庆帝在位二十五年,断断续续共举行过十一次。道光帝即位后于第四年宣布停止本年木兰秋狝,以后二十五年间,既未宣布也未举行。咸丰帝在位十一年也未举行,只是第十年,因八国联军入侵,来个戏剧性的“木兰秋狝”,实际是到热河逃难,和本来意义的木兰秋狝毫不相干。可以说,兴隆一时的木兰秋狝,自乾隆末年开始走向衰落,经嘉庆,至道光已废止。

    关于木兰秋狝的衰落和废止原因,看来很复杂,也是多方面的。皇帝个人不积极,臣下劝阻,天不作美,围场内兽类减少等等因素均起了作用。但是主要的是时代的发展,情况的变化,木兰秋狝在军事和政治上失掉了重要意义。乾隆帝自己不积极举行木兰秋狝可说是从退位为太上皇前三四年已露端倪,而明确表现出来则在乾隆五十九年,即前一年。那时他对臣下提出当年停止行围说:“今岁雨水较多,道路泥泞。且朕八旬有四,非畴昔驰马射猎时可比”。同时宣布来年也不行围,“明岁六十年,亦不进哨。仍在热河举行庆典。礼毕进京。俟丙辰归政,称太上皇帝时,朕仍进哨。不必乘马射猎,惟安坐看城,以观嗣皇帝率领王公大臣,蒙古王公台吉及外藩人等行围。实千古罕觏之盛事,惟尔臣仆恭遇嘉祥,亦必共相欢忭也。”①如果乾隆帝因年事过高,暂停行围,可以理解,那么嘉庆帝登极一再拖延举行木兰秋狝,就显得皇帝本人已对此不太感兴趣了。加上社会危机日深,嘉庆六年发了一道《特谕》声称:镇压了连续五年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稍涉自满,致干天和”,自六月初一,大雨五昼夜,宫门水深数尺,屋宇倾圮者不可以数计,“此犹小害”,而桑乾河决漫口四处,京师西南隅几成泽国,村落荡然,转于沟壑,闻者痛心,见者惨目,除派官员稽查抚恤之外,“因思今秋往木兰行围,大营所用车辆,及除道成梁等事,皆需民力。此次大水所淹,岂止数十州县,秋禾已无望矣。若重费民力,予心不忍,况畋猎近于嬉游,我皇②赵翼:《簷曝杂记》卷1。

    ①《清史稿》卷10《高宗本纪一》,《清史稿》卷17《宣宗本纪一》。

    ①《清高宗实录》卷1437,页42—43。

    考自乾隆六年始行秋狝,今秋虽系六年,尚在皇考三周年内,远行射猎,终非所宜,朕意今秋停止巡幸。庶息民劳而省己过”。他命诸臣速议,结果诸王、大学士等九卿会议一致赞成②。这里明确提出“畋猎近于嬉游”,十九年嘉庆帝也以“恐劳民力”,停止进哨。只是不愿秋狝大典废在他手里,坚持举行到最后。至道光时则完全不同了。道光四年就此所发上谕说:“今岁秋狝木兰,允宜遵循成宪,肄武绥藩,然不可不审度时事,量为展绥。所有今岁热河亦著停止。此朕不得已之苦衷,非敢耽于安逸也”③。出自一位多次参加木兰秋狝的皇帝之口,这是一种耐人寻味的说法,既没有彻底否定木兰秋狝的历史作用,又就当时情形而言,木兰秋狝已无积极意义,说是停止当年举行,也是宣告永远废止。

    臣下劝阻,对废止木兰秋狝也是有影响的。乾隆六年,丛洞以“第恐侍从以狩猎为乐”等为由,企图阻止木兰秋狝,没有被接受,斥为“识见未广”,反映当时这一活动还有必要举行。半个世纪以后,已非当年可比。乾隆五十七年,蒙古王公等奏请暂停进哨,这位年过八旬的老人也就欣然同意了①。嘉庆时臣下劝阻最力,嘉庆七年六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汪承需被召见,既面奏“顺天府属雇车掣肘。咨商直隶总督协济车辆,已露为难之意”,后又折奏请停止行围,“据称本年麦收分数稍减,民力不无拮据,并称高宗纯皇帝临御六年,始举秋狝,今亲政甫及四年,即再缓一二年举行,亦不为迟”。在皇帝坚持之下,认为这些说法“殊不成话”,那年还是举行了②。第二年,嘉庆帝已经到了承德,正欲继续举行木兰秋狝,总管围场的副都统韦陀保呈报“今年围内天气较寒,水涸草枯”。嘉庆帝以为是牲畜减少,借水草为词,派人前往调查,岂料派去的人和蒙古王公等共同恳请停止行围。嘉庆帝仍不相信,又派监牧马匹的王大臣绵循等再往详查,情况属实,终于停止了本年行围③。

    有时也因天气不好而停止木兰秋狝。嘉庆元年、二、三年,均“以雨停秋狝”④。六年又“以水灾停本年秋狝”⑤。十四年“以哨内春夏雨多停止秋狝”⑥。十八年九月初一,“以阴雨减围”⑦。

    当然最为扫兴的是围场遭到破坏,兽类和树木日趋渐少。追溯其时间,大约也在乾隆末年已有征兆。嘉庆帝说,乾隆五十七年以后因皇上年岁增高兼以连年雨水过大,屡次停围,“自应生息蕃滋,倍加充牣”,而实际恰恰相反。这是清朝由盛到衰的转变时期,影响到木兰围场也是一派衰败景象。嘉庆七年他自己举行第一次木兰秋狝,亲眼看到“鹿只已属无多”。第二次派人查看“竟至查阅十数围,绝不见有麋鹿之迹”。这一年也就没有行围。②《清仁宗实录》卷84,页4—5。

    ③《清宣宗实录》卷64,道光四年正月壬申。

    ①《清高宗实录》卷1410,页11。

    ②《清仁宗实录》卷99,页6—7。

    ③《清仁宗实录》卷118,页37—40。

    ④元年、三年见载于《清史稿》卷,《仁宗本纪》二年只见载于《清仁宗实录》卷20。⑤《清史稿》卷《仁宗本纪》。

    ⑥《清仁宗实录》卷2。

    ⑦《清史稿》卷《仁宗本纪》。

    九年,本想照常举行,还是得到信息,“以牲兽稀少,停止本年秋狝”①。围场的树木和野兽继续减少是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嘉庆八年发现早有人偷打野兽,因此被拿获的犯人就有二百余名,估计漏网的会更多。后来几乎连民带兵等把围场视为猎取的对象。嘉庆帝说:“闻近日该处兵民潜入围场,私取茸角盗卖,希获厚利,又有砍伐官木人等,在彼聚集,以致(指麋鹿)惊窜远飏,而夫匠等从中偷打,亦所不免,是以鹿只日见其少。此皆由管理围场大臣平时不能实力稽查”。为此把乾隆五十七年以后历任管围的大臣及官员皆分别给予处分,同时完善和修改围场一切章程②。九年,嘉庆帝对特设围场副都统,严立章程,专职稽查,仍然不见成效,非常愤怒,指斥说:“因近年来砍伐官用木植之外,多有私砍者,并任令奸徒私入捕捉牲畜,以致鹿只远逸,实属不成事体”③。然而往后更有甚于此者,山冈上下多有人马行迹,并有车行轨辙,山巅林木也较前稀少④。有人竟取便从围场走来走去了。十八年,嘉庆谕内阁:“近年哨内牲兽稀少。此皆由于偷砍树木及往来取便行走之人,惊逸兽群,致乏牲兽。”于是派靠近围场的喀喇沁王满珠巴咱尔,每年不拘时日,进哨三次,尽行稽查,除把偷砍树木,及偷盗牲兽者拿交围场总管会同办理之外,傥有往来行走之人,亦即查明拿究①。

    总之,由于嘉庆帝的坚持与努力,原来的基础尚未完全破坏,木兰秋狝勉强举行,直到他本人逝世。而后来就不再举行这一大典了。围场也在同治元年(1862)开围放垦,光绪二年(1876)设围场厅,1913年建围场县,和地方行政体制一样了。

    ①《清仁宗实录》卷118,页89;卷132,页13—14。

    ②《清仁宗实录》卷118,页39—40。

    ③《清仁宗实录》卷132,页14。

    ④《清仁宗实录》卷233,页20—21。

    ①《清仁宗实录》卷272,页36。

    第十章官修图书第一节清代官修图书制度与机构清入关前官修图书机构清代官修图书的制度与机构,至少可追溯到清入关前皇太极时期的文馆之设。文馆也就是清代最早的官修图书机构。天聪十年(36),改文馆为内三院,其中内国史院负责“记注上起居诏令,收藏御制文字,凡用兵行政,六部所办事宜,外国所上章奏,俱令编为史册,并纂修历代祖宗实录”①。内三院之设,使文臣分工更为明确,编纂书史成为内国史院的专门职责。只可惜清入关前之官修图书,仅有一部分保留下来,如《满文老档》、《太祖实录图》及现在所见《满洲实录》,最早就是天聪九年(35)修成的;《清太祖高皇帝实录》,也有崇德元年大学士刚林、希福等恭修本。②顺治元年(44),清兵入关后,沿明制另设翰林院。顺治十五年(58),改内三院为内阁,十八年六月,复改内阁为内三院。康熙九年(70),又改内三院为内阁,另设翰林院,如明朝之制。此后的官修图书,主要由翰林院承担,内阁、詹事府、内务府和雍正以后的军机处、方略馆,也都有修书或参与修书之责。

    内阁内阁大学士之责,主要是“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修实录、史、志,充监修总裁官”。①所以,清代的官修图书,大都是由大学士领衔的,如顺治《御制孝经》一书,特命大学士冯铨为总裁官,冯溥、黄机等为修纂官;②内阁大学士是官修图书的主要负责人,由他们负责组织修书班子,报请皇帝批准,即可开始工作,并由他们负责监督。而具体负责编撰工作的书馆成员,则大抵由翰林院、詹事府等官员充任。内阁还负责大库和皇史宬藏书工作。

    翰林院“翰林院官,以编辑校勘为职业,敕撰书史咸与”,“凡馆局,则充提调、纂修,慎其编校”③。翰林院的主要职责即是纂修图书。例如纂修实录、圣训,翰林院掌院学士充副总裁官,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充纂修官,典簿、待诏、孔目充收掌官,笔帖式充誊录官,亦间充收掌官。纂修玉牒,则以翰林院满洲、蒙古、汉军修撰、编修、检讨①《东华录》天聪卷“天聪十年三月辛亥”条。参见阮葵生:《茶余客话》卷1,“内三院”条。中华书局1960年版。

    ②《大清会典事例》卷1049。又《清朝文献通考》卷220。

    ①《清史稿》卷114,《职官》。

    ②《大清会典事例》卷1048。

    ③《大清会典》卷70《翰林院》。

    职名,移送宗人府,充纂修官,庶吉士也得拟送①。凡各馆纂修书史,翰林院掌院学士充正副总裁官,侍读学士以下、编、检以上充纂修官或提调官,庶吉士亦简充纂修官,参加修书工作,典簿以下之职责,与修实录、圣训相同。清代绝大部分官修图书是由翰林院承担的。仅据《光绪清会典》所记载,从顺治初年至光绪十二年,由翰林院纂修的图书即达一百五十九种之多②,对那些实录、圣训以及名曰“御注”、“御撰”而实由翰林院所撰之书尚未计算在内。

    詹事府詹事府本为东宫僚属,其官员职责是辅助皇太子的文学侍从官,并司讲读牒奏之事。但由于从雍正朝以后实行秘密建储制度,詹事府的职责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乾隆朝开始,其主要职责是修书。詹事府官员成为清代官修图书的笔修官的来源之一。

    “内廷三馆”

    清代官修图书,大都临时成立书馆,且以所撰之书而名其馆,如修《明史》即开“明史馆”,修《四库全书》,其馆名为“四库全书馆”等等。凡奉旨编纂诸书所开之馆局,应用纂修官等人数,一般由大学士等斟酌议定,奏请皇帝批准后实行,其所修之书刊刻告竣,即奏请撤销该书馆。但也有常设之馆局,即所谓“内廷三馆”。

    一为武英殿修书处(属内务府)。康熙十九年(80)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1729)改名为修书处,其职责为“掌缮刻装潢各馆书籍及宫殿陈设书籍之事”①。该处实际由监造处和校刊翰林处两部分组成。监造处负责“监刊书籍”工作,校刊翰林处设总裁、提调、总纂、纂修、协修等官,负责“校正文字”工作。

    二是国史馆(属翰林院)。首开国史馆是在康熙二十九年(90),从山东道御史徐树谷之清“纂修三朝国史”②。康熙四十五年(1706),谕修国史诸臣传,乾隆九年(1744),又命续修国史。以上几次均为告竣则停馆。至乾隆三十年(1765)十月,命重修国史列传而开国史馆后,国史馆成为常设③。

    国史馆设总裁官,“掌修国史”;下设提调,“掌章奏文移,沿其吏役”,总纂、纂修“掌分司编纂之事”;校对,“掌分司校勘之事”④。又特定国史体例为本纪、传、志、表四部分,但修成之国史,除大臣、儒林、文苑等传(合称《满汉名臣传》)外,皆无刻本,而且不准人们传抄,直至民国初期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049。

    ②据《大清会典》卷70《翰林院》统计。

    ①《清朝通志》卷66。

    ②《清圣祖实录》卷145,康熙二十九年三月乙末条。

    ③参见李鹏年等《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第2页。

    ④《清会典》卷70《国史馆》。

    才加入大臣传新档而刊成《清史列传》,即是清国史馆列传稿⑤。

    三系方略馆(属军机处)。方略馆是专门负责撰辑“方略”、“纪略”

    之类书籍的修书机构。每次军功告成,或遇有重大的政治事件,奉旨纂辑成书,纪其始末,或曰“方略”,或曰“纪略”。此外,也修纂皇帝特交纂辑的其他书籍①。如《大清一统志》、《西域图志》、《明纪纲目》等书是②。清代所修第一部方略是康熙二十一年(82)勒德洪等奉敕编纂的《平定三逆方略》③。

    此外,尚有“起居注馆”,也是常设之馆。清代起居注馆康熙九年(70)始设④,五十七年(1718)裁并归内阁⑤,雍正元年(1723)复置⑥,此后常设。其职责为“掌侍直起居,记言记动”⑦,“凡侍直,既退则载笔必具年月日,书其当直官之名,乃匦而藏焉岁终以送于内库而储诸库”⑧。

    另外,宗人府也参与部分修书工作。清代从顺治十三年始,每十年修一次《玉牒》,相应成立“玉牒馆”。嘉庆朝以后,又每十年修《宗人府则例》一次,相应开设“则例馆”⑨。又不定期开设修纂律例的“律例馆”等,但均非常设,书成即闭馆。宗人府所开各书馆之纂修官由翰林院简派。

    官修图书的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清代官修书籍还有监督稽察机构,即内阁所属“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此机构设于雍正八年(1730)①,其职责为“察各部、各旗谕旨特交之事,而督其限”。官修书籍一般为奉敕而撰,故属稽察处职责范围之内②。

    ⑤参见李宗侗:《中国史学史》第1页。台北华冈出版公司版。

    ①《大清会典》卷3《军机处》。

    ②《清朝文献通考》卷223。又李鹏年等:《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第67页。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9。又《清朝文献通考》卷219。《大清会典事例》卷1049。④雍正《会典》卷155;《清史稿》卷115。

    ⑤《大清会典事例》卷1055,《皇朝词林典故》卷17,《清史稿》卷115。⑥《清史稿》卷115,《皇朝词林典故》卷17。

    ⑦《清史稿》卷115。

    ⑧《大清会典》卷70《起居注馆》。

    ⑨《宗人府则例》卷首。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5《内阁职掌》。

    ②《大清会典》卷3,《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第二节清代官修图书的基本概况康熙、雍正时期的官修图书顺治年间,虽然连年征战,但摄政王多尔衮和清世祖福临,仍然谕令撰修了一批图书,如《赋役全书》、《人臣儆心录》、《资政要览》、《御注孝经》等,还曾下令纂修明史,但未能完成。如和明朝相比,显然更为重视官修图书事业。

    康熙时期,官修图书事业大为发展,种类繁多,卷帙浩繁,百卷以上者屡见不鲜。其在经学方面的著作,便甚为繁多。

    康熙皇帝一生极重视儒家经典,屡开经筵,召儒臣讲论五经四书之经义,并将经筵所讲之稿,命大臣编辑成书,取名“解义”,先后编成《日讲四书解义》等书。他又命儒臣先后编纂成《春秋传说汇纂》(40卷)、《周易折中》(22卷)、《诗经传说汇纂》(21卷,序2卷)和《书经传说汇纂》(24卷);康熙五十二年(1713),又命理学家、大学士熊赐履、李光地等修成《朱子全书》(66卷);五十六年,又命李光地等人刊正明成祖时命胡广等纂辑的《性理大全》一书,并亲加厘定,纂辑成《性理精义》(12卷)。康熙雍正时期官修史学著作也是比较多的。这个时期完成了四部实录的修纂和修订工作。《太祖高皇帝实录》(10卷)原有崇德元年(36)刚林、希福等纂本,为了隐瞒不利于满洲贵族统治的历史事实,康熙二十年(81)又命勒德洪等重修。《太宗文皇帝实录》(65卷)顺治时已纂成,康熙十二年(73)又命图海等修订。此前,康熙六年(67)还纂成《世祖章皇帝实录》(146卷)。以上三朝实录,至雍正十二年(1734)又均命鄂尔泰、张廷玉等重加校订。我们今天所见清历朝实录中的前三朝实录,即是雍正十二年后的校订本。另外,雍正时又纂成《圣祖仁皇帝实录》300卷。

    康熙雍正时期也进行了历朝“圣训”的编纂。康熙二十五年(86)编成《太祖高皇帝圣训》(4卷)。翌年,续成从顺治时开始编纂的《太宗文皇帝圣训》(6卷),并编纂成《世祖章皇帝圣训》(6卷)。雍正九年(1731)又编成《圣祖仁皇帝圣训》(60卷)。由此可见,清代“圣训”之编纂,创始于顺治时期,而形成于康熙雍正时期。此后各帝则尊祖宗成法,相沿不替。此外,清代的“起居注”自康熙以后,按月皆有缮本,每月两册,成为定制①。在康熙雍正时期,统治者为了宣示其武功,出现了“方略”一类史书。

    康熙二十年(81)所纂《平定三逆方略》(60卷),是清代的第一部“方略”。此后,康熙二十七年(88)纂成《平定罗刹方略》(4卷),四十三年(1704年)又纂《亲征平定朔漠方略》(48卷)。其后成为定例,从乾隆至光绪,每当一次军事行动以后,都要下诏修“方略”,由方略馆“纪其始末,纂辑成书”①。

    在史学史上有较高地位的正史——《明史》成书于康熙雍正时期。《明史》之修纂,从顺治二年至雍正十三年,前后经过九十一年之久。是历代官修正史中费时最长的。

    康熙帝还命令修纂了两部地理类著作,即《钦定皇舆表》(卷)和《钦①参见李宗侗:《中国史学史》第1页。

    ①梁章钜:《栖垣纪略》卷14,《规制二》。

    定方舆路程考》(不分卷)。又修成《御定清凉山志》(10卷),是为清代第一部官修的方志性质的图书。

    雍正朝官修图书,有其一定特点。首先,雍正时公布了一批档案材料,并分别命儒臣编辑成书,计有《上谕内阁》(159卷)、《上谕八旗》、《上谕旗务议复》、《谕行旗务奏议》(各30卷)、《朱批谕旨》(360卷)。其次,修纂了一批训诫臣民的书籍,如《执中成宪》(8卷),前四卷录上溯唐虞,下迄明孝宗,历代帝王之嘉言善政,后四卷则录诸臣论说之被认为“裨于治道者”②。以警诫臣民。第三,又命令编纂了《八旗通志初集》(250卷,乾隆四年成书),当时所以提出修纂此书,是与满洲贵族在入关八十余年,满汉逐渐融合的趋势下,欲保持其特殊权利的思想不无关系的③。

    康熙雍正时期的官书中也出现了几部较有影响的自然科学著作,如《数理精蕴》(53卷)、《历象考成》(42卷),其中不但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天文科学成就,也吸收了西方一些先进的天文历算知识④。稍后,康熙五十四年(1715)又辑成有利农业生产的《月令辑要》(24卷),又《图说》(1卷),修成《广群芳谱》(100卷),此书是中国植物总集,是当时的重要植物学著作。雍正十二年纂修的《工部工程做法》(74卷),是工程学方面的著作。康熙、雍正时期官修图书中,还出现了数部有分量、有影响的大型类书,形成官修图书事业的一大特点,这个时期也成为中国类书的集大成时期。编纂的主要类书有:康熙四十九年(1710)敕命张英等编纂的《渊鉴类函》(450卷);五十年命张玉书等编纂的《佩文韵府》(106卷);五十五年命张廷玉等编纂的《韵府拾遗》(120卷);五十八年命吴士玉等编纂的《骈字类编》(240卷);六十年命吴士玉等编纂的《子史精华》(0卷);六十一年命何焯等编纂的《分类字锦》(64卷),以及康熙时命纂、雍正时成书的著名类书《古今图书集成》(10000卷)。

    《古今图书集成》是继明《永乐大典》以后最大的一部类书。此书原名《汇编》,康熙时由陈梦雷等纂辑成书,但未刊刻。雍正即位后,又命蒋廷锡等重新编校,改名为《古今图书集成》。雍正四年(1726)用铜活字排印,共印六十四部。全书10000卷,分为6编32典,6109部,约一亿字。内容包括了当时的全部学问。从其组织体系及编辑体例上考察,也远远超过以前的类书。

    康熙、雍正时期,还曾修纂了一批参考工具书。查考字词的工具书有《康熙字典》(42卷),康熙五十四年(1715)由大学士张玉书等奉敕撰。又有《音韵阐微》(18卷),康熙五十四年命撰,雍正四年成书。

    这个时期还修纂了一些词、曲谱和诗文总集。康熙四十四年(1705)孙岳颁等奉敕纂辑的《佩文斋书画谱》(100卷),是古书画鉴赏方面的重要参考工具书;康熙五十四年(1715)王奕清等奉敕修撰的《词谱》(40卷)、《曲谱》(14卷),是填词作曲和研究词、曲的重要参考书①。康熙五十二年“御定”的《律吕正义》(5卷),是研究声乐之学的重要参考书。编纂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诗文总集有:《古文渊鉴》(64卷),由徐乾学等编注;②《执中成宪·序》③参见《八旗通志初集·序》。

    ④参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06。

    ①参见《四库全书书目提要》卷199,《清朝文献通考》卷236。

    康熙四十二年彭定求等编《全唐诗》(900卷),康熙四十五年,陈元龙等奉敕编成《御定列代赋汇》(140卷,又“外集”20卷,“逸句”2卷,“补遗”22卷);是年,又成《佩文斋咏物诗选》(482卷)。四十六年,陈邦彦等奉敕编《历代题画诗类》(120卷),沈辰垣等奉敕编定《历代诗余》(120卷)。四十八年张豫章等奉敕编《四朝诗》(292卷);五十年郭元釪奉敕编《全金诗》(74卷)。五十二年又编《唐诗》(32卷,“附录”2卷)。这些书籍的纂辑,对继承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其中大多数至今仍被人们视作必不可少的参考书、工具书使用。

    乾隆时期的官修图书乾隆时期是官修图书的繁荣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经学方面的著作集中于乾隆前期,先后编撰了《四书文》、《三礼义疏》、《周易述义》等书。

    第二,史学著作大都是记录当代历史者。

    乾隆帝极为重视当代史的编纂。除有常设的国史馆修当代史外,乾隆七年(1742)还修成《国朝宫史》36卷(二十四年又予增修)。特别是纪录当代一重大事件(主要是军事事件)本末的“方略”、“纪略”,在这一阶段修纂得最多。以其编纂的年代排列,计有以下数部:《平定金川方略》32卷,乾隆十二年撰;《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54卷,“正编”85卷,“续编”33卷。

    乾隆三十七年撰;《临清纪略》卷,乾隆四十二年撰;《平定两金川方略》136卷,乾隆四十六年撰;《兰州纪略》21卷,乾隆四十六年撰;《石峰堡纪略》20卷,乾隆四十九年撰;《台湾纪略》70卷,乾隆五十三年撰;《安南纪略》3卷,乾隆五十六年撰;《廓尔喀纪略》54卷,乾隆六十年撰。

    此外还有乾隆三十八年所撰《开国方略》32卷;四十七年所撰《河源纪略》36卷,也当划归此类。

    第三,此时编纂的典章制度著作很多,成绩较大。中国古代典章制度方面的重要参考书“十通”,有六部是乾隆时期所修的,即《续通典》(252卷)、《皇朝通典》(100卷)、《皇朝通志》(200卷)、《皇朝文献通考》(266卷)等。为修“三通”,乾隆皇帝曾特命开“三通馆”,组织儒臣修撰。

    乾隆时期修典章制度书,也与修史书一样特别注重当代。除上述“清三通”是记当代典章制度之外,还撰辑了《大清通礼》(50卷),《皇朝礼器图式》(18卷),又修成专纪翰林院典制的《词林典故》(8卷),专纪学校、科举等典制的《学政全书》(80卷),专纪国子监的沿革及典制的《国子监》(62卷)、专纪救荒救灾之政的《康济录》(4卷)等等。

    更为值得指出的是,在乾隆时期,专门纪述当代典制的“则例”一类书籍得到很大发展,形成清代修纂“则例”的高峰。邓之诚说:“清以例治天下,一岁汇所治事为四条例,新例行,旧例废,故则例岁必小修,十年一大修”①。“则例”一类书籍的出现,要首推《督捕则例》。顺治初年,因为“逃人”问题严重,于是汇辑有关谕旨、奏牍、规定等为一书,经康熙十五年校定,至乾隆八年重加厘正,编纂成《督捕则例》(2卷),这是清代官书中出现的第一部“则例”。兹后,又修纂了多种这种体例的记当代典制的书籍:乾隆十四年(1749)纂《工部则例》(50卷),二十四年(1759)又纂《工部续增则例》(95卷)。三十三年,纂成《物料价值则例》(220卷),三十七年纂成《吏部则例》(66卷)、《八旗则例》(12卷),四十一年纂《户部则例》(120卷),四十九年纂《礼部则例》(194卷),五十三年(1788)纂《军需则例》(卷)。与则例的体例和作用相近的还有《中枢政考》(31卷)和《大清律例》(47卷)等书。通过编纂“则例”,公布了一些档案资料,就当时讲,这些“则例”也便于各级官员了解当时的典章制度及其演变情况,以更好地发挥实行政务的职能。

    “则例”是专记当代的一个方面典制的书籍,而汇辑当代全部典制的是“会典”及“会典事例”。清代修“会典”最早始于康熙二十二年②,并纂成康熙《会典》2卷,雍正时又曾修《会典》③,但均无会典“则例”或“事例”。乾隆时期,鉴于“则例旋增”,“典与例无辨”④,而把“典”与“例”分为两部分。乾隆二十九年(1764)修纂《大清会典》(100卷),同时修纂《大清会典则例》180卷(嘉庆后改称为《会典事例》)。从此,修《会典》同时修《会典事例》成为定例。其后在嘉庆朝、光绪朝都曾沿用此例。第四,大规模地修纂地方志和地理志。全国现存方志7413种,109143卷,而其中“修于清代的最多”①。

    乾隆十九年(1754),乾隆帝命蒋溥等修纂《盘山志》(21卷),三十九年(1774),敕撰《日下旧闻考》(120卷),以记注京师掌故史迹。乾隆四十三年(1778)撰《盛京通志》(100卷),四十六年撰《热河志》(120卷)。

    地理志书,乾隆时期修成的有《皇清职贡图》(9卷)、《皇舆西域图志》(52卷)、《五军道里表》(49卷)及《三流道里表》等。而所成最重要的地理志书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的《大清一统志》(500卷)。

    《一统志》之修,始于康熙年间,雍正时又重新开局修撰,至乾隆九年(1744)告竣。后来,乾隆二十九年(1754)又特谕重修《一统志》,“以昭大同之盛轨”。使“一展卷而九州之砥属、八极之会同,皆可得诸指掌间矣”②。

    第五,注重民族文字学方面的书籍的编纂。这个特点,也是适应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共同进步和文化发展的趋势而出现的。乾隆十四年(1749),命撰《同文韵统》(6卷),以正西番及印度译音之音韵;二十八年(1763),命撰《西域同文志》(24卷),此书“以天山南路、天山北路、准部、回部,并西藏、青海等地名、人名诸门,举凡提要,始以国书(满文——引者注),①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5,中华书局1958年版。

    ②《大清会典事例》卷1049。

    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81。

    ④乾隆《大清会典》卷首。

    ①参见陈高华等:《中国古代史史料学》第443—4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68。

    继以汉文,复继以汉字三合切音凡识汉字者,莫不通其文、解其意,瞭若列眉,易若指掌”①。可见乾隆帝命修此书的意图即在沟通民族文化,以利集权统治。

    乾隆三十六年(1771),乾隆帝命傅恒等撰成满文字书《增订清文鉴》(32卷,又“补编”4卷,“总纲”8卷,“补总纲”1卷)一书。乾隆四十四年又命阿桂等撰《满洲、蒙古、汉字之合切音清文鉴》(33卷),把蒙古语也对应地排列进去,作为对“久为世臣”的蒙古诸部的宠遇。由此可见修书事业不但有文化意义,也是充满政治意义的。

    第六,编纂成卷帙浩繁的《四库全书》和一批版本学、目录学著作。编纂《四库全书》是继修纂《古今图书集成》之后的一次更大规模的举动。这部大型丛书,从乾隆三十七年(1772)下诏有计划地征求当时国内所有存书起,共花费了十三年时间,集中了大批人力物力修纂而成。其内包括经、史、子、集四大部分,共编辑了从古到当时的3457种著作,计有79070卷。编纂这部大丛书,出力最大的是纪昀,而所动用的抄写人员共达一千五百余人②。《四库全书》前后共抄写七部,分藏在北京宫内的文渊阁、圆明园的文源阁、奉天文溯阁、热河文津阁、镇江文宗阁、扬州文汇阁、杭州文澜阁。另外还有副本一部,藏于翰林院③。这是我国最大的一部丛书,其中保存了许多珍贵的文献资料。但清政府在修辑《四库全书》过程中也曾大量销毁和删改旧书,使祖国的文化遗产受到损失①。

    在编纂《四库全书》过程中,乾隆帝还命令用木活字印行了其中一百多种善本图书②,名之为“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并且命于敏中等选其中最精粹的书籍,编成《四库全书荟要》,其样式与《四库全书》相同,只是规模小些③。乾隆帝对自然科学的重视程度远不如康熙帝,因此这个时期官修自然科学著作较少,并且都集中在乾隆十年以前。

    但是,乾隆帝却极为重视统治策略。这一点也可从官修图书中窥见其一斑:乾隆九年(1744)命撰《八旗氏族通谱》(80卷),目的在于宣扬“祖宗德泽之深”,鉴于“代序日远,族姓日繁”,藉此以“明章统系、俾知世德之所自”④。以增强满族人特别是满洲贵族的民族认同感。十二年(1747)又命撰《满洲祭神祭天典礼》(6卷),试图以宗教的形式巩固满族人的共同心理素质⑤。

    乾隆四十二年(1777),又一面命撰《满洲源流考》,一面命将蒙古小徹辰萨囊台吉撰的《蒙古源流》进行翻译,成为“钦定”之书。两年以后,四十四年(1779)又命撰《蒙古王公功绩表传》(12卷),为那些忠心为满洲贵族效力的蒙古王公歌功颂德,以提高其政治地位。又是两年以后,四十六年(178l),则又命撰《宗室王公功绩表传》(12卷),意在把宗室王公①《西域同文志·序》,参见《清朝文献通考》卷218、《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41。②参见陈彬和:《中国书史》第225页。

    ③参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首,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谕。

    ①参见郭伯恭:《四库全书纂修考》第二章,又参见《办理四库全书档案》。②参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4,中华书局1982年版,又《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70。③详参见费寅:《记四库全书》,载《图书展望》1948年1月。

    ④《八旗氏族通谱·序》。

    ⑤参见《清朝文献通考》卷222,《四库提要》卷82。

    之地位置于满洲其他贵族和蒙古贵族之上,更确切地说,是把满洲最高统治者置之至高无上的地位。以上四种官书的修撰时间和内容如此有次序,决不是偶然的巧合。

    乾隆晚年举行“千叟宴”后,命编成《千叟宴诗》(36卷),其八十岁生日,又命编写了达120卷的《八旬万寿盛典》。乾隆帝还将自己诗文编汇成集,计有《乐善堂文集定本》30卷、《御制文初集》30卷、《二集》44卷、《三集》卷、《余集》2卷、还有《御制诗五集》100卷、《御制诗文十全集》54卷、《御制全韵诗》不分卷。

    总之,乾隆时期的官修图书,数量是很多的,涉及范围也很广泛。这个时期是清代文化事业最昌盛的时期,同时也是清代官修图书事业的鼎盛时期。

    嘉庆、道光时期的官修图书嘉庆、道光时期的官修图书,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所涉及的内容的范围上考察,都无法与康熙、雍正时期或乾隆时期同日而语,特别是与乾隆时期的盛况比,不啻给人以一落千丈之感。

    嘉庆、道光时期的官修图书,几乎都是援例进行的,嘉庆、道光两代皇帝对修书事业明显地不感兴趣。

    这个时期,嘉庆帝照例修纂了《高宗纯皇帝实录》(1500卷)和《高宗纯皇帝圣训》(300卷),道光帝又照例修纂了《仁宗睿皇帝实录》(374卷)和《仁宗睿皇帝圣训》(110卷)。

    这个时期也照例编成了四部“方略”或“纪略”。即嘉庆二年(1797)

    纂《平苗纪略》(52卷);十五年(1810)所纂《剿平三省邪匪方略》(“正编”360卷,“续编”36卷,“附编”12卷);二十一年(18)所纂《平定教匪纪略》(42卷),以及道光九年(1829)所纂《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80卷)。

    如果说嘉庆道光时期官修图书还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继乾隆时期之后,依然注重对当代典章制度书籍的修纂。这可能与乾隆嘉庆以后清代统治者“以例治天下”的政治思想有关,但这一时期所修典制书籍,也不过是援前朝之例而无所创新,嘉庆时纂《续修大清会典》(80卷)、《大清会典图》(46卷),及《大清会典事例》(920卷),是这个时期官书事业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此外,嘉庆朝还命令撰成《词林典故》(64卷),《学政全书》(86卷),《西巡盛典》(24卷),《军器则例》(24卷),《兵部处分则例》(78卷,又续纂4卷),《中相政考》(72卷,续纂4卷)。道光时撰成《大清通礼》(54卷)、《吏部处分则例》(52卷),《台规》(四十卷)等记述当代典制之书。

    有关自然科学的著作,嘉庆道光两朝各成一部。嘉庆时命撰《授时广训》(2卷),道光时命撰《仪象考成续编》(32卷)。

    另外,嘉庆朝还撰成了几部诗文集,即《熙朝雅颂》(《首集》26卷,《正集》108卷);《皇清续文款》(4卷),《三元诗》(1卷,又附《三元喜宴诗》1卷)。嘉庆、道光也各有所谓“御制”诗集、文集①。道光朝还①详参见《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

    修成记述新疆情况的《新疆识略》(13卷),又修成《字典考证》(36卷),和《春秋左传续本》(30卷)。嘉道时期官修的主要书籍不过上述,是无法和乾隆时期相比拟的,不难看出,嘉庆道光时期是清代官修图书事业的衰弱时期。

    纵观清代鸦片战争以前的官修图书事业,其发展趋势形成一个抛物线型:入关前及顺治时期是创始阶段,康熙雍正时期是大发展阶段,乾隆时期是繁盛阶段,嘉庆道光时期是衰落阶段。

    第三节清代官修图书的特点及其影响清代官修图书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第一,类别全、数量多、卷帙繁。由于清代官修图书顺应了当时文化大总结的历史需要,因而官修图书的类别全面,包括经学、史学、天文、历法、数学、农艺、文学等等各个方面,其数量也是很多的。据不完全统计,康雍时期的官修图书不下100种,大约平均三年编成两种书,乾隆时期不下120种,平均一年编成两种书,这是以往任何朝代都无法与之相比的。而且,官修图书中卷帙繁多者为数不少,一书动辄百卷以至数百卷,更有10000卷本的《古今图书集成》和收集3457种著作,合计79070卷的《四库全书》,都是中国书史中罕见的巨著。而这样的巨著出现在清朝前期,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

    第二,编纂质量高,印刷精良。清代官修图书的质量是较高的,如《明史》一书从顺治至乾隆,经过九十余年而后成,参加修撰者前后有二三百人。它不但是中国官修正史中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一次,而且其质量在历代官修正史中也是名列前茅的。又如《康熙字典》,无论从体例上和所收入的字数上,都可说是中国封建时代纂修字书的高峰。《古今图书集成》、《续三通》、《清三通》、《四库全书》等,都是被公认的高质量的书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至今仍被人们认为是目录学方面的不朽著作。

    清代官修图书的印刷质量也是很高的。康熙年间所刻的《数理精蕴》、《全唐诗》及《渊鉴类函》、《佩文韵府》等书,都是精刻本,乾隆时在修撰《四库全书》的同时,用木活字刊印的《武英殿聚珍版丛书》也十分精良。清代的图书出版事业,根据刻书机构可分为官刻本、私刻本和坊刻本三类,其中官刻本质量是较高的,武英殿修书处刊刻书籍,刻字极工,成为版本学中闻名的所谓“殿版”(或“殿本”)。陈国庆称“殿版书籍,不但可以超越元明,而且可比美两宋”,不是过誉之词①。

    第三,对西方文化有所吸收。这一点,一般表现在官修自然科学的著作中。康熙帝采取了尊重科学的态度,对外国比较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是拒之门外,而是努力吸收。这在官修的一些自然科学著作中即已反映出来。如康熙时修《数理精蕴》等书,其中很多是采用了明朝万历中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所著《乾坤体义》及明代徐光启和传教士汤若望等所著《新法算术》中的精华部分②,将“中西两法归一”而成。③康熙时所修《历象考成》吸收了西方的科学知识。

    清代官修图书对文化事业的影响具有两重性。其一,通过国家政府的组织,发挥了知识分子的集体力量,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大规模的总结,有利于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像《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这样的巨著,如果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完成的,而清代采取官修的方式,集中集体力量把它完成了。此外,清代还编纂了很多私人无法完成的著作,如《大清一统志》、《八旗通志》、各种“则例”、“方略”等大量涉及官方档案资料的著作等。显然,这有利于中国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对中国①陈国庆:《古籍版本浅说》第28页,中华书局1964年版。

    ②详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06。

    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06;又《清朝文献通考》卷229。

    文化事业是一个重大的贡献。

    其二,清代官修图书,都戴有“钦定”、“御定”等桂冠,把这些著作经典化,使人们没有学术争鸣的余地,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而且编纂图书需要大量知识分子参加,通过这种办法,罗致大批知识分子,使之成为满洲统治者的御用文人。如康熙时期,举行“博学鸿词”,搜罗了五十名较著名的知识分子,把他们安排在翰林院从事《明史》编纂工作①,即是一例。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举动与文字狱是同步进行的。仍以康熙朝为例,皇帝一面下诏开“明史馆”,开“博学鸿词”科招罗文士,一面又严禁民间编纂明史。著名的文字之狱“庄氏明史案”,就是因为庄廷■撰写刊印明史,而株连甚众,死于是狱者达七十余人,流放极边者更多②。又如,康熙帝命令修纂的《康熙字典》,是所谓“钦定”之书。与其他书籍一样,既经“钦定”就成为最高权威之作,任何人不得稍有疑义。乾隆年间,有王锡侯作《字贯》一书,其中有不少驳正《康熙字典》谬误之处,被统治者认为大逆不道,王锡侯全家因此被杀,《字贯》书版以及王锡侯的其他著作也均被销毁。这就是清代文字狱中的“字贯案”③。

    清代官修图书几乎遍及各个思想文化领域,而这些书籍又大都注明是“钦定”、“御定”的。这些著作因而成为最高权威性著作,没有人敢去指责其中的谬误。因此,随着一部一部“钦定”书籍的出现,学术界就失去了一块又一块学术争鸣的阵地,逐渐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有人认为清代文人钻进故纸堆从事考据工作,最后形成“乾嘉学派”,是由于文字狱的恫吓,其实,更主要的是由于清代“钦定”禁区太多,限制了学术争鸣,使人们的思想不敢越雷池一步所造成的。从这个角度考察,清代的官修图书事业又严重地阻碍了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①《大清会典事例》卷1040,又参见王应奎:《柳南随笔》卷4,中华书局版。②参见全祖望:《鲒埼亭集外编》卷22。

    ③参见孟森:《心史丛刊》三集“字贯案”。

    图版目次图版一太和殿宝座图版二乾清宫内景图版三布达拉宫图版四五世**喇嘛觐见清顺治皇帝壁画图版五雍正珊瑚地粉彩花鸟纹瓶故宫博物院藏图版六雍正景德窑粉彩人物笔筒上海博物馆藏图版七五彩天鹅绒南京博物院藏图版八刻丝夜宴桃李园图辽宁博物馆藏图版九清太祖努尔哈赤像图版十清太宗皇太极像图版十一康熙朝服像图版十二雍正朝服像图版十三乾隆朝服像图版十四黄宗羲像图版十五顾炎武像图版十六王夫之像图版十七吴敬梓像图版十八戴震像图版十九钱大昕像图版二十章学成像以上图版共二十幅,分为两组。图版一至图版八为一组,排在上册卷首。其中,图版一、图版二,原载《紫禁城帝后生活44—1911》,中国旅游出版社1981年版。图版三,原载《古建风光》,中国文物出版社1992年版。图版四,原载《布达拉宫》,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4年版。图版五,原载《故宫博物院藏瓷选集》,中国文物出版社1962年版。图版六,原载《上海博物馆藏瓷选集》,中国文物出版社1979年版。图版七,原载《中国博物馆丛书》卷四《南京博物院》,中国文物出版社、日本株式会社讲谈社1984年版。图版八,原载《中国博物馆丛书》卷三《辽宁博物馆》,中国文物出版社、日本株式会社讲谈社1983年版。图版九至图版二十为一组,排在下册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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